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的概念,的確是一個「借舊立新」的創意。
今年是 「一帶一路」倡議十週年,它改變了世界,也展示了一條有異於西方模式的發展之路。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歐洲忙於戰後重建,美國全面取代英國,重寫國際秩序,成為世界霸主。那時開始,大批西方國家的殖民地紛紛獨立,尋求新發展模式。美國大力推銷自己的一套:選舉政治加自由巿場,叫新興國家照抄這個藍圖,就可以去到應許之地。當時美國政治學甚至搞出一個分支,專硏「發展學」。
20多年後,敏銳的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Samuel Huntington)已看出問題,他在1968年出版《轉變社會的政治秩序》一書,總結照抄西方制度的新興國家,幾乎無一發展成功,經常出現軍人干政。因為獨立後舊秩序破壞了,新秩序建立不起來,政治失序。
杭廷頓的客觀分析,被指為否定西方制度,他也被冠以「保守派學者」的稱號。
時光流轉, 又過了45年,中國就提出「一帶一路」倡議。2013年,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習近平出任國家主席,同年9月他到訪中亞第一大國哈薩克斯坦,首次提出「絲綢之路經濟帶」,並在10月於印尼國會演講時,提出「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構想成型。
「一帶一路」的核心是連通亞洲和歐洲的巨大交通網絡。表面上是中國把自己多餘的基建產能輸出,實質上是中國把自己「基建先行」發展模式推廣出去。中國的經驗是「要想富,先修路」,路通了,窮鄉僻壤也可以起廠搞工業,用好廉價勞動力。相反發展中國家照抄西方民主政制加自由巿場,但無路、無橋,何來經濟活動?
「一帶一路」推出之初,西方媒體將其稱之為「中國版馬歇爾計劃」,認為中國無力做到。十年之後,從數據上來看,「一帶一路」甚至比美國援歐的「馬歇爾計劃」有過之而無不及。
截至今年6月,中國與152個國家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中國與他們的貿易額從2013年的1萬億美元,增長到2萬億美元。中國對這些國家總共投資了3000多個項目,非金融類投資達到7859億元人民幣,其中大部分是當地的港口、鐵路、橋樑、工業園區。就如老撾一個貧困的內陸國家,一條中老鐵路,就把老撾和世界聯通。
英國BBC認為,「一帶一路」開展之處,出乎意料的好;到了後期,出乎意料的糟。因為世界經濟的衰退和中美關係惡化,「一帶一路」面臨很大負面影響。又批評「一帶一路」是中國設置的「債務陷阱」。
如果「一帶一路」真的這麽差,為何美歐爭著搞翻版計劃?
歐盟在2021年年底,推出一套同中國「一帶一路」競爭的「全球門戶計劃」( Global Gateway),號稱在今後幾年內投入3千億歐元,雖然如今只是雷聲大雨點很小。而美國在本月的20國集團峰會(G20)宣布和印度、沙特及歐盟建立「印度—中東—歐洲經濟走廊計劃」(IMEC),也想制衡中國的「一帶一路」。美國總統拜登是急到合約也未談好,只簽了沒有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也沒有投資金額,就急急公布。
從對手的行為,就反證「一帶一路」成功。中國是實打實的提出一個「中國式現代化模式」,帶着資金、技術和人才,到全球南方國家,提出另一個發展選項。
很多新興國家,是苦美國霸權久矣。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