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中,不時會出現一個名字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此君是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CEO,聯盟成員是西方國家議會的鷹派政客,他於2019年曾介入反修例動亂,與黎智英明交暗結,當時提出要「推翻中國政權」,是典型的惡毒「攪屎棍」。據最新消息,他近日又在英國搞局,狙擊一間美國基金公司收購英媒《電訊報》(The Telegraph)的計劃,正糾集反華政客迫工黨政府介入,其理由是該公司主席與中國關係密切,中方可能透過這「後門」影響英傳媒。他所用卑劣手法,與誣指中國駐英使館擴建是為了「跨境鎮壓」,屬同一套路,可見反中亂港的暗湧仍無處不在。
在黎智英案中多次被提及的鷹派政客裴倫德,放明槍暗箭破壞美國基金公司收購英國《電訊報》,指會成為中國操控英傳媒的「後門」。
這本來是一宗平常的收購行動,有170年歷史的老牌報紙《電訊報》,生意漸走下坡,大老闆伯克萊家族又陷債務危機,欲出售該報解困。今年5月,美國私募基金公司「紅鳥資本」,與阿布扎比主權基金IMI,組成Redbird MIM,出價6億鎊成功中標,但隨即引起「外國政府勢力入主傳媒」的質疑,其後保守黨以國安理由立法阻止這宗收購。到最近,「红鳥資本」決定買回阿布扎比主權基金所持股份,試圖排除政治障礙,重新提出收購。
就在本月快將「埋欄」之際,裴倫德等鷹派政客從旁殺出,在上議院明天表决政府應否介入調查之前,發出所謂「警告」,指如果讓「紅鳥資本」成功收購《電訊報》,將存在「中國國家勢力影響」的風險,新買家可能成為中方影響英媒的「後門」。
裴倫德提出的證據,充滿着「陰謀論」,他指「紅鳥資本」主席桑頓(John Thornton)與中國關係良好,乃主權基金「中國投資公司」的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也開設公司投資於「一帶一路」,背後有中國官方支持。此外,「紅鳥資本」也不顧《香港國安法》的威脅,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大做投資生意。
他據此認為,桑頓與中方在商業和政治層面都有交集,足以令人懷疑,《電訊報》在他控制下,能否保持獨立。更離譜是,只因桑頓曾獲邀訪問新疆,他就给桑頓扣上一頂大帽,說這位美商支持壓制新疆少數民族,並發動疆獨組織向桑頓開火。
「红鳥資本」主席桑頓被指與中國關係緊密,如收購《電訊報》,將對英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裴倫德還將這次收購提升到「國際角力」的層面,指事件並非只是英國的問題,更是「軟實力如何繞過民主防綫」的案例。
在此事上,鷹派政客以「中國風險」迫工黨政府阻止收購,但負責的文化、媒體及體育大臣藍麗珊卻傾向放寬,擬修例撤回收購《電訊報》的禁令。原因很簡單,現時英國行行都經營困難,傳媒業更危機重重,如果對外來的投資(包括中國資金)處處設限,不少公司勢將排住隊倒閉,所以工黨政府必不會聽反華鷹派之笛。
由這宗收購的幕後博奕可見,西方的反中亂港政客,正不斷向親華外商施壓,不擇手段破壞其投資計劃。
來港做生意的外企,同樣成為了他們的狙撃目標,表面上營商環境漸趨平靜,其實暗藏殺機。對他們的破壞行動,不能掉以輕心。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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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