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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通緝姜嘉偉及湯偉雄涉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2男1女轉載相關文章被起訴

政事

廉署通緝姜嘉偉及湯偉雄涉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2男1女轉載相關文章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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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通緝姜嘉偉及湯偉雄涉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2男1女轉載相關文章被起訴

2025年11月20日 12:22 最後更新:13:04

廉政公署20日落案起訴兩男一女,控告他們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廉署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發布原始貼文的兩名男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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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上周五(14日)以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拘捕三名人士。廉署根據律政司法律意見,20日分三宗案件起訴該三名被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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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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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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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通緝者姜嘉偉。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姜嘉偉。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湯偉雄。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湯偉雄。廉署網站截圖

三名被捕人士分別黃建國,55歲,冷氣工程師;林建栻,66歲,無業;及馬惠鈴,61歲,家庭主婦。三人各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黃建國、林建栻及馬惠鈴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本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調查顯示,姜嘉偉及湯偉雄曾各自於其社交媒體專頁發布煽惑他人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黃建國其後在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姜嘉偉的貼文,而林建栻及馬惠鈴則分別在他們的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湯偉雄的貼文。

另外,廉署早上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及湯偉雄。姜嘉偉(34歲)及湯偉雄(44)歲,各面對兩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

被通緝者姜嘉偉。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姜嘉偉。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湯偉雄。廉署網站截圖

被通緝者湯偉雄。廉署網站截圖

控罪指二人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廉署嚴厲譴責不法之徒在網上散播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信息,試圖干擾及破壞本屆立法會選舉。廉署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轉載相關內容亦屬違法。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認清事實真相,切勿被不法分子蒙蔽及利用。

被通緝人士姜嘉偉: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81.html

被通緝人士湯偉雄: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80.html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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