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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黑暴」分子行動咁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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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黑暴」分子行動咁專業

2024年05月02日 16:12 最後更新:16:27

鄭憶路 / 時事評論員

2019年「黑暴」期間,暴徒在香港策動了連場暴亂,在市面上打砸搶燒,對港鐵等設施肆意破壞,針對警員以及不同意見市民進行暴力襲擊,製造了大量「血案」,當時不少評論已指暴徒的行徑已經失控,如果不及時遏止,隨時會演變成恐怖活動,當時被一些反對派報章稱為「危言聳聽」。

但隨著「屠龍小隊」成員涉串謀殺警案開審,隨著愈來愈多真相披露,市民不禁驚嘆,這班黑暴分子竟然喪心病狂的涉嫌策劃在香港鬧市發動恐怖襲擊,其行動之「專業」,武器之「精良」,圖謀之泯滅人性,令人髮指之餘,亦表明恐怖襲擊離香港市民其實只是一步之遙,香港遭受恐襲絕非是危言聳聽,而是差一點就成事。如果不是警方在恐襲前夕成功搗破其武器庫,將暴徒繩之以法,2019年12月8日灣仔鬧市早已變成血肉「修羅場」,香港早已跌入萬劫不復境地。

「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近日在庭上的證供,讓市民清楚看到這個「黑暴」組織惡行。該組織於2019年8月25日成立,由荃灣示威群組演變而來。暴徒此前在荃灣二坡坊策動暴亂,最令外界側目的是當日有一班全副武裝暴徒,不但到處破壞,更與現場警方的「速龍小隊」多番相持,甚至故意攻擊「速龍小隊」成員,其凶暴引起了各界關注。

「速龍小隊」全稱特別戰術小隊,屬於準軍事化的特遣防暴警察,責任為大型事件中防暴,主要在警察機動部隊行動被嚴重阻礙時才出動,以迅速的手法移除障礙,執行鎖定及拘捕行動,屬於警方精銳的防暴小隊。在荃灣暴亂中,一眾暴徒竟然敢公然與「速龍小隊」抗衡。隨即令幕後大台另眼相看,及後更組織有關成員成立所謂「屠龍小隊」,意即「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以屠殺」。

「屠龍小隊」與一般暴徒不同,他們有全副裝備,成員都是訓練有素,孔武有力,甚至是經過專業的格鬥及武器培訓。最令人驚訝的是,該組織更具有發動恐怖襲擊的計劃、能力和裝備。據案中證人披露,該組織成立後就開始籌備發動大型恐襲,被告黃振強和另一主腦更一直在策劃及準備,在Telegram群組更以「滅龍」為名,成員之間以暗語溝通,例如以「眼鏡」代表手槍和長槍,「20kg」即代表20公斤炸藥,都是準備殺害警員的武器。

根據庭上公開資料,「屠龍小隊」最後決定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在港島舉辦遊行期間,發動驚天恐襲。其計劃是先在遊行途中的軒尼詩道英皇中心周邊設置一大一小兩個炸彈,暴徒在遊行期間會先引爆小炸彈製造現場混亂,目的是引來大批警員現場,接著再引爆另一個巨型炸彈,該彈藥的威力達到400米半徑,相當於13個維園,差不多可「全覆蓋」整個長洲,炸彈內更藏有鐵釘,足以對附近的樓宇、民居和油站造成無差別嚴重攻擊。同時,暴徒更會在附近高樓部署槍手,針對現場警員進行「屠殺」。整個計劃的目的就是要製造一場巨大傷亡的「血案」,並對警員進行大規模「屠殺」。

這樣一場行動已經不是一般衝擊和破壞,而是名副其實恐怖襲擊,志在殺警,並且製造大量無辜市民傷亡,符合國際社會對恐怖襲擊的定義,其內容更類似2013年發生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最令人驚愕的是,在香港要發動一場恐怖襲擊並不容易,參與者需要有專業的部署,有各種重型武器及設備,更要在香港運入足以製造大型炸彈的材料,暴徒更要有相關技術,條件缺一不可。

黃振強在作供時曾指汽油彈是他們最大的支出,「每100支計埋運費,要10幾萬港幣」云云,但問題是他們打算在香港發動恐襲,絕不是幾個汽油彈就足夠,而是要有大量武器及炸彈,這些都是費用不菲,更不是想買就能買,背後必定有幕後勢力在安排及支援。黃振強亦承認,「屠龍小隊」成員曾到台灣等地接受軍訓,費用全免、包食宿、有一名退伍軍人為他們訓練,這亦解釋到「屠龍小隊」何以有能力策劃一場鬧市恐襲。

