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公署履職的保障,以及建議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國家安全非常重要,近日的中美關係、地緣政治急劇變化,以至2019年的經驗,絕對有需要訂立附屬法例,並具有迫切性。
湯家驊舉例說假如不幸發生《香港國安法》第55條的情況,香港法庭無能力審訊個別案件,內地要傳召某人或要求提交文件,但某人身處香港,或會持有「管不到我」的心態。香港便需要相關法例,有條文清楚講明內地法庭的指令在香港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守,違反內地法庭指令等同違反香港法庭,要列明範圍及懲處等。
湯家驊
湯家驊指出,以他所知,香港並非有個別案件需要現時通過附屬法例,又強調不覺得香港會發生第55條的情況。他解釋說條文清楚寫明,只適用於《香港國安法》四條罪行,已相當狹窄。他表示,市民毋須因為政府未雨綢繆而恐慌及作無謂推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2月15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三罪全部成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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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在任何國家都是頭等大事,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都必將受到法律懲治。黎智英案庭審揭露的大量事實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其公然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叫囂「為美國而戰」,與「港獨」「黑暴」組織和境外勢力勾連,濫用輿論工具煽動仇恨、激化對抗,鼓動支持暴亂活動,妄圖搞亂香港,遂行「顏色革命」企圖,罪行纍纍,罪證確鑿。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此等嚴重犯罪,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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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特區嚴格依法處理黎智英案,捍衛法治權威與尊嚴,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得到廣泛認同和支持。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黎智英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其代理律師當庭證實黎智英在押期間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為黎智英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其偽善和「雙標」,我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毫不鬆懈堅定履職,與特區一道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高度警惕,嚴陣以待,毫不手軟依法打擊外部勢力干預國安案件審理、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和活動,共同守護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