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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法庭事

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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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2025年05月26日 14:31 最後更新:14:35

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在收購慈善機構時,詐騙該黨主席李山及執委江韌,涉款約19萬元,李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一(5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將於6月27日再訊,並預計於8月8日開審,預計審期3天。控方透露將傳召9位證人,包括該黨主席李山。辯方指,除被告外有4位辯方證人。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被告獲准繼以19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李佳斌(30歲,商人)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與2021年11月1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藉欺騙,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韌做出行為,即將港幣$468,410元給李佳斌,為李佳斌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幣$190,000元。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ESCC234/2025

一名糧油雜貨供應商時任高級營業代表,訛稱多個客戶曾向供應商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9個月內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其後再轉售這些貨品圖利,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揭發本案。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揭發本案。資料圖片

46歲被告是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代表,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2020至2021年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這些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被告涉嫌偽冒客戶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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