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廉署偵破地盤紥鐡做假案拘10人 長實:對地盤分判商涉行賄高度關注

社會事

廉署偵破地盤紥鐡做假案拘10人 長實:對地盤分判商涉行賄高度關注
社會事

社會事

廉署偵破地盤紥鐡做假案拘10人 長實:對地盤分判商涉行賄高度關注

2025年05月21日 18:00 最後更新:20:12

廉署偵破觀塘安達臣道私人住宅建築地盤貪污造假案,地盤紮鐵分判商涉嫌行賄總承辦商(大判)員工﹐換取寬鬆工程監管,共拘捕10名男子。屋宇署指有關鋼筋配置不符圖則數量少於10%。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長實集團證實,涉案工程為旗下項目,強調集團對地盤分判商涉嫌行賄顧問公司員工高度關注。長實表示,集團支持廉署行動,保障香港之廉潔營商環境,已初步完成檢視項目之工程,並正與屋宇署商討適當之後續處理。

更多相片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高美儀。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高美儀。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表示,在上星期展開代號「戰鼓」的執法行動共拘捕10名男子,被捕人士年齡介乎29歲至52歲,各人涉嫌行賄、受賄、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被捕人士包括一名大判員工,5名分判商東主和員工,及4名顧問工程公司駐地盤監督工程人員,各人獲准保釋。

鄭稱廉署在行動中搜查多個地點,包括地盤、涉案總承辦商、分判商、工程顧問公司辦公室及被捕人士住所,檢獲大量工程文件,包括建材採購單據、工人出糧記錄及質檢報告等。廉署懷疑有紮鐵工程分判商欲提高利潤,不跟圖則施工以降低成本,並透過貪污受賄等手段,給甜頭予監督工程的人員,以換取寬鬆監管,容忍不合規工程質量。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則指,有關地盤為觀塘安達臣道一私人住宅建築地盤,共有6座。廉署指,牽涉的所謂「甜頭」包括數千至幾萬元的利是、大量月餅券、到高級餐廳吃飯及到夜總會消遣,夜總會每次消費達2至3萬元,牽涉的禮物金錢總值仍在調查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雷指,屋宇署在24年8月接獲舉報,10月勒令地盤停工及進行大規摸「開皮」檢查,發現大量違規情況,結果在6座大廈中,發現鋼筋配置偏離圖則情況,包括「疏咗、少咗、幼咗〉冇咗、冇扣到甚至移位」,移位最長一處達530毫米。

雷說廉署調查又發現,有分判商人員要求前線紮鐵工人使用較少鋼筋,工人數量也有減少現象。另外有被捕的監管工程人員亦稱,無就有問題鋼筋配置進行監督檢查,並在RFI表格中件出虛報。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高美儀則稱,經檢驗後署方認為各大廈的整體結構無明顯危險,結構構件內的主力鋼筋數量,較批准圖則平均少10%以下,經考慮整體鋼筋配置、以及周邊混凝土牆的負重設計後,署方認為未有對整體結構構成明顯危險。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續稱,署方已要求項目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按署方要求提交事故報告及所需的補救方案,包括加固及在有需要時拆卸部份結構構件,重新配署龬筋及再落石屎。署方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或按證據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高美儀。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高美儀。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又指,屋宇署已加強涉事承建商其餘5個私人發展項目的巡查工作,包括增加突擊檢查次數,加強抽樣核查,了解鋼筋數配署有否與圖則不乎或有明顯結構安全問題。署方會立即去信該5個發展項目的發展商,要求他委任的結構工程師,全面覆核相關地盤龬筋巿裝的監督記錄,兩個月內向署方提交覆核報告及檢查龬根配置的檢測方案,再聘用獨立實驗室進行檢測及向署方提交報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強調案件是罕有個別事件,目前建築工稱監管制度嚴緊及運作良好,署方會檢討經驗加強抽查,例如落石屎前龬筋配置抽查,由12%的項目增加至25%,落石屎後的檢查亦會抽查25%的項目作為恒常安排。

廉政公署並無說明涉事地盤及承建商名稱,消息人士則透露,事件中的工程地盤為長實於觀塘安達臣道的「港人首置盤」項目。

廉政公署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行賄入境事務處人員,並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作進一步調查。案件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汪素冰,3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A條。被告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表示,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廉署續,指被告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