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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 安全表現加熱速度皆理想 3款熱水均勻度稍遜

社會事

消委會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 安全表現加熱速度皆理想 3款熱水均勻度稍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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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 安全表現加熱速度皆理想 3款熱水均勻度稍遜

2025年12月15日 10:10 最後更新:10:10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全部樣本安全程度表現理想,並能迅速供應熱水,但有樣本在連續製作數杯熱水時在出水口量度的出水溫度不太均勻,可能影響沖調風味。

座枱式水機標榜快捷方便,近年成為不少家庭及辦公室的常見電器。這次測試的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提供的多段水溫選擇由4個至62個,水箱額定容量由2.5升至6升不等,沒有過濾功能的樣本售價由749至1980元,具備過濾功能的則由258至6488元。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是次測試涵蓋首次輸出熱水速度、熱水均勻度、加熱效率、容量吻合度及備用耗電量,並評估使用方便程度;機電工程署則測試樣本的安全表現。

在安全表現上,8款樣本均通過防觸電保護、溫升、絕緣及結構等測試。當中2款的標示有待改善,包括接地標誌欠穩妥或沒有標示正常運作的環境溫度。

另外,各樣本首次輸出熱水的速度非常快,由少於1秒至2.5秒,其中6款不多於1秒。實驗室亦將水溫設至各樣本可選擇的最高溫度,然後連續製作數杯約250毫升的熱水,並在出水口位置量度熱水的溫度。測試共進行2次,並取其平均數作評估。有樣本在連續製作數杯熱水時的出水溫度不太均勻,撇除平均溫度較低的首杯,即使同一款樣本的其後3杯熱水在出水口所量得平均水溫亦有差別,其中1款樣本每杯間最大的溫差有10.3°C,另外2款每杯間最大溫差亦有5°C以上,表現較不平均。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效率方面,8款樣本製作熱水時的平均加熱效率介乎85.6%至91.9%,整體表現不俗。至於樣本在備用時的耗電量,測試量度在僅開啟熱水功能、未啟動其他功能(如冷水或網絡連接)下待機1天的耗電量,結果由8瓦小時至109.5瓦小時不等。

除基本的熱水功能外,8款樣本中有5款具備額外的冷水功能,測試比較首次製冷的平均時間與其後3次製冷的平均時間,發現所有樣本的首次製冷平均時間(14.4分鐘至81.2分鐘)均較其後3次(9.7分鐘至 58.9分鐘)的長,當中過半樣本的製冷時間需45分鐘以上。冷水溫度方面,量得的平均水溫(不計首次製冷)由約5.5°C至17.3°C。

至於過濾重金屬鉛及銅測試,1款因偵察到水箱的水質較差便自動停止操作,故此未進行相關測試;其餘3款在過濾鉛及銅的表現令人滿意,即使過濾「試驗污水」至額定淨水量的 120%(約2400公升),去除率仍維持在95%以上。由於濾芯效能會隨時間下降,用家應按機身上的濾芯更換顯示燈定期更換濾芯。以一家四口的飲用量及濾芯額定的淨水量作推算,各樣本首3年更換濾芯的總開支由1317至6998元,選購時宜同時考慮後續成本。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和機電署合作測試8款座枱式水機樣本。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檢視各樣本的說明書,亦留意到樣本間所標示的最高水溫的量度方法不一,建議生產商及代理商於產品的包裝盒上、 網頁、宣傳單張及說明書清晰列明水溫量度位置及出水口的溫度,以助消費者作出知情選擇。

消委會早前派員到訪本港多個小型無人機銷售點及瀏覽零售商網站的調查結果,發現實體店內普遍未有展示相關法例資訊,職員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認知參差,甚至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到訪本港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調查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各類店舖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差異甚大:大部分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能清晰解釋註冊要求取決於機身重量,並提醒限制飛行區等規定,甚至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資訊。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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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個別電子產品連鎖店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一間百貨公司的店員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要求;更有一間實體玩具連鎖店的職員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法例存在明顯誤解。

在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的調查中,消委會發現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簡單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規例,其中一個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任何相關規例資訊。

根據現行《小型無人機令》,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消費型小型無人機,分為「甲1類」(不超過250克)和「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不同操作風險水平有不同規管要求,主要分為「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標準操作」只可在日間進行,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許可。

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平台註冊該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此類無人機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必須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年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前線店員培訓,在實體店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晰展示基本法規資訊,並派發單張協助消費者了解註冊及操作規定,讓消費者能知悉相關規例,作出更適當的購買決定。

此外,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避免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康文署轄下場地使用無人機,以免違法。如發生意外,須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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