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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 地盤工被裁定刑恐等兩罪罪成 判囚6年

法庭事

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 地盤工被裁定刑恐等兩罪罪成 判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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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 地盤工被裁定刑恐等兩罪罪成 判囚6年

2026年02月09日 15:49 最後更新:16:04

中年地盤工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在家要求與妻子行房不果,涉以鞋帶綑綁妻子雙手,扯下妻子內褲,強行發生性行為,其後更威脅燒炭以阻止妻子想離婚。涉案男子否認強姦罪及刑事恐嚇罪受審,經審訊後裁定兩罪均罪成,案件星期一(2月9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及判刑。法官譚耀豪指,被告以武力手段侵犯妻子的個人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期間沒使用安全套,此為加刑因素,遂判囚6年。

52歲被告Y.H.H.,被控於2022年10月17日在香港天水圍某公屋單位內強姦X;及威脅X會使她人身受傷,意圖使X受驚。

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地盤工被裁定刑恐等兩罪罪成。

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地盤工被裁定刑恐等兩罪罪成。

案情指,在2022年10月17日,X從外歸家後,被告提出發生性行為的要求被拒絕,隨後被告用鞋繩捆綁X的雙手,在X掙扎反抗無果、明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與X發生了約30分鐘的無安全套性交,且在X體內射精。過程中X眼泛淚光,無太大反抗,手腕也因捆綁造成輕微受傷。性行為結束後,被告並未為X鬆綁,反而將炭放在金屬盤內,揚言要與X一起燒炭尋短,並點燃了金屬盤邊的紙張進行恐嚇。直至X哭著答應原諒,被告才為其鬆綁,事後X向警方報案。

法庭曾考慮要求控方安排對X的心理創傷進行評估,但因X明確表示不願意參與,最終未能獲取心理創傷評估報告。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在經歷案件後,以「家破人亡」形容亦不為過,希望法庭判處不多於6年刑期。

法官譚耀豪引述辯方求情時引用案例列明,強姦罪加刑因素中,本案僅存在被告捆綁X雙手這一項,其餘如使用武器、精心策劃等加刑因素均未出現;且X在案發後曾表示不願就此案作追究並已原諒被告,反映事件對X未造成太大精神創傷。

法官譚耀豪指,被告侵犯妻子的個人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此為加刑因素,遂判囚6年。

法官譚耀豪指,被告侵犯妻子的個人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此為加刑因素,遂判囚6年。

辯方另指,本案被告僅點燃了炭旁的紙張,並未直接點燃炭本身。雖行為存在讓炭燃燒的風險,對X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且本案情節較案例更嚴重,但並非同類控罪中最嚴重。

惟譚官判刑時指出,強姦屬性質嚴重的罪行,量刑基準會根據加刑因素的存在向上調整。被告若使用不必要或過量的暴力,會構成加刑因素。法庭強調,被告過往無刑事記錄並非刑期扣減的理由。

譚官表示,雖案發時X為被告的妻子,但她有權拒絕性交。被告明知X不同意,仍以武力手段侵犯其個人意願,強行發生性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而且被告捆綁X雙手並致其手腕輕微受傷,發生性行為時未使用安全套,並在X體內射精,此均為加刑因素。法庭認為,被告在性行為完成後,以燒炭尋短作威脅,點燃紙張的行為已對X造成驚嚇,且對其生命安全構成實際威脅,情節較為惡劣。

譚官以5年監禁為強姦罪的量刑起點,因存有兩項加刑因素,刑期上調至5年9個月監禁。綜合案件情節,採納18個月監禁為刑事恐嚇罪的量刑起點,且沒任何刑期扣減,考慮整體案情,總刑期6年監禁。

案件編號:HCCC204/2024

上訴庭周五維持溫斯坦於2022年在加州被裁定強姦及性侵犯罪名成立的原判,但下令曾判處他16年監禁的主審法官重新判刑。

加州第二區上訴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一致裁定,主審法官沒有侵犯這名前電影大亨的憲法權利。

