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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長期內耗陷困局 歸咎中央實屬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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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長期內耗陷困局  歸咎中央實屬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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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長期內耗陷困局 歸咎中央實屬不智

2025年02月28日 18:11 最後更新:18:30

彭仕敦/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

民主黨解散將被視為對特區政治生態構成衝擊。縱觀各民主體制,執政者皆需反對力量制衡,而民主黨自1994年創立以來,一直擔任此角色。

回溯七八十年代,香港尚無政黨體系,立法局議員悉由港督委任。然而,當時學界青年已暗流湧動,尋求變革香港管治模式。時任政府對此震驚不已,竟設立專門監察這些聲音的秘密專責小組——「壓力團體常務委員會」(SCOPG)。此舉反倒成為香港政治發展的起點。

1994年,「匯點」與「民主聯合陣線」兩大政治團體合併,在大律師李柱銘領導下組建香港民主黨。

該黨迅速崛起,成為立法機構(當時半數民選、半數委任)中的最大政黨。然而,他們確立了鮮明的反對立場:為天安門事件與學生舉行燭光晚會,呼籲終結中國一黨專政,實質上成為反中陣營的代表。1997年,他們更抵制為實現主權平穩過渡而設的,時稱「直通車」的臨時立法會。

此時的香港已建立較為完善的選舉制度——半數議員由地區直選產生,半數來自功能界別——民主黨仍為最大黨。按《基本法》規劃,香港終極目標是實現全面普選產生立法機構,但未設明確時間表。

然而,這一目標的實現前提是立法機構日趨成熟,且市民充分理解香港與中央的關係。畢竟,香港乃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主黨的衰落正源於對此的漠視。

新加入黨內的主要是銳氣十足的年輕律師和大學畢業生,他們熱衷於改變中國和香港——這顯然不切實際。由於缺乏政治成熟度和深刻認識,黨內紛爭不斷,派系裂痕日益明顯。

九十年代中期,黨內分歧日益公開,被稱為「少壯派」的激進分子逐漸掌控黨的領導權。隨著香港政治生態日趨複雜,更多政治團體應運而生。少壯派摒棄文化傳統,對祖國缺乏認同,執意追求香港獨立的不切實際目標。事實上,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支持維持一國兩制的現狀。

民主黨組織架構完善,擁有94個地區辦事處。在組織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大規模抗議活動時,他們直接聯絡數據庫中的四萬名支持者參與示威。抗議活動一度得手,政府將相關提案擱置至2024年方才通過。

然而,民主黨逐漸失去民意基礎。香港市民厭惡對抗,轉而支持親北京的政治人物,渴望社會和平穩定。2007年區議會選舉中,民主黨較2003年失去36席,23名現任議員落選。

不成熟的少壯派在議會中表現惡劣,拒絕按規定宣誓效忠。他們因此被取消資格——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必然結果——卻仍哭訴不公,並持續獲得西方支持。他們的一系列表演式鬧劇和集體離場行為,更令公眾反感。

該黨內部問題持續惡化,至2020年12月,約50名成員已脫黨另立門戶。

今年2月20日,民主黨宣布準備解散,立即引發國際媒體關注,紛紛將解散歸咎於北京壓力。實則不然,該黨已走完其歷史周期,其委員會將在即將召開的全體會議上決定去留。

民主黨長期陷於內耗困局,然其存在對香港政壇仍具特殊意義。作為反對派,動輒歸咎中央之舉實屬不智。坊間有傳維基百科(網絡百科平台)指該黨因未能符合國安標準而無緣年底選舉,將於2025年解散云云,此說純屬謬誤——香港選舉機制本具廣泛開放性,相關條目顯見黨內人士操刀痕跡。

當務之急在於推動政黨革新。與其沉湎於不切實際的宏圖大計與分離主張,不如務實推動社會建設:既要深耕社區民生,亦需與市民及行政當局攜手,方為建設更美好香港的正道。




彭仕敦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彭仕敦/香港政府新聞處前總新聞主任

行政長官李家超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大埔火災,這項正確的決策能加速為痛失親人的家屬提供真相。這場致命大火奪走了160條寶貴性命。

 他當時有其他選擇。平日立場對立的西方媒體高調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這類調查常因法律程序爭拗而耗時數年,反而延長家屬的煎熬。家屬有權盡快了解火災起因與責任歸屬。

李家超在決策前應已徵詢司法部門意見,認定獨立委員會是最佳途徑。他深切體恤家屬悲痛,同時期望盡快釐清火災成因。

火災發生後,政府迅速逮捕多名公司董事與承建商,並查扣賬冊資料,以調查合約授予與裝修工程程序是否涉及失職。

儘管西方媒體提出批評,政府與公眾對災難的反應迅速果斷。政府設立30億元救濟基金,隨後在企業與公眾捐款下快速增至33億元。透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已有1,451名居民獲安置於青年旅舍、營舍或酒店房間,另有3,059名居民現正居住由房屋局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過渡性房屋。香港處處顯現人間溫暖。

李家超迅速任命陸啟康法官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委員包括陳健波及歐陽伯權。委員會職權涵蓋關鍵領域:包括火災起源、因何極速蔓延,以及消防設備、維護標準與監管措施是否落實到位。行政長官授予委員會廣泛權力,限期九個月查明真相、揭露裝修工程可能存在的貪腐,並提出全面改革建議。

獨立委員會享有最大自主權與靈活性,但不同於獨立調查委員會,後者具有傳召證人的法定權力。若需針對特定事項動用強制取證權,可要求行政長官將其升格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此做法與過往重大調查案例一致。

對於並沒有立即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質疑,李家超解釋現行架構能更快啟動調查,同時保留升級選項,兼顧即時消防疏失與長期維護合規問題。

調查委員會可能因法律爭議曠日費時。1998年赤鱲角新機場開幕事故調查據稱有百名律師分別代表其客戶參與辯論;2017年英國格倫費爾大廈火災(與大埔宏福苑火災相似)由退休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布報告,首份報告耗時兩年,第二份更遲至災後七年才出爐。可憐的家屬只能苦苦等待。 

李家超指出,能定下九個月內交報告的目標,關鍵在於採用混合模式:具備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效率,同時以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作為後盾。這種「權效合一」的創新建制,可望盡早向公眾交代。

李家超強調最終報告與所有建議將公開透明,僅涉未結案司法程序的資料除外,並可能發布中期報告以保持公眾知情權。

宏福苑火災本是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獨立委員會雖無法律框架授權,仍將全力查明火災成因。其建議將提交政府迅速跟進,追究160條人命損失的責任。這也是新一屆立法會於1月7日開議後,議員們將深入辯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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