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1人的案件於星期四 (4月9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林偉權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6月25日再訊。
辯方今指被告在醫院留醫,缺席聆訊;另申請押後案件,以給予法律意見,林官將案押後至6月25日。
法官林偉權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6月25日再訊。
被告余冠霖(27歲,報稱學生),被控2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23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個富融銀行帳戶內共約540萬元、及一個眾安銀行帳戶內共約239萬元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30歲劉玉恒、28歲鄧立迅、31歲鄭智超及54歲鍾彩雲。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各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余冠霖,被控2項洗黑錢罪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6月1日再作第三次提訊日,處理交付高院。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警方另於2026年3月再拘捕10人,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即至今累計有26人被起訴,控罪指他們共涉洗黑錢近9000萬元。10名被告將分拆3案處理,押後至5月及 6月再訊。
案件編號:DCCC 186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