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預計,2026-27年度盈餘14.9億元,證監會沒有計劃於下年度修訂0.0027%的交易徵費率。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證監會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假設下年度證券市場日均成交額2560億元,期貨期權市場日均交易量54.5萬張合約,並預計徵收牌照年費所得收入2.6億元,證監會估算期間收入41.5億元,較2025-26年度預測收入增加2.8%。
證監會預計,下年度預算營運開支增加9.1%至約26.6億元,其中預計人事費用增加逾1.5億元,包括用作填補職位空缺、薪酬調整及升職撥備等。整體加薪幅度預計3%,最終幅度有待首季經薪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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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計劃下年度開設18個新職位,總人手增至1055人,當中6個職位負責數字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提供者的擬議新制度、有關發牌及監管工作,餘下12個職位旨在應付首次公開招股個案大幅上升,以及加強執法調查、市場監察等方面的人手支援。
證監會下年度資本開支預計約6.3億元,涉及分階段完成購置2023年簽訂的港島東中心辦公室的買賣協議、開發電腦系統等。
截至3月止,儲備總額預料近94.6億元,其中約50%屬物業相關資產。計入下年度預算盈餘後,明年3月底儲備總額將增至109.5億元。
政府表示,注意到證監會沒有要求立法會撥款,期望證監會繼續嚴控開支,透過調配現有資源及重整工序等,提升效率。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