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在收購慈善機構時,詐騙該黨主席李山及執委江韌,涉款約19萬元,李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一(5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將於6月27日再訊,並預計於8月8日開審,預計審期3天。控方透露將傳召9位證人,包括該黨主席李山。辯方指,除被告外有4位辯方證人。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被告獲准繼以19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李佳斌(30歲,商人)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與2021年11月1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藉欺騙,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韌做出行為,即將港幣$468,410元給李佳斌,為李佳斌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幣$190,000元。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ESCC234/2025
8名南亞裔男子涉訛稱持外國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批准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及直接獲發香港駕駛執照,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其中28歲無業男在香港筆試不及格後,向他人支付1.2萬元,以獲得香港正式駕駛執照。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五(4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Basmer Hatim Hassan Awadh (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官指,被告曾循正規渠道申請香港駕照,但筆試不及格,其後卻透過非法渠道取得駕照。獲發駕照後,被告更曾駕駛,並觸犯駕駛違規。被告行為嚴重損害運輸署審批制度的公信力,並置其他道路使用者於風險之中。
根據控方早前庭上透露,被告無案底,但於2023年3月因超速而留下定額罰款紀錄。
張官認為即時入獄是恰當刑罰,而被告也沒任何特殊情況,故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並不適用本案,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28歲巴基斯坦裔被告Basmer Hatim Hassan Awadh,報稱無業,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10月13日以據稱由巴基斯坦運輸部門發出的巴基斯坦駕駛執照,向香港運輸署申請免除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發香港駕駛執照。運輸署職員信以為真,故批准被告的申請,被告其後於2023年8月2日被捕。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五(4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在警誡下稱,2016年曾報考香港駕駛考試但筆試不及格,他沒有巴基斯坦駕駛執照。被告向某些人支付1.2萬元,以獲得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案件編號:ESCC30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