屋宇署及土力工程處人員早上到紅山半島,視察山泥傾瀉斜坡。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大潭紅山半島鄰近斜坡發生山泥傾瀉,屋宇署會聯同土力工程處人員早上再到場視察,進一步評估有關屋宇及斜坡狀況,考慮相應跟進行動。
多名人員戴上白色工程帽,早上進入相關樓宇,在鄰近斜坡的露天位置了解情況。
現場所見,其中樓宇外的斜坡頂部位置只剩下小範圍植被,山坡有大堆滑落的沙石與泥土,有建築物地基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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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力工程處前處長、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陳健碩對傳媒表示,雨季未過,今早亦一度「黃雨」,在情況許可下,首要展開緊急工程,確保避免再有大量水源沖刷山坡面,令情況惡化。
他又說,一般來說,應先疏散山泥傾瀉地點附近住戶,以確定有無潛在危險。
屋宇署早前表示,紅山半島72號屋有明顯危險,已即時要求疏散有關佔用人;而70及74號屋,並無發現整體結構有明顯危險,但由於毗鄰斜坡有山泥傾瀉,屋宇下方的擋土牆部分外露,有關户主或佔用人已暫時圍封臨海毗鄰斜坡的露天泳池及花園位置。
港島豪宅屋苑「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黑雨下山泥傾瀉。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名下公司Future Ocean Limited所持有的紅山半島74號屋,涉僭建花園和平台等,更擴建至政府土地範圍,早前裁定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等7張傳票罪成。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二(4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斥被告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1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指於2024年2月21日當天或前後,以任何方式參與白筆山道18號D地盤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屋(又名B31號屋)毗鄰的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工作,而該構築物並非根據許可證、撥地契據或撥地備忘錄而建造。
被告另被屋宇署票控7項控罪,指他身為紅山半島松柏徑74號洋房的擁有人,在2009年7月8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間的某個日期,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址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傳票顯示,被告被指在洋房的天台、入口樓層(第4樓層)的平台、睡房樓層(第2樓層)的平台和花園,僭建共4個搭建物;在花園加建的搭建物上,再加建一個位於主人房樓層(第1樓層)的搭建物、在花園下加建一個搭建物伸越至地段界線之外,以及拆除部份擋土牆。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今沒到庭應訊,由律師代表。鄭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完全漠視法紀及安全。被告公司大規模侵佔政府土地,違反建築條例,違規行為由專業人士參與,規模龐大且持續時間長。若無執法部門介入,情況只會更嚴重。
辯方提到74號屋由於有本案在身,難以再租出或出售,鄭官則指是被告公司咎由自取,難以得到法庭同情。鄭官最終就傳票罰款共98萬元,須於14天內繳交。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