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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天 | 首日處理辯方就煽動罪「檢控時限」提爭議 法庭澄清無收辯方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政事

黎智英案第1天 | 首日處理辯方就煽動罪「檢控時限」提爭議  法庭澄清無收辯方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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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天 | 首日處理辯方就煽動罪「檢控時限」提爭議 法庭澄清無收辯方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2023年12月18日 15:50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0:2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18日在西九龍法院正式開審,《巴士的報》帶來最新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於周一(1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料將審訊80日。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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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左)、李素蘭(中)及李運騰(右)審理。

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左)、李素蘭(中)及李運騰(右)審理。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左三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左三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中)與兒子黎順恩(左後)及女兒(右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中)與兒子黎順恩(左後)及女兒(右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兒子黎順恩(後)。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兒子黎順恩(後)。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

法官杜麗冰。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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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左)、李素蘭(中)及李運騰(右)審理。

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左)、李素蘭(中)及李運騰(右)審理。

《巴士的報》記者經過通宵輪候,獲准進入法庭旁聽,據記者現場所見,黎智英家人,包括太太與女兒等,持粉紅色票進入庭內,她們在庭內向黎智英展示類似相簿的物品,遭職員警告。隨後雙方律師也相繼進入庭內,辯方律師團隊在現場有說有笑。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由庭警押往犯人欄,到庭後向公眾席以及旁聽的親友揮手示意。他身穿淺灰色西裝外套,身型較以往消瘦,在庭上他戴上耳機聽取聆訊內容。法官與律師首先討論審訊時間與文件細節,包括翻譯文件,隨後三位法官向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發問,彭耀鴻要求批准將文件交給被告黎智英,獲准後,黎智英戴上眼鏡仔細翻閱,全程未有過多表情。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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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澄清沒有收到辯方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就早前有報導指法庭拒絕辯方申請讓海外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今日開庭時法官杜麗冰澄清法庭沒有收到有關申請。辯方亦承認未有作出海外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的申請。法官提醒根據法例,若訴訟方要提出有關申請,必須於案件交付程序後42天內提出。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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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就煽動罪「檢控時限」提出爭議

就黎及其公司被控「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辯方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控方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提出檢控。

辯方亦爭議《刑事罪行條例》第159D 條中「begun」及「institute」的定義,藉此帶出控方須將被告帶到法庭,才算正式提出檢控。

辯方指,由於最後一篇涉「串謀煽動」文章於2021 年6 月24 日發布,檢控限期應為2021 年12 月24 日,而控方到2021 年12 月28 日才首次把黎智英帶到法庭,因此超過期限4 日。

法庭質疑辯方是否控方必須將被告帶到法庭,才可提出檢控,同時指出如被告不在港,控方便無法提出檢控。

法庭亦表示,本案中的「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是一連串事件,並非一次性事件,若運用辯方就檢控期限作出的定義,控方或只能控告一連串事件中的最後一件事件。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15:30】

首日審訊結束,案件押後周二繼續,會繼續處理檢控時效的法律爭議。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有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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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隊離開,左三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左三為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師團隊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中)與兒子黎順恩(左後)及女兒(右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中)與兒子黎順恩(左後)及女兒(右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14:30】
下午開庭再續,黎智英專注聽審,頭部向前。英國領事等人下午仍在場旁聽。

【14:15】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兒女相繼返回法庭,繼續聽審。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兒子黎順恩(後)。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兒子黎順恩(後)。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巴士的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巴士的記者攝)

【12:05】開庭

雙方繼續就黎智英涉煽動罪「檢控時限」問題爭議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及幼子黎順恩(右)大約一點左右離開法院,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11:33】 休庭30分鐘

黎智英被帶離場時,一位律師與其談話,隨後該名律師再走向黎智英太太,兩人握手寒暄。

【10:30】 法庭首先處理黎智英涉煽動罪「檢控時限」的爭議

法官杜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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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相關公司即告解散並成為「受禁組織」。警方於周三(25日)封鎖《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拉起封鎖線派人把守大樓的三個出入口,另有大批國安人員進入大樓內調查。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下午約2時,位於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大樓被封鎖,警方派出多隊機動部隊(PTU)到場,人員在大樓的3個出入口駐守,拉起封鎖線;而大樓及廠房內亦有便衣探員進入。至下午約3時半,警方收隊離去。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周二(24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1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1)條,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相關公司即告解散並成為「受禁組織」。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封鎖蘋果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早前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在去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並於今年2月9日判刑,三間公司各被判罰款逾300萬港元。

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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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一條,公司、團體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因犯該法規定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吊銷其執照或許可證。由於《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被法庭依法定罪處罰,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相關規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公司註冊處處長已將該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經刊憲後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0港元及監禁14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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