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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新兩國論」極度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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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新兩國論」極度危險

2024年05月21日 18:50 最後更新:12月31日 16:19

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在5月20日就職,其就職演說充滿著台獨味道,完全體現他自稱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之性向。

第一,否定「蔡規賴隨」。賴清德雖然口頭上強調會延續上一任蔡英文的路線,但比較蔡英文的520就職演說和賴清德的演說,就會發現兩者有很大差別。蔡英文過去慣用比較中性的「兩岸」、「中國大陸」,但賴清德的演說都幾乎全部稱為「中國」,等於將大陸視為另一個國家,強調互不隸屬的概念。

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提到,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作為處理兩岸關係原則。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指「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和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但賴清德就改稱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避談他視為災難的《中華民國憲法》,亦迴避可以緩衝兩岸敵對狀況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在顯示他要脫離蔡英文比較隱晦的台獨路線。溫水煮蛙,由暗獨變明獨。

第二,提出「新兩國論」。賴清德在演說中指出「有主權才有國家,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賴清德強化台灣與大陸是一種所謂「國與國的關係」,淡化憲法一中,這是從理論上重新詮釋海峽兩岸關係,扭曲地稱為台灣擁有「主權」。

第三,確立台獨理念根源。在1949年國民黨政府敗走台灣後,台灣分裂國家的主張是堅持「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理念,認為中華民國仍然存在,只不過暫時其治權只及台灣,但對整個中國都有主權。不過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10月25日重返聯合國,成為國際承認的唯一一個中國代表之後,國民黨的分裂主張,已經喪失了實質意義。而民進黨就提出1991年提出「台獨黨綱」,認定《中華民國憲法》大而無當,要求採取重新制憲建國的激進手段。

雖然「台獨黨綱」在台灣社會難以達成共識,但是賴清德通篇演講,都在呼應民進黨的「台獨黨綱」理念。他在演說結語中提及,「1624年台灣從台南出發,站在『台南400』的歷史時刻, 台灣要更要展現自信,勇敢航向新世界,讓世界迎接台灣。」他提出台南400年的歷史,背後暗喻台獨史觀,弦外之音是指台灣是從台南出發,而不是從中國大陸出發,回應深綠的原教旨主義派的期許。

賴清德的通篇演說都是一個台獨宣言。在賴清德發言之後,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當日即發言狠批,指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講話頑固堅持台獨立場,釋放了謀獨挑釁、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危險信號,充分暴露了其「台獨工作者」的本性。

人民日報今天在第4版全版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並刊發署名鍾一平的文章,指「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在其5月20日的講話中大放厥詞,販賣『兩國論』、鼓吹『兩岸互不隸屬』,充斥著妄圖『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的險惡用心,再次暴露其『台獨』的頑固立場」。

而新華社亦發表時評指出,在「台獨」道路上,賴清德已超越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獨』性前所未有」。

可以這樣總結,賴清德發表的演說,是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台獨宣言,提出的「新兩國論」,更為兩岸關係埋下了重大炸彈,為台灣帶來毀滅性的危機。不過,賴清德走的台獨路線,會受多個因素左右。

第一,大陸的無情打擊。就在5.20早上,國家商務部宣布參與對台灣地區軍售的幾家美國企業實施制裁的消息,當中點名一間名為凱普拉格斯公司,向去年被中國制裁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和雷神導彈與防務兩間公司轉售中國貨物。這印證了美國軍火商也要購買中國零件的消息。國家警告所有美國人,誰支持台獨都沒有好下場。

第二,立法院的制約。民進黨丟失立法院的控制權,國民黨加上民眾黨擁有超過立法院的半數席位,早前提出擴大立法院權力的法案,就令到民進黨暴跳如雷,發動議員在議會上大打出手。但無論民進黨如何惡搞,都脫離不了失去立法院控制權的事實。賴清德想走台獨路線,將會受到立法院極大制肘。

第三,是美國的國情變化,美國今年11月進行總統選舉,特朗普有相當大的機會當選上台,特朗普會否利用台灣作為挑釁中國大陸的工具,深受外界注意。如果特朗普將台灣烏克蘭化,推台灣人上戰場,挑釁大陸,想流乾台灣人每一滴血的話,台灣將會極度危險。

總括而言,賴清德上台走的台獨路線,將會令兩岸關係進入一個極不穩定的狀態。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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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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