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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譴責英國干涉香港事務污衊抹黑法院

政事

黎智英案|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譴責英國干涉香港事務污衊抹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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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譴責英國干涉香港事務污衊抹黑法院

2026年02月10日 19:25 最後更新:19:25

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抗議譴責英國政府妄議詆譭「黎智英案」的審訊和判刑,干涉香港內部事務,敦促英國政府尊重國際法和法治標準,切勿就特區司法案件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工聯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林偉江、鄧家彪、陳穎欣、林偉江、李廣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代表近30人,到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抗議,強烈譴責英國政府妄議和詆譭「黎智英案」的公正審訊和判刑,干涉香港內部事務,重申黎智英是罪有應得,判決彰顯法治公義。工聯會堅決反對英國政府的錯誤言論,奉勸英方認清大勢,停止以任何藉口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

工聯會代表手持横額,高呼抗議口號,敦促英方摒棄殖民心態,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司法,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工聯會指出,黎智英案件的判刑充分體現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有力彰顯法治精神。黎智英是「反中亂港」煽動者,利用傳媒機構作為工具,騎劫新聞自由,長期煽動社會動亂,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採取敵對行動,讓香港經歷了社會動盪、經濟下滑、民生受損的痛苦。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市民根本利益和福祉。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說三道四。

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工聯會到英駐港總領事館抗議。

工聯會又指,香港法院經過156天的公開聆訊,黎智英的犯罪事實清晰明瞭、證據確鑿。法庭頒下的裁決書長達855頁,羅列了全面和堅實的罪證,展現了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的公正裁決。黎智英是罪有應得,量刑判決公正合理,無枉無縱。

工聯會強烈批評英國政府雙重標準,英國本身也有國安條例,但就對香港說三道四、橫加干涉。
工聯會敦促英國政府尊重國際法,尊重法治標準,敦促英國政府尊重國際法,尊重法治標準,切勿就特區司法案件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並以任何藉口繼續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甚至操弄就特區司BNO問題,干涉中國內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判囚10年。林文宗上周五(3月6日)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直至目前,已有2名被判刑的《蘋果》高層提出刑期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是繼《蘋果》前主筆、前英文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後,第二位提出刑期上訴的《蘋果》認罪判囚高層;而代表黎智英的本地律師團隊,早前已確認黎不會上訴。

上訴人林文宗,56歲,案發時是《蘋果》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文宗 (後、灰色上衣者)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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