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出通函,擴大可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類型,讓交易平台能夠連接全球流動性,並全面開放專業投資者投資虛擬資產。
梁鳳儀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現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屬閉環式交易,新安排容許持牌平台可以與關聯的海外平台共用一個掛盤冊(Global Order Book),讓本港投資者可利用全球流動性,同時吸引這些流動性投資香港虛擬資產市場。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她說,將全面開放專業投資者投資虛擬資產的幣種,無須符合12個月往績紀錄規定,但12個月往績紀錄規定仍適用於提供予散戶投資者的虛擬資產產品。
梁鳳儀在出席金融科技周時表示,證監會始終將投資者保護放在首位,提到數字資產現貨與衍生品交易平台FTX倒閉後,許多司法管轄區都收緊監管,本港將堅持原則,認為保障措施和監管機制能夠預防市場不當行為,強調本港優勢在於監管非常透明、可預測及一致。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