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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文被拒提早獲釋再提上訴 懲教署:已覆核個案、未能通過國安測試

其他國安案件

馬俊文被拒提早獲釋再提上訴 懲教署:已覆核個案、未能通過國安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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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文被拒提早獲釋再提上訴 懲教署:已覆核個案、未能通過國安測試

2025年05月16日 19:28 最後更新:19:28

被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2021年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後,未能因為行為良好提早獲釋。馬俊文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提出上訴,案件星期五(5月16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上訴方表示懲教署長應將馬的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懲教署一方則指,其實署長已對馬的個案進行年度覆核惟馬未能通過國安測試。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後宣布6個月內頒下判詞。

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

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彭偉昌,彭寶琴審理。上訴人馬俊文由大律師關文渭、黃雅斌、梁麗幗及高麟代表。懲教署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大律師何卓衡代表。

大律師關文渭表示,根據《監獄釋囚條例》,懲教署長應將服完三分二刑期、行為良好的囚犯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是否讓他提早獲釋,否則馬俊文被剝奪相關權利,有違《香港人權法案》中「被剝奪自由的人的權利」的條例。但維護國安條例生效後,懲教署長須信納提早釋放囚犯不會不利國安,才能轉介個案;質疑條例中「國家安全」定義太寬和模糊,令很多囚犯個案都會變成不符合國安利益,懲教署長無法轉介個案給委員會考慮,包括馬的個案。但法官潘兆初反駁稱,個案轉交委員會是酌情權,而非權利。

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則指出,馬俊文不獲減刑後,需要繼續服刑至少一年,直至署長對其個案進行年度覆核。惟馬未能通過國安測試,署長未能信納他不會不利於國安,不獲署長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後宣布6個月內頒下判詞。

馬俊文預計今年11月刑滿獲釋。

馬俊文預計今年11月刑滿獲釋。

馬俊文於2021年11月因「煽動分裂國家」罪成而被判囚5年9個月。後就判刑上訴得直,獲下調刑期至5年,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後,未能因為行為良好獲三分之一減刑,預計今年11月刑滿獲釋。

原審法官早前裁定指,囚犯能否提早獲釋,屬於懲教署酌情處理,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意圖明顯,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囚犯提早獲釋訂下更嚴格條件,即不只要行為良好,還不可不利國家安全。原審法官並強調,本港「國家安全」法定定義相當明確,會否不利國家安全關乎其是否行為良好,因此李官認為不利國家安全標準並不模糊,清晰明確指導監犯如何自處來提早獲釋。馬俊文並沒有因《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而加刑,非額外懲罰。

案件編號:CACV4/2025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歌手何韻詩、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共6人,2022年被裁定沒為基金註冊、違反《社團條例》,被判罰款,其中5人提定罪上訴。案件星期三(12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辯方指「612基金」信託人之間沒相互權利和義務,不屬條例監管下社團。

上訴方陳日君及何秀蘭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吳靄儀由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代表;許寶強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何韻詩由大律師林國輝代表。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及何韻詩均有出庭。

何秀蘭(左一)、陳日君(左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秀蘭(左一)、陳日君(左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靄儀(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吳靄儀(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鮑晏明、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等代表。

何韻詩(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韻詩(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席法官潘兆初甫開庭向辯方提問,「612基金」法律上是否信託基金,若是信託基金,各受託人之間是否存在共同義務;若不是信託基金,各上訴人之間法律上關係為何。

陳日君及何秀蘭的代表律師彭耀鴻表明立場,指「612 基金」在法律意義上不是信託;《社團條例》下「社團」釋義中的「一人以上的組織」,本案中「612 基金」結構鬆散,從未如公司般嚴謹,只猶如非法人組織,信託人之間沒衍生相互權利和義務。

何沛謙代表吳靄儀陳詞指,嚴格而言「612基金」不是有效慈善信託,如自稱信託而屬無效的話,理應歸還捐款予捐款人,捐款人可追討,故不能指「612基金」中管理資金的人士之間有相互權利和義務。信託人權責雙向,對象為捐款人,而非信託人彼此,信託人有義務為捐款人處理資金,但無需負責監管其他信託人。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及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

案件編號:HCMA4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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