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做足功課,用兩日多時間,講完860頁結案陳詞,證據鋪排周密,值得一讚。反而辯方的陳詞就有點「求其」,被法官數度質疑準備不足。辯方提出的要點,是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便沒有提倡「制裁」等敵對行動,他不會明知違法仍去做。不過這條防綫相當脆弱,控方連日來已提出多項實據,證明黎智英並沒有在國安法出台後收手,反而繼續以不同方式推動制裁,鼓動同夥在「國際綫」加力,促外國對中港施壓。這些有力證據,把辯方的防綫完全攻破。
其中一個證據,是黎於國安法實施前10多天,與「重光團隊」頭目陳梓華在壹傳媒總部密晤,叫對方在「國際綫」打下去,並表明自己也會以身作則,繼續促使外國制裁。他在國安法生效後播出的對談節目中,也豪言「不能退縮,只能繼續下去」,換言之,戰鬥不會因國安法而停止。
「重光團隊」領袖陳梓華作供透露,在國安法生效前兩星期,他與黎智英有過一次密會,當中對話證明,黎準備在國安法出台後「繼續戰鬥到底」。
據從犯證人陳梓華供詞透露,2020年6月16日那天,黎智英派司機接他到壹傳媒大樓,安排他由後門進內,因不想被人發現與激進派領袖密晤。當時國安法已迫在眉睫,陳梓華向黎坦言想退縮,建議停止倡議制裁的行動,擔心觸犯國安法,但黎認為此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言自己會以身作則,繼續在媒體呼籲制裁。
控方透露,其實在此之前,黎智英亦曾於5月向陳梓華發出訊息,表示「我們都不要擔心人身安全....凖備好戰鬥到最後」。到了國安法生效後,黎仍然冇有怕,鼓勵其他同謀持續「國際游說」,不要停。
控方曾經問陳梓華,那次密會之後,直至2021年2月他被捕,黎智英有冇表示過要改變「國際游說4步驟」?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明確回答:「沒有!」
事實上,當時李宇軒仍然繼續參與反華組織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游說工作,因為「重光團隊」主腦黎智英有命令,這對香港抗爭很重要,必須做下去。
控方還舉出另一證據: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直播節目中,與以色列前副總理對談,他說自己也知道勾結外國勢力是大罪,有違法風險,但因要受到廣泛關注,堅持不退,「我不能退縮,只能繼續前進.....仍會冒險進行相關行動」。
除了繼續「國際游說」,控方亦指出,在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仍是《蘋果日報》的舵手,不時向下屬發出指示。即使到了2020年12月,黎智英還柙候審時,仍對前來探望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說,「唔使驚嘅,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意即依原來方向運作,仍無意煞車。
在黎智英入監之前,他與美國政客和幕後人士的連繫,亦沒有停止。控方根據其私密通訊紀錄指,他在國安法生效後,與前軍方副參謀長基恩、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兹,以及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等,仍保持溝通,進行國際游說的「第3部曲」。此外,也與一些美國政圈的「枱底人」繼續聯繫。
控方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與美政治人物及「枱底人」有聯繫,促美國向中港施壓,辯方的說法站不住腳。
由這些實據可見,在國安法實施之後,黎智英確比之前小心,遣詞用字也較隠晦,盡量避免直接講「制裁」,但他明顯沒打算煞車,表明「鬥到最後」,只是換上了「懲罰」、「施壓」等字眼,玩掩眼法而已。
反觀辯方,說黎智英「不會明知而違法,心中或希望制裁發生,不等於他會提倡」,並無有力證據,完全站不住腳。
我最不解的是,若黎智英真的抱了「打死罷就」決心,為何不做英雄做到底,而仍然夾硬死拗,說自己在國安法生效之後,就停手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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