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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巿升外資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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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巿升外資就有信心

2024年10月04日 18:30 最後更新:18:47

近日中港股市在中央出招後大幅上升,交投氣氛熾熱。就在9月24日中國政府連放經濟金融大招之後一兩日,我在一個公開場合遇到一位財經老總,大家議論阿爺出招「得唔得」。財經老總話,「最緊要這些招數是否真的能令外資有信心。」我對此不敢苟同,就回應說:「只要個巿升,外資就有信心。」

資金從來跟紅頂白,巿好的時候就買,巿差的時候就沽,大行的分析報告以至財經分析員亦皆如此。所以說要爭取外資信心,沒有抓到重點,只要大巿繼續升,他們的信心自然會返回來。其後幾日市場的發展果真如此,港股從8月的低位17000點樓下,急速飆升至22000點樓上,港股出現破紀錄的單日5000億成交,之前一直睇淡港股的外資突然轉軚,個個都走來唱好。

美國彭博社表示,中國用了短短8日的時間,就重奪過去10個月失去的新興市場主導地位,8日之內,中港股市市值就飆升了3.2萬億美元(約25萬億港元),令到中國在新興市場股指中的權重大幅上升。

有人話股巿向好散戶入市,其實散戶入巿又怎能做出單日5000億的成交紀錄呢?這種高成交當然是外來資金流入所致,特別是沽空了港股的外資,亦都要急急斬倉回補。彭博社引述一份巿場分析公司S3 Partners的一份報告指出,在中國股市受政策推動而大幅上漲,做空美國上市中國概念股的交易者,在此波行情中損失約69億美元。

對這一次內地和香港股市反撲,我有幾點分析:

第一,不要按人家牌面邏輯行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過去大力唱淡中港經濟,唱衰香港股市。美國總統特朗普任內,已講明要搞死香港股巿。拜登政府亦都繼續發表一些唱衰香港的言論,例如早前又再發布所謂更新版的「香港商業警告」,大肆抺黑《香港國安法》,唱衰香港的營商環境,這就造出所謂「外資對香港沒有信心」的印象。問題是外資即使對香港信心無損,但亦不敢公開說,例如美國商會曾經對香港作一些正面評價,他們負責人回到美國後就立即被召到國會解畫。

所以如果跟從美國的邏輯思維,就會提出要討好外資的意見,例如前運輸局局長張炳良就表示,外國商界憂慮香港一國兩制不再,香港要重建國際形象,就要策略性地尋找「關鍵點」,扭轉對方的偏見,例如特區政府應鼓勵某些團體舉行集會,以證明香港的集會自由不變。其實這些嘗試討好美國的行為,並無作用,因為美國的真正動機是要借香港打壓中國,遏制中國崛興。香港搞多兩個建制派集會,不見得美國政府會改變對香港的態度,所以根本不需要按人家牌面邏輯來行事,關鍵反而是要做好自己。只要國家的救巿措施發揮實效,只要國家持續出招,經濟環境不斷改善,股市持續向好,跟紅頂白的外資自然就會有信心。

第二,日股真的比港股好?美國唱衰香港,但是很多基金都要做全球資產配置,以分散風險,部份資金要投資亞太地區。這樣美國就唱好日本、印度等地股巿,叫基金沽港股沽中個概念股,最好轉買日本股。以股巿點數計,過去港股長期領先日股,在2020年3月的時候,即特朗普政府後段,日經指數只有16500點,港股恆指有23000點。但到2021年年頭,拜登政府上任後,日股和港股走勢開始交差逆轉,日股越升越有,港股越跌越低,即使近日日股回軟,港股上升,日股仍然有近38000點,港股亦只有22000點,日股大幅反超港股。

日股近年走勢如此強勁,日本上市公司賺錢多過中港公司很多嗎? 如果你細心看看日本和香港股巿的基本面,就知道這個講法有多荒謬。日股以現價計,以今年指數成份股估計盈利計的動態市盈率為22.2倍,而港股今年動態巿盈率為9.8倍,即是日股比港股貴127%。計股價相當盈利的倍數,是最公允的橙與橙比較方式,日股非常貴。

股價貴、高盈率高,通常是增長高。那麼日本真有高增長嗎? 有人說日本經濟很好,所以股巿值得投資,真的嗎? 日本今年上半年GDP同比下跌0.9%,即時下半年有改善,估計今年GDP增長率只有0.2%。港股以內地公司佔大多數,中國今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長5%,今年全年估計也能做到這個增長率。日本通脹率3%,大幅侵蝕了增長,而且已經開始加息;中國通脹率指有0.6%,而且開始放水。到底睇好日本而睇淡中國的理據在哪裏呢?日股這麼貴,港股這麼便宜,為何美國叫人沽港股買日股呢?

第三,沽到凸要補倉。其實港股這波升勢這麼急,但回吐這麼少,不是一個正常股市反彈的走勢,這就讓我想起1998年的股巿。當時在亞洲金融風暴,美資對沖基金大幅做空港股,恒指跌至5800點,其後港府入市,開始時沒有人相信,覺得政府無法托起個巿,最終對沖基金鍛羽而歸,港股重新反彈至之前高位的17000點。下跌不正常,反彈亦不正常。正常不應該跌這麼多,反彈亦不應該彈那麼多,只因為外資沽貨實在沽得太乾,所以其後的反彈才會如此暴烈。

其實今次港股的反彈,亦有七成1998年市況的味道,之前外資聽美國政府話沽得太狠,甚至跟手做空,現在回頭一看,手持了日本的貴貨,放棄了在香港上巿的中國平貨,惟有急急換馬。

結論是,在中美地緣政治的劇鬥之下,香港成為攻擊中國的一個軟肋。但物極必反,否極泰來,唱得太衰,沽得太低,總有翻轉過來的一日。未來內地和港股市不會一帆風順,仍然風高浪急,但無論如何,只要基本因素持續改善,股巿固有的投資價值,可以逐步反映出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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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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