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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新冠檢測中心承辦商時任高層黃利寶涉分判予有份控制公司

社會事

廉署起訴新冠檢測中心承辦商時任高層黃利寶涉分判予有份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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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新冠檢測中心承辦商時任高層黃利寶涉分判予有份控制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15:12 最後更新:16:24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新冠病毒社區檢測中心服務承辦商時任高層,控告他涉嫌隱瞞利益衝突,把社區檢測中心的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並支付服務費共1億2千萬元。

ICAC 廉政公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ICAC 廉政公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56歲被告黃利寶,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前實驗室總監,被控一項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說,案發時被告是香港分子病理檢驗的實驗室總監,負責其運作包括揀選承辦商。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月至12月,隱瞞或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檢驗披露他在康研的利益,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分子病理檢驗把社區檢測中心的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判授予康研醫療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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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有份成立及控制康研。香港分子病理檢驗就康研於涉案期間提供的服務,向康研支付服務費共1億2千萬元,但被告從來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檢驗申報其在康研的利益。

科大一名時任講座教授被廉政公署於星期一(3月16日)落案起訴,涉嫌收取朋友40000元賄賂,兼向兩名同事派利是,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科大碩士課程。

被落案起訴的是63歲劉紅斌,為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以及其一名60歲朋友,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劉紅斌另被控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3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起訴一名時任科大教授,涉嫌收賂4萬元及向同事派利是以助不合資格的學生入讀課程。

廉署起訴一名時任科大教授,涉嫌收賂4萬元及向同事派利是以助不合資格的學生入讀課程。

廉署表示,2025年3月至5月案發期間,劉紅斌是理學碩士 (環境健康及安全) 的課程主管,負責審閱課程的入學申請及進行面試,以決定取錄名單。其中一項控罪,指劉紅斌涉嫌接受友人40000元賄款,以協助一名學生在2025/26學年獲該碩士課程取錄。

此外,劉紅斌又涉嫌向負責收生事宜的兩名職員,分別提供5000元及1000元利是,以協助該名學生獲取錄的事宜,但兩名職員拒絕並向科大匯報事件。

廉署表示,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有人涉嫌要求其中一名被告,協助該名學生入讀碩士課程,被告於是尋求劉紅斌協助。廉署調查又發現,該名學生的學歷並不符合入讀碩士課程的基本要求,他最終沒有獲取錄。

廉署表示,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廉署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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