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即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小紅書圖片
新規例下,任何放置在司機座椅前面,即司機座椅椅背前方的整個車廂空間,包括擋風玻璃、儀錶板或其他可以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地方,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有關裝置不能阻礙司機觀看道路及交通情況,及任何裝配在車上以提供對道路及交通情況的間接視野的鏡子、裝置或顯示器部件。
即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小紅書圖片
由今日(1月25日)起司機駕駛時車頭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違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警方下午在深圳灣香港口岸打擊違例的士,發現有司機涉嫌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和其他違例事項,將被票控。
警方在行動中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違例。警方圖片
即日起實行的新規例訂明,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
警方在行動中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違例。警方圖片
警方下午在深圳灣香港口岸,派員喬裝乘客,展開打擊的士違例事項行動。其間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違例,包括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招攬乘客、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未經授權使用車隊的士停車處。警方將會發出傳票,票控涉事司機。
警方重申行動仍在進行,會繼續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呼籲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的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向警方舉報。
警方在行動中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違例,包括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