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透過自動化控制人力開支

博客文章

透過自動化控制人力開支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透過自動化控制人力開支

2024年12月03日 18:11 最後更新:19:16

財政司司長預告本年度財赤會由2月時預計的481億元,倍增至1000億。經濟不好,政府赤字上升,難免令外界感到憂慮。而千億赤字亦導致財政儲備下降,令人擔憂特區政府的財政可持續性。

高額財赤雖然值得擔心,但是香港的家底仍然很厚,一方面政府的收入減少赤字上升,一定程度都是和利息高企影響經濟有關;但另一方面利息高企,亦令外匯基金的投資收益大增。

由於外匯基金獨立於政府的財政,每年只是支付財政儲備存款、特區基金和法定組織存款的數百億收益,會反映在特區政府的帳目收入之內,其餘外匯基金的盈虧都是獨立於財政預算之外。

可以看看過去幾年外匯基金的投資收益。2022年因為當年美國利息減至接近零,外匯基金當年蝕了2024億元。但是隨著過去兩年多美國大幅加息,外匯基金的收益亦水漲船高,2023年外匯基金錄得2127億港元的投資收益,完全抵銷了2022年的虧蝕。而今年首3季外匯基金的投資收益更高達2247億元。按這個走勢,外匯基金今年的投資收益有機會增至近3000億。

如果將這兩條分開的數加起來看,政府盤數蝕1000億,外匯基金的投資收益有3000億,香港整體的財政狀況,就沒有表面看來那麼不健康。

另外,截止去年底外匯基金累計盈餘是6524億港元,如果再加上今年的3000億投資收益,扣除開支之後,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都應該超過9000億。

回頭看特區政府的財赤,主要是由於收入減少所致。第一,土地收入,原預計地價收入有330億元,但頭7個月只有37億元。第二,主要收入利得稅,本年度原預計有1802億,截止9月上半年度只錄得71.2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51.8%,恐怕全年減幅也較大。第三,印花稅亦按年下跌16%至239.6億。第四,大項中只有薪俸稅有增加,按年增5.4%至83.6億元。總體來說收入是跌的多。

收入下跌和利息高企及地緣政治下美國對內地和香港施壓有關,但隨著美國步向減息周期,今年第4季起股市交投有起色,相信情況會略有改善。但總體而言,仍難望政府的收入短期內會達到平衡。

本來財赤高企,政府就應該要開源節流,但經濟不好,若政府還大幅削減開支,就會出現一個「落雨收遮」的情況,觸發私營部門進一步萎縮,令經濟更差。所以政府推出逆周期措施,維持相當的開支以支撐經濟,是合理的做法。

至於支出方面,政府3大開支項目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醫療會隨著人口老化而增加,社福亦難減,唯一教育是可以斟酌的領域,因為隨著出生人口減少,中學及以下的教育開支應該可以削減,以反映收生減少的狀況。固然教育界會對加快殺校有很大的意見校,但從節流來看,這亦是一個可考慮的方向。

另一個可以思考的地方,是整體節省人力成本。政府有超過18萬公務員,仍未聘任的缺口有10%,現在勞工市場仍然緊張,市場薪金高企,叫政府減公務員薪金並不現實,否則公務員流失會更嚴重,政府減薪也會進一步推低消費。

所以政府使用人力資源主要應該考慮的方向,第一是增加外判以減少工資開支,無論如何外判的成本都會較政府請人便宜。第二,加快智能化自動化的步伐,盡量取代用人力做的工作。政府內部部分做事的方法,仍相當古老,效率較低,如果能夠加快自動化和智能化的步伐,可以節省人手。當年入境處引入自動過關的設備,十多年後效益反映出來,關口不斷增加擴大,但人手就不用完全成比例增長,節省了大量人手。政府應該順應時代潮流,從這些角度考慮節流,而不是削減服務,否則會對公眾影響太大。

盧永雄

Tags:

公務員

往下看更多文章

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