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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駕駛學校學車套餐全部未達實習時數標準 學員額外補鐘最多需付逾2.6萬

社會事

消委會:駕駛學校學車套餐全部未達實習時數標準 學員額外補鐘最多需付逾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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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駕駛學校學車套餐全部未達實習時數標準 學員額外補鐘最多需付逾2.6萬

2025年11月17日 11:12 最後更新:12:46

消委會就本港駕駛學校的學車套餐課程進行市場調查,發現所有基本套餐課程所涵蓋的駕駛實習時數,均未達運輸署建議的30小時,學員往往需額外加鐘補課,實際總支出可遠超宣傳價格。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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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在今年6月至10月期間,搜集本港11間駕駛學校提供的32個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套餐課程資料,發現駕駛實習時數最少的套餐只包含10小時訓練時數,最多駕駛訓練時數的套餐亦只有27小時45分鐘,仍未達運輸署建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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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以模擬情境計算,如要達至建議駕駛訓練時數,不同課程的實際總收費由約1萬5千元至超過2萬6千元不等,部份學校未有將租車費及代辦費等額外支出計算在課程價格內,令收費難以直接比較。

消委會建議業界考慮建立標準化的收費披露機制,推出課時更貼近運輸署建議的套餐,並在課程宣傳中加入駕駛實習時數作為主要參考之一,增加透明度,以加強消費者對駕駛學校的信心。

消委會早前派員到訪本港多個小型無人機銷售點及瀏覽零售商網站的調查結果,發現實體店內普遍未有展示相關法例資訊,職員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認知參差,甚至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到訪本港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調查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各類店舖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差異甚大:大部分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能清晰解釋註冊要求取決於機身重量,並提醒限制飛行區等規定,甚至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資訊。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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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個別電子產品連鎖店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一間百貨公司的店員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要求;更有一間實體玩具連鎖店的職員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法例存在明顯誤解。

在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的調查中,消委會發現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簡單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規例,其中一個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任何相關規例資訊。

根據現行《小型無人機令》,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消費型小型無人機,分為「甲1類」(不超過250克)和「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不同操作風險水平有不同規管要求,主要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標準操作」只可在日間進行,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許可。

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平台註冊該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此類無人機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必須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年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前線店員培訓,在實體店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晰展示基本法規資訊,並派發單張協助消費者了解註冊及操作規定,讓消費者能知悉相關規例,作出更適當的購買決定。

此外,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避免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康文署轄下場地使用無人機,以免違法。如發生意外,須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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