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黎智英三項串謀案經過兩年審判,星期一被高院判三項罪名均成立,現押後待處理求情和判刑。譚惠珠指,該案審判過程中,有多位「從犯」證人作供,大量公開刊登過的刊物,及黎智英本人的公開言論及他和外國政客的活動及發言,黎公開要求美國政客和政府高層制裁中國及香港,證據確鑿。譚惠珠指,美國等國家的政客試圖施壓干預 香港司法獨立,這一切事情,香港人都看得很清楚。
譚惠珠。政府新聞處圖片
譚惠珠表示,香港法院的法官和國安處的執法人員不懼壓力,按法律和法理處理黎案。兩年的審判過程中,有英美等多名外國使領館人員全程聽審,每天不同媒體報導案情,可見香港司法審判公平、公正、公開,法庭的判決根據證據和法理,獨立而公正。
黎智英
譚惠珠指出,黎智英的罪行,對香港造成嚴重的損害,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危害國家安全,對內地和香港作出制裁、煽動的行為嚴重影響香港的社會秩序和很多年輕人的前途,必須嚴正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