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19年理大衝突彌敦道對峙 12人認暴動罪判囚3年至3年4個月

政事

19年理大衝突彌敦道對峙 12人認暴動罪判囚3年至3年4個月
政事

政事

19年理大衝突彌敦道對峙 12人認暴動罪判囚3年至3年4個月

2024年07月19日 16:03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0:35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與警方對峙及投擲汽油彈,其中12人承認暴動罪,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3年至3年4個月不等。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本案源於網上號召,高峰時現場聚集超過2000人,過程中有人投擲汽油彈,現場亦檢獲多種攻擊武器,顯示示威者有周詳計劃。法官表示,事發在旺區主要路段,範圍廣闊,附近有不少商住樓宇,最激烈的一段衝突約45分鐘,警方圍捕後仍有零星示威持續,過程中示威者以木板築起防線與警方對峙,警方多次揚聲警告,施放催淚彈等,被示威者回擲雜物,險象環生。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指出,暴動嚴重威脅交通,現場火光熊熊,危及附近居民安危,影響迫切,港鐵站被噴上示威字句,街燈被剪斷需要維修。法庭以4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開審前認罪可獲刑期扣減,部分被告化學研究成績優異以及喪失地產商工作晉升機會等,酌量扣減刑期。

早前於醫院口岸爆炸案中脫罪的吳子樂與另一名男子,涉嫌在2019年為多區暴動的前線示威者製造及提供弓箭,並拍攝片段宣傳。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吳子樂未有法律代表,正申請法援。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收到法援署來信,指需6星期評估其申請,遂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兩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被告吳子樂。資料圖片

被告吳子樂。資料圖片

被告吳子樂 (32歲,報稱無業)及陳維亮 (34歲,攝影師)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子樂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案件星期二(6月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DCCC 737/2026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