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黎智英案一大突破:4親信「倒戈」頂證 解張劍虹當年「跳船」再「上船」之謎

博客文章

黎智英案一大突破:4親信「倒戈」頂證  解張劍虹當年「跳船」再「上船」之謎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黎智英案一大突破:4親信「倒戈」頂證 解張劍虹當年「跳船」再「上船」之謎

2025年08月17日 21:04 最後更新:21:44

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開庭146日後,明日進行結案陳詞,這場世紀審訊,控辯雙方多人作供,還有黎與各方通訊及對談的海量證據,當中涉及不少秘料,朋友一直追看。他說審訊一大突破,是黎智英的4名高層親信「倒戈」,做了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主筆楊清奇,以及集團營業總裁周達權,他們都是黎手下重臣,日日收到老闆的訊息和指示,對於案中3個關鍵點,其作供極之重要。

壹傳媒4名高層「倒戈」頂證黎智英,包括行政總裁張劍虹,因他是黎的親信重臣,作供令審訊出現突破。他曾於2005年「跳船」,但5年後又返回黎旗下,才有今日之禍。朋友解開他為何再「上船」之謎。

壹傳媒4名高層「倒戈」頂證黎智英,包括行政總裁張劍虹,因他是黎的親信重臣,作供令審訊出現突破。他曾於2005年「跳船」,但5年後又返回黎旗下,才有今日之禍。朋友解開他為何再「上船」之謎。

朋友與張劍虹認識多年,眼見他2005年曾經「跳船」,卻於5年後又「上船」重歸黎智英旗下,最後慘成階下囚,外界一直不知箇中原因,朋友給我解開這個謎團。

黎智英是否干犯被控的罪行,有些關鍵點需證明,包括:1、他是否操控和指令旗下高層,用傳媒煽動民眾參加反修例動亂;2、他是否推動和支持「重光團隊」,在海外打「國際綫」,促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3、他在2020年6月底《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有冇繼續之前的犯罪行為。在這些方面,那4名控方證人,都作出了有力頂證。

關於第1點,張劍虹等3名《蘋果》高層,都衆口一詞說,黎智英經常下達编採命令,然後一錘定音,只在他沒指示時,才有「编輯自主」。張劍虹作供指,黎每周召開飯盒會,也同一批管理層開會談工作,提出自己的政治取態,叫各人按其方向運作。被問到黎智英有冇影響編採政策,他斬釘截鐵地說:「當然有啦!」

張劍虹透露,黎智英於2019年7月赴美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等之後,「講制裁好似愈嚟愈多」,而《蘋果》有關反修例的編採政策,也更趨偏激,形容勇武派是被迫的。當時黎更力推搞《蘋果》英文版,加強對外國的影響力。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披露,在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擬備一份「Shit List」,列出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據其理解,黎估計美國若對中港施加更大壓力,可以阻止《香港國安法》執行。

對於黎智英是否出錢支持「重光團隊」打國際綫,周達權因是集團財務總裁,還負責黎私人公司的財政,知道不少內情。他作供時透露,曾與黎得力助手Mark Simon 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予「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這支票是用黎私人公司Dico的帳戶支付。

周達權又說,他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一啲project」,那時是2019年6月後,估計是支持在海外的宣傳工作。他又爆料指,Mark Simon 說陳梓華幫黎智英「做咗嘢」,故將一間名為Lacock 的離岸公司轉給陳梓華。

關於第3個關鍵點,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是否持續之前的行動,張劍虹作供說,2020年12月黎還柙候審時,他曾往拘留所探望,黎說「唔使驚嘅,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其後他即向下屬傳達,叫大家按黎定的編採方向運作,還說「黎生仲係好有戰意」。

在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繼續製作《Chat with Jimmy Lai》直播節目,並邀請美國政客出席,例如美國在台協會前主席薄瑞光等,當時《蘋》高層都心驚膽戰,但黎執意繼續,指示張劍虹和其他同事多約外國作者,「唔使咁驚」。

張劍虹願意做「從犯證人」,對指證黎智英起了重要作用,他早已認罪,加上為控方做證人,相信有助他減刑。與他交往多年的朋友,對他「倒戈」頂證黎老闆,並不太意外,因他曾於2005年「跳船」,不想再為黎打工,5年後卻重投黎的懷抱,外界多不明所以。

據朋友所知,張劍虹外號「沙膽虹」,除工作有膽識,投資股樓亦甚勇,離開壹傳媒後的幾年,更加瞓身入市,但搏得盡也損手得勁,年來輸錢數額不菲。正當財政緊絀之際,黎智英招手叫他歸隊,皆因當時黎對政治愈來愈狂熱,希望找能力高強的張劍虹睇住檔攤,最後成功拉了他上船。

到了2014年佔中,黎智英更加亢奮,朋友說,當時黎還想找另一名高層舊部回巢,但朋友勸那人千祈咪制,預言如上咗船,將會有牢獄之災,結果對方毅然縮沙。

朋友回望往事,認為張劍虹當年再「上船」實在太傻,如果他明智一些,便不至弄至今日的田地。最可悲是,張劍虹為幫老闆做「民主鬥士」陷獄,黎卻在庭上說,自己與張劍虹不是朋友,彼此只談工作,對私事冇嘢傾,冷漠到得人驚。

張劍虹為黎智英的狂熱而入狱,但黎老闆在庭上說,張劍虹不是他的朋友,十分無情。

張劍虹為黎智英的狂熱而入狱,但黎老闆在庭上說,張劍虹不是他的朋友,十分無情。

朋友說,可能張劍虹已看透這個人,無謂再為他賣命,故被捕後終於回復清醒,向控方表示願做「從犯證人」頂證黎老闆。加上他一早認罪,刑期有機會大減,可能不用太久,就可以重獲自由。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