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G金融科技集團主席江慶恩為被入禀追討欠款,指他在今年4月起欠債不還。
原訴人Lai Chi Ming Jimmy入禀高院,向與訟人KONG KING ONG Alexander (江慶恩)追討一筆137萬美元(約1075萬港元)欠款,發出傳訊令狀(HCA 993/2025),江慶恩要在命令送抵日期起計算14日內,向法院就事件提出爭議或承認。
江慶恩
江慶恩在科技界有相當知名度。他是馬來西亞人,早年受訪時講起,他從小就開始做老闆,由養熱帶魚做起,由賣一條200元馬幣的龍魚,輾轉在香港建立他幾十億元的電子錢包王國。
江慶恩為TNG金融科技集團的創始人兼主席。TNG透過旗下的「全球電子錢包聯盟」,為亞洲12億無銀行帳戶人口提供金融服務。其電子錢包平台包括TNG Wallet、PhiliPurse、XIN Wallet 等。TNG Wallet的用戶量曾一度快速增長,成立首2年便錄得超過10億美元的交易量。在2017年9月11日,江慶恩宣稱完成A輪融資,集資約1.15億美元,打破香港初創企業A輪融資的紀錄。據此計算,江慶恩創辦的TNG電子錢包公司估值達5.65億美元(約44.09億港元)。但江慶恩在2019年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承認,1.15億美元的A輪融資從未兌現。江慶恩自2022年1月起擔任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CURRENC Group Inc.的執行主席。
據CURRENC Group 網站的介紹,多年來,江慶恩及其公司屢獲殊榮,包括2021年香港創新領軍人物大獎The InnoStars Award、2017年德勤香港明日之星獎、以及2017年德勤中國明日之星獎。
根據原訴人Lai Chi Ming Jimmy發出的傳訊令內容,在2024年8月左右,原訴人向江慶恩預付了30萬美金的貸款,其後在同年10月6日,原訴人與江慶恩簽訂了一份書面投資協議,該協議取代了貸款及其條款。
案件星期一在高等法院續審。
根據投資協議的條款,貸款會轉換為投資,原訴人將額外投入38.4萬美元,總投資額達68.5美元作為交換,原訴人將會從被告獲得29萬股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CURRENC Group Inc.股票。這些股票不受任何鎖定期限制,並可在原訴人的指示下出售股票。一年後,江慶恩至少需要以每股 4.726 美元(即合 137萬美元)的價格回購這批股票。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CURRENC的股價曾多次超過4.726美元(基本股價2.363美元的兩倍)。然而,江慶恩不理會原訴人的出售股票指示,從而引發了糾紛。事後發現這批29萬股CURRENC股份實際上處於鎖定狀態,不能出售。
為解決爭議,原訴人與江慶恩於2025年2月28日達成和解協議,江慶恩同意向原訴人於今年3月31日或之前支付60萬美元;到5月31日或之前再支付77萬69美元。如發生違約,所有款項(包括每年12%的違約利率)將立即到期應付。但自今年3月31日起,江慶恩違反和解協議,儘管原訴人多次提出請求和要求,仍未支付或拒絕支付款項。因此,原告人提出索賠137萬美元,另加年息12%,自今年4月1日被告開始違約起累計,並追討訟費。
高院案件編號: HCA 99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