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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以下兒童11月1日起坐私家車須用兒童束縛設備 可減傷亡風險7成

社會事

8歲以下兒童11月1日起坐私家車須用兒童束縛設備 可減傷亡風險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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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以下兒童11月1日起坐私家車須用兒童束縛設備 可減傷亡風險7成

2025年10月29日 12:14 最後更新:16:05

運輸署提醒市民,11月1日起,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或後座,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如兒童安全座椅。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者,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

兒童在私家車可使用的束縛設備。運輸署圖片

兒童在私家車可使用的束縛設備。運輸署圖片

本港涉及8歲以下兒童傷亡的交通意外中,發生在私家車的比例由2021年約43%,升至2024年約6成。運輸署在社交網頁發文表示,兒童束縛設備可在意外中有效保護兒童,研究顯示,可大幅減低車輛迎頭碰撞意外中傷亡風險約7成。

新規例於11月1日起生效。運輸署圖片

新規例於11月1日起生效。運輸署圖片

署方又指,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首要考慮是產品適用的身高及體重,留意是否註有顯示符合國家或國際認可標準的標記,家長可參閱運輸署專頁了解有關標準。

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輛的乘客座位都要安裝安全帶。如座位已有安全帶,無論車輛是否新登記,乘客都要佩戴。涉及車輛包括專營巴士、小巴、學生服務車輛。運輸署表示,新法例生效後,學生服務車輛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負法侓責任。

乘坐公共小巴亦必需扣上安全帶。Shutterstock圖片

乘坐公共小巴亦必需扣上安全帶。Shutterstock圖片

運輸署回覆查詢時解釋,有關規定與現行法例《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針對其他車輛類別乘客配用安全帶的規定一致,《少年犯條例》將適用於此類學生服務車輛乘客。簡單而言,該條例列明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歲至16歲的少年人,若被控犯罪,法庭可考慮命令該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提醒市民,若違反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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