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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涉欺詐案15被告遭控共50罪 林作等7人准保釋12.15再訊 藝人鄭雋熹還柙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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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涉欺詐案15被告遭控共50罪 林作等7人准保釋12.15再訊 藝人鄭雋熹還柙

2025年11月06日 13:54 最後更新:15:59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 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5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共50項控罪,分8案於星期四 (11月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首案包括林作、陳怡等8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轉介高院審理,裁判官高偉雄將案押後到12月15日作交付程序。

林作獲准以30萬保釋,右為大律師范德偉,左為女友裕美。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獲准以30萬保釋,右為大律師范德偉,左為女友裕美。巴士的報記者攝

8案共15名被告包括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店務助理區焯基、25歲健身教練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34歲無業朱家輝、31歲無業鄭智超、27歲學生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技術員鄧志沖、54歲看守員鍾彩雲及30歲劉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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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獲准以30萬保釋,右為大律師范德偉,左為女友裕美。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獲准以30萬保釋,右為大律師范德偉,左為女友裕美。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清洪和林作女友裕美等人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清洪和林作女友裕美等人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坐私家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坐私家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獲保釋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獲保釋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穎怡准保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穎怡准保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今早由警車押送往法院。

林作今早由警車押送往法院。

其中,首案被告包括鄭雋熹、蕭穎謙、林作、陳穎怡、區焯基、趙敬賢、梁綺湘及何紀雯。

大律師清洪和林作女友裕美等人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律師清洪和林作女友裕美等人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被控一項欺詐罪,涉嫌於2023年7月至9月期間,藉欺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誘使其他人在JPEX上投資或交易,令他們失去金錢或財產 ,從而獲取利益。林作同時被控一項「欺詐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是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檢控。

林作坐私家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坐私家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他宣稱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並掌握一般人無法獲得的JPEX相關資訊 ,宣稱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可賺取指明百分率的回報,誘使受害人在JPEX上投資及交易資產。

林作獲保釋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作獲保釋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雋熹被控2項串謀欺詐罪、蕭穎謙被控1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及5項洗黑錢罪、陳穎怡被控2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區焯基被控4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及5項洗黑錢罪、趙敬賢被控7項洗黑錢罪、梁綺湘被控1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何紀雯則被控4項洗黑錢罪。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擬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申請押後本案至12月15日再訊。除鄭雋熹以外,控方不反對其他被告保釋。

被告陳穎怡准保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穎怡准保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高偉雄押後首案至12月15日作交付程序,另拒絕鄭雋熹的保釋申請,但批准剩下7名被告,以5至30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到警署報到及在報稱的住所居住等,當中林作及陳穎怡准以30萬元保釋。

其餘8人則為獨立案件,裁判官均批准他們保釋,全部押後處理。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被起訴,該案已轉介區院

案件編號:ESCC 2864-2871/2025

林作今早由警車押送往法院。

林作今早由警車押送往法院。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2人的案件於星期四 (1月15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因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並合併案件,法官陳廣池遂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涉JPEX詐騙案2男女被控洗黑錢罪,待索法律意見。

涉JPEX詐騙案2男女被控洗黑錢罪,待索法律意見。

辯方甫開庭指,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另申請合併案件,控方沒有反對。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2名被告為鄧立迅(28歲)和鍾彩雲(54歲,看守員),分別被控6項及3項洗黑錢罪。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3月16日再訊,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31歲鄭智超、27歲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54歲鍾彩雲、30歲劉玉恒、28歲的鄧立迅。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7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案件編號:DCCC1070/2025、DCCC3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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