現在回想過來,這場恐襲其實不無成功機會,原因是暴徒行動相當專業,計劃周詳,而且各種武器及炸彈亦已準備妥當,如果在遊行途中發生巨大爆炸案,所造成傷亡將不堪設想,屆時香港的局勢必將一發不可收拾,這正是暴徒及幕後勢力希望達到目的。

最終警方在恐襲前,憑著精準情報在多處檢獲槍械及炸彈,7名暴徒更被控《反恐條例》中「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等罪,成功將這場恐襲消弭於無形。恐襲雖未發生,但對香港已經發出了嚴峻警號:香港確實存在恐怖襲擊風險,過去香港社會總是認為恐襲、間諜只是電影才有,惟在「黑暴」期間,這些離香港市民其實只是一步之遙。更重要的是,黑暴分子行動如此專業,說明其背後有幕後大台以至外部勢力在支援策動,鼓動「黑暴」分子在香港策動驚天恐襲,「屠龍小隊」的暴行,足以表明外部勢力對香港的威脅和禍害,更說明香港社會對於國家安全必須警鐘長鳴,紮緊籬笆。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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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

時事評論員:陳嘉瑜

近日,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就個別在港外國新聞機構涉及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不實報導進行約談,並在官網發佈相關消息,獲得社會各界廣泛理解與支持。然而,香港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所謂聲明,妄稱此舉旨在「影響外媒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並誣指約談「製造寒蟬效應」「百害而無一利」。此類言論不僅曲解法律、漠視事實,更混淆視聽,必須予以澄清駁斥。

一、公署約談體現依法履職擔當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四條,駐港國安公署有責任會同外交部駐港公署和特區政府,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新聞機構等依法加強管理並提供服務。此次約談正是公署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法合規。

二、選舉前夕約談是防範風險之必要舉措

國家安全之核心是政權安全,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特區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近期,個別外媒持續散佈唱衰選舉、煽動抵制的不實言論,甚至在火災救援期間借題發揮,企圖製造社會對立。公署在選舉前夕依法約談相關機構,旨在及時糾正偏差、防範風險,保障選舉平穩有序進行,這正是「勿謂言之不預」的負責任體現。

三、「三個希望」是法律與專業的雙重要求

公署在約談中明確提出希望有關外媒: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這「三個希望」符合國際社會對新聞行業的基本規範,是對媒體依法開展工作的善意提醒,也是對其正當權益的真正保護。將合理合法的規範要求污名化為「製造寒蟬效應」,恰恰暴露了一些人對「新聞自由」的錯誤理解——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度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專業操守內行使。

四、未列舉具體事例不等於指控無據

公署基於日常監管與輿情研判,對已形成不良影響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進行整體警示,是常見的行政溝通與規範方式。約談並非司法程式,而是預防性、提醒式的履職行為。參與約談的媒體均未公開否認相關事實,香港記協卻單方面斷言公署「缺乏事實依據」,其自身又能否拿出證據證明所有外媒的相關報導均屬真實客觀?這種將未提供具體事例等同於「缺乏事實依據的指控」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以「指控無據」為由否定監管正當性的邏輯,本身站不住腳。

五、否定依法監管才是真正損害香港利益

香港社會曾深受不實資訊與煽動言論之害,諸如「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等謠言一度撕裂社會、擾亂秩序、助推暴亂。今天,駐港國安公署依法採取預防性措施,正是為了不讓歷史重演,確保香港在災後救援、選舉等重要事務上不被謠言和惡意炒作干擾。若放任不實資訊氾濫、監管缺位,才是對新聞行業公信力、社會秩序乃至香港國際形象的真正損害。香港記協所謂「百害而無一利」的論斷,不僅漠視法治精神,更與廣大市民期盼香港穩定和諧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記協在聲明開篇特意呼籲市民投票,試圖將依法約談曲解為「影響投票意向」,其措辭用心值得警惕。這種政治化的操作非但不能提升其聲明的正當性,反而折射出該組織在職業倫理與法律認知上的偏差,以及政治道德的虛偽。

新聞工作者固然享有依法採訪報導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是對國家安全和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真正專業、客觀、公正的新聞事業的有力支持。有關行業協會應客觀理性看待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摒棄偏見,引導業界恪守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共同維護香港法治環境和繁榮穩定,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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