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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實施逾5年 美商會調查:94%美企對香港法治有信心 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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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實施逾5年 美商會調查:94%美企對香港法治有信心  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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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實施逾5年 美商會調查:94%美企對香港法治有信心 創新高

2026年02月03日 17:05 最後更新:02月04日 15:30

《香港國安法》實施逾5年,令社會迅速回復穩定,本港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香港美國商會發表最新《2026年商業情緒調查結果報告》顯示,有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較2025年的83%大增11個百分點,創調查以來新高;有74%美企指營運未受國安法帶來負面影響,比往年再升4個百分點;92%美資跨國企業更指未來 3年無計劃將總部遷離香港。

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資料圖片

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資料圖片

香港美國商會周二(2日)發布最新會員營商信心調查,儘管全球局勢和營商環境不確定性持續,惟調查顯示在港美資企業對本港未來一年營商環境信心不斷增加,認為香港擁有難以取代的優質營商環境,是名副其實「投資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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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資料圖片

94%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信任票」。資料圖片

當中有逾半受訪者對未來12個月商業前景持樂觀態度,較去年的33%顯著提升;而對香港商業環境的負面評價則降至27%,去年則為42%。法治方面,美企對本港法治的信心升至94%,較去年的83% 再上升11個百分點;而關於《香港國安法》,74%的受訪者表示其運營未受負面影響。


 
86%美企對香港作為亞洲具競爭力國際商業樞紐核心的優勢有信心,促進了它們的穩定投資策略;而未來兩年,57%企業計劃維持當前投資水平,33%更擬擴大在港運營;值得注意的是,92%美資跨國企業表示未來三年無計劃將總部遷離香港,港港的美企對香港未來作為區域資料中心前景的樂觀情緒躍升至47%,而去年則為28%,即上升了19個百分點。


 
至於國際形勢,59%受訪美企將「中美關係」視作首要商業挑戰,但較去年70%的佔比有所緩和;有57%美企預計未來12個月中美雙邊關係將維持現狀,而去年的調查中67%認為雙方關係會惡化。此外,22%美企則認為中美關係將改善,10%表示不確定。


 
除中美雙邊關係,「中國經濟放緩」及「海外對香港的觀感」繼續成為第二、第三大受訪美企的憂慮,與過去 2年情況相同。而經歷去年全球貿易政策顯著變動,調查顯示,82%企業指影響其三年規劃,40%企業已因全球貿易政策變化實施新業務計畫,32%則認為關稅是關鍵議題之一。

而有 42%美企認為,美國政府政策續成為影響在港企業營運的首要外部因素,超過中國中央政府政策(34%)和香港特區政府政策(33%)的影響。

另受訪企業認為,除了人工智能對運營至關重要外,大灣區商業活動亦達新高,67%企業已在區內運營。

六旬男涉嫌於2024至2025年間,多次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告於星期二(4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在成為法輪功信徒後,誤信「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傳聞,因而在網上抹黑中央,散布具煽動意圖帖文,被捕後更以言論自由辯解,公然挑戰國家政權,判囚1年。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61歲被告莊偉文,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蘇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61歲,已退休,無刑事定罪記錄。自1999年成為「法輪功」信徒,受邪教虛假信息蠱惑,產生對中共政權的仇恨情緒,萌生香港、台灣獨立等分裂理念。被告在Facebook發布反共帖文,志在發洩情緒和自我表達,回應人數寥寥可數,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有限。帖文並未鼓吹他人採取任何實際行動,文中亦不時流露出愛國愛港之情。此次犯案純屬對條例存在誤解,並非故意觸犯法例,對被告是極為沉重的教訓,日後重犯的可能性極低。

六旬男承認發布煽動刊物罪囚1年,官斥公然挑戰國家政權。

六旬男承認發布煽動刊物罪囚1年,官斥公然挑戰國家政權。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藉社交平台散播具煽動性信息,渠道具即時性、永久性及強大傳播力。被告於犯案期間發布53則煽動帖文,吸引逾4000人追蹤,在頭像上載分裂言論的字句,毫無掩飾地宣示其政治理念。

辯方曾主張被告不知道行為會觸犯法例,惟法庭指,被告的帖文中有分裂國家的照片,來自首宗國安法案件,且該案被廣泛報道,認為被告對法律的「誤解」難以成立。被告在警誡下仍以言論自由辯解,試圖合法化煽動行為,顯示政治立場在其心中根深蒂固,屬重複性、系統性的表達模式,公然挑戰國家政權。

法庭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獲刑期扣減,最終判處監禁12個月。

案件編號:WKCC12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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