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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發文稱欠逾19萬元隧道費加罰金擬返內地不付 運輸署﹕僅1%車主未繳費

社會事

男子發文稱欠逾19萬元隧道費加罰金擬返內地不付 運輸署﹕僅1%車主未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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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發文稱欠逾19萬元隧道費加罰金擬返內地不付 運輸署﹕僅1%車主未繳費

2025年09月12日 22:48 最後更新:23:29

一名男子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在港欠交隧道費近6000元,被罰款逾19.3萬元,表示會不付款返回內地。運輸署回應指「易通行」自實施以來,只有於1%車主在多番提醒後仍未繳交隧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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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表示,署方及隧道費服務商曾多次以短訊及郵寄方式,提醒有關車主繳交超過370宗隧道費,但有關車主在限期屆滿前尚未繳付,署方已就相關欠款向裁判法院申請命令及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並會繼續按現行法例追收相關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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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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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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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貼文。抖音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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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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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提醒,車主需要在通過政府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繳交隧道費,否則會被徵收每程175元的首筆附加費,如車主在附加費通知送達後的21日屆滿前沒有全數繳付欠繳隧道費及首筆附加費,將會被額外徵收每程350元的額外附加費。

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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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仍沒有在限期前全數繳交欠繳隧道費及相關的附加費,運輸署會向裁判法院申請,命令車主繳交相關欠款,以及法庭罰款及訟費。運輸署亦會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

有關貼文。抖音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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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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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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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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