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今年7月經政府修例改組後,近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刊憲。去年7月局方名單上有152人,而今次刊憲名單增至162人,其中86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學位的註冊社工、21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文憑的註冊社工、55人為非社工。
社工類別當中有35人不再獲得委任,當中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以及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批准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的謝世傑。另外非社工類別的成員名單變動更多,有43人不再獲得委任,包括已移居台灣的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
有人批評當局改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將反政府的人剔出名單之外。其實將反政府人士剔出政府一個法定組織,究竟有什麼問題?
觸發社工註冊局早前改組的一件事件,就和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有關。社工註冊局在2022年通過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委任正等候暴動罪重審的「陣地社工」陳虹秀加入作備選委員,當時政府甚為不滿,未有將小組名單刊憲。
最後政府在今年7月改組社工註冊局,由本來8人民選、7人委任,改組為8人民選、17人委任,另加2名官守成員,將社工註冊局的組織撥亂反正。
今次刊憲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上,陳虹秀已被除名。至於朱耀明是2014年佔中發起人之一,後來在2019年被判妨擾罪成,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朱耀明已經離開香港,定居台灣,但仍然不時接受訪問,批評特區政府。
這些已經移居外地的反政府人士,特別是有刑事犯罪紀錄者,早就應該被社工註冊局除名。為什麼一些有刑事紀錄的人,或者一些仍涉及嚴重刑事案件的人,可以有機會坐入社工局紀律委員會內,去決定註冊社工可否保有專業資格?真正的問題不是今次政府刊憲的小組名單中將朱耀明和陳虹秀除名,而是在2022年的時候,社工註冊局為何不將他們除名。
另一個被除名的人士,是要覆核新田科技城決定的謝世傑。謝世傑早年是大澳社工出身,後來加入反政府行列,如今是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由守護大嶼跨區變成守護新田,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針對新田科技成的決定。他明顯是和政府對著幹的人物。
反對派好像覺得,政府有義務將他們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之內,讓他們在體制核心內反政府。現實剛好相反,這些人既然選擇反政府,就自然不應期望可以被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內,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如今2019年的黑暴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5年,社會上開始有一種思想,認為應該回到過去。但人是應該要汲取教訓的,如果政府寬鬆處理這些反政府人士,當他們操控了法定組織,行事就不會自律。社工註冊局當日委任陳虹秀、保留朱耀明作為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正正是一個好例子。不能自律,就只能他律了。
政府不出手,根本不能撥亂反正,過幾年社會又再激進化,又會再發生暴亂。英國2011年如此強硬對待暴動分子,13年後仍再爆發暴動,這就是前車之鑑。香港亦要小心,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