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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與證監會合作製作金融罪案電視劇 助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風險

港台與證監會合作製作金融罪案電視劇 助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風險

港台與證監會合作製作金融罪案電視劇 助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風險

2024年01月10日 16:03 最後更新:17:02

香港電台與證監會第4度合作製作電視劇,揭開多種常見金融罪案的發生過程和違法者行為,協助市民提高警覺,同時了解證監會的調查工作。

廣播處長張國財出席啟動禮時表示,今次合作會透過戲劇,將案件重演。電視劇亦會針對青少年推出動畫,期望能將有關製作帶進學校。電視劇11日起至下月1日逢星期四晚上8時,在港台電視31播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證監會秘書長及對外事務主管楊國樑表示,電視劇以證監會法規執行部近年處理的真實個案為藍本,希望以較易入屋的方式,讓市民得悉騙徒犯案手法及提防受騙,最重要是讓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的風險。短期內會再發稿,呼籲公眾提防涉及冒認政府官員和高層的騙案,小心投資陷阱。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湯漢輝指出,近年騙徒會在社交平台,或者推出虛假應用程式欺騙投資者,強調市民要對網上虛擬世界抱持懷疑態度。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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