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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法庭事

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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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騙該黨主席李山等19萬否認控罪 案件8.8開審 李山將作證

2025年05月26日 14:31 最後更新:14:35

紫荊黨前成員李佳斌涉在收購慈善機構時,詐騙該黨主席李山及執委江韌,涉款約19萬元,李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一(5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將於6月27日再訊,並預計於8月8日開審,預計審期3天。控方透露將傳召9位證人,包括該黨主席李山。辯方指,除被告外有4位辯方證人。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紫荊黨主席李山是控方證人之一。微博圖片@微博房產

被告獲准繼以19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李佳斌(30歲,商人)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與2021年11月1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藉欺騙,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韌做出行為,即將港幣$468,410元給李佳斌,為李佳斌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幣$190,000元。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ESCC234/2025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機電工程署機械督察,涉嫌隱瞞欠下至少兩間財務公司債務,詐騙機電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3筆貸款共逾80萬元,案件星期三(1月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辯方今申請押後,以待閱讀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控方沒有反對。鍾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被告續准以五千元保釋,另新增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羅俊洪(50歲,報稱機電署機械督察,現已被停職),被控3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羅俊洪,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羅俊洪,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羅於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9月27日,先後3次藉作欺騙,向機電署儲蓄互助社訛稱,他在3份貸款申請表格上的所有陳述均為真確及完整,以及他沒有其他未清還的債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儲蓄互助社批核他3筆貸款,涉款合共84萬元。

案件編號:KTCC 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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