哈維溫斯坦周四(2026年6月25日)在紐約曼哈頓最高法院出庭。(Steven Hirsch/New York Post via AP,Pool) AP圖片

哈維溫斯坦周四(2026年6月25日)在紐約曼哈頓最高法院出庭。(Steven Hirsch/New York Post via AP,Pool) AP圖片

法官在判詞中寫道:「我們駁回他推翻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的判決。」

溫斯坦發言人祖達·恩格爾邁耶透過電郵表示:「我們對這次裁決感到失望,並恕不認同上訴庭就溫斯坦先生審訊公平性的結論。法庭同時正確地確認他的刑期不能維持。」

這次裁決公布前一天,紐約檢察官決定溫斯坦毋須在當地面對第四次審訊,在控方證人表示無法再出庭作證後,撤銷這宗「#MeToo」時代的案件。

加州合議庭表示,重新判刑是必要,因為判處他刑期的法官,考慮了其後被推翻的紐約定罪,作為加重刑罰的因素。加州檢察總長對此表示同意。

74歲的溫斯坦仍被裁定在紐約犯下另一宗性重罪,他仍在獄中,等候九月在當地判刑。當地檢察官正尋求判處20年監禁。

在加州,溫斯坦於2022年12月被裁定一項強姦罪及兩項性侵犯罪名成立,受害人是一名在審訊期間被稱為「珍·多伊一號」的意大利模特兒兼演員。他只有在紐約的刑期服滿後,才會在加州服新刑期。

審訊後,「珍·多伊一號」在民事法庭控告溫斯坦時,公開其姓名為葉夫根尼婭·切爾尼紹娃。

美聯社通常不會公開聲稱曾遭性侵犯人士的姓名,除非他們像切爾尼紹娃一樣公開身份。她的律師亦表示她同意公開姓名。

切爾尼紹娃作證指,溫斯坦於2013年洛杉磯意大利電影節期間不請自來地進入她的酒店房間,並侵犯她。

溫斯坦的辯方則爭辯指,溫斯坦應獲重新審訊,因為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麗莎·B·倫奇錯誤地阻止其代表律師詢問有關切爾尼紹娃與電影節負責人帕斯卡爾·維切多米尼之間的Facebook訊息,這些訊息可證明他們有性關係。

辯方表示,這些詢問本可證明切爾尼紹娃在聲稱她與維切多米尼只是朋友和同事時作偽證。律師們亦爭辯指,這將支持他們的論點,即她在涉嫌性侵當晚甚至不在房間內。

律師珍妮花·邦讓在4月23日的口頭辯論中對上訴法官表示:「下級法院幾乎完全破壞了溫斯坦先生的辯護。」

但上訴庭在裁決中表示,溫斯坦在審訊期間確實提出了他想提出的論點,這些論點基於其他證據,包括倫奇法官允許的另一批Facebook訊息。

合議庭在判詞中寫道:「因此,沒有剝奪溫斯坦提出辯護的憲法權利。」

三名法官亦裁定,溫斯坦的律師在試圖引入這些訊息時,未能遵守加州的強姦保護法,該法禁止提供控方證人性史的證據。溫斯坦的律師曾爭辯指,該保護法不相關,因為他們只想利用這些訊息質疑證人的可信性。

上訴法官表示,控方證人描述溫斯坦未被起訴的性侵犯行為的證詞是恰當,並獲州法律允許。

在判刑前,溫斯坦告訴法官,這是一個他從未見過的女人「捏造的故事」。

洛杉磯陪審團裁定溫斯坦對一名按摩師的性毆打罪名不成立,並未能就涉及另外兩名女性的控罪達成裁決。

恩格爾邁耶周五在電郵中表示:「這並非上訴程序的終結。我們打算向加州最高法院尋求覆核,因為我們仍然認為審訊程序存在重大法律錯誤,值得進一步審查。」

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在審閱裁決前不會置評。

切爾尼紹娃的律師大衛·林周五在電郵中表示,她「多年來一直堅持不懈,以對抗強姦她的男子,並走到這一步」,並感謝檢察官和上訴律師「將溫斯坦永遠關起來」。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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