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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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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內

2024年10月02日 20:20 最後更新:20:21

中國慶祝新中國成立75周年,在此之前國家發了兩炮,第一炮在9月24日連放多個經濟金融大招,刺激內地經濟;第二炮是在一日之後的9月25日,解放軍向太平洋試射遠程洲際導彈。這兩個大招都有重大意義。

1862年9月,德國鐵血首相卑斯麥一次下議院演講時提出,「失敗是堅忍的最後考驗,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內」。其中「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內」這句名言,點出軍事實力在國際政治上的重要性。誰軍力強,誰掌握真理。現代社會軍事實力和經濟實力同樣重要,中國在國慶前釋放這兩個大招,就是和這兩種實力有關。

第一,經濟放大招。9月24日中國政府出招,包括降低銀行存款準備金率0.5%,降低7日逆回購利息0.2%,降低現有房貸利率至新做房貸的水平,將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期比例統一,以及人民銀行首次用貨幣政策互換工具支援資本市場。當時市場對中國出招的反應是遠超於預期,所以無論是內地的A股和香港的股巿都有很大的反應,港股由9月23日內地出招前一日恆指的18247點,到今天累計升了4200點。

據熟悉內地情況人士分析,這次阿爺出招很多地方外界並不注意,但都是重大招數。例如其中首次出現的互換資產工具,表面上是政府和符合條件的公司,將公司擁有但不太流通的資產,換成為國債或是央行票據這些高流動資產,公司可以透過沽出這些資產,獲取大量用於內地的人民幣流動資金。但外界沒有注意到的,這個互換的工具是可以讓在海外持有資產的中國公司,透過互換渠道將他們的海外資產套現,調回國內變成人民幣使用。有一說中國公司擁有海外資產高達2萬億美元,估計會透過這個機制調回大約1萬億美元的資產,換作人民幣投入內地市場。當然另一個備受觸目的措施,是北、上、廣、深一線超大城巿,都不同程度放開限購令,對內地樓市有重大支持。

內地和香港股巿有這麼大的反應,一定程度和內地救巿招數出乎意外地大規模有關。其實阿爺一直等待出招撐經濟的時機,但美國一日未減息,中國出招放水,會令人民幣暴露給美國狙擊的風險中。等到美國聯儲局在9月宣佈減息0.5厘之後,美元強勢的方向逆轉,中國推出政策撐巿的機會之窗,就打開了。中國要麼不出招,一出招就是採取雷霆萬鈞、有餘不盡的方式出招,出乎市場預料之外。而中港兩地股市,特別是港股,外資早前跟美國政府指示,將手上的港股大量沽出。但如今見到中國這樣出招,如果不急急補貨,就會錯失這個中國股票上升的良機,所以唯有硬著頭皮入市場搶貨,結果就造成恆指超買再超買,這個和之前外資持有的港股貨底太少有關。

第二,導彈放大招。中國是44年以來未在國土以外試射洲際導彈,之前的試驗都是在國內從南向西北方的靶場試射,基本都是在中國國土之內。上一次中國試射洲際導彈,已可追溯至1980年,當時是試射「東風-5」洲際導彈。今次估計是試射了「東風-31AG」洲際彈道導彈,射程12000公里,打在太平洋的預定目標。中國沒有試射最先進的「東風-41」洲際導彈,已經是對美國留有餘地,但即使是「東風-31AG」射程已經達12000公里,已經覆蓋美國全境。

洲際導彈可以攜帶核彈頭,中國是唯一一個承諾不會作首次核攻擊的國家,核武器主要是用作反擊性質,所以中國的核武器要有強大的還擊能力,在對方進行核攻擊的時候,可以進行有力的核反擊,借強大的核反擊能力,去阻止敵國對中國進行核打擊。

中國的遠程洲際導彈可以說既是最先進亦是最穩定的導彈。美國的「民兵-3」長程洲際導彈,即使已有60年的歷史,是一種老導彈,但是發射仍然不穩定,去年11月美國試射「民兵-3」 的時候,就因出現意外要引爆導彈。而且中國的「東風31AG」改進型導彈,是可以用移動發射車來發射,而美國的「民兵-3」只是在固定的發射井發射,中國的導彈機動性更強,在戰爭中的存活率更高,領先美國的陸基長程洲際導彈。

中國44年都沒有越境試射遠程洲際導彈,可知這種試射方式有多敏感。中國試射之後外界一度啞言,台灣陸委會一日後發表聲明,指大陸此舉等於是擴將軍武的挑釁威脅。不過美國國防部一日之後的聲明,就和台灣調子完全不同,竟然稱讚中國向太平洋試射洲際導彈之前保持透明度,美國事前收到中國的通知,表明中美之間的軍事溝通正在改善云云。這就出現一個奇怪局面,中國在美國碼頭的起重機影響了美國國家安全,但中國試射洲際導美國反而無意見。

從美國的反應進一步說明,中國只能夠展示強大實力,才會贏得國際間的話語權。無論是中國的撐巿措施,還是試射洲際導彈,都可以說是對新中國成立75周年國慶的獻禮,皆獲取罕見成功。這兩招都證明了卑斯麥的名言,「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內」。用中國人的語言,國家弱就只能捱打。國家只有軍事強經濟強,才會有話語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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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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