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特區政府就《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修訂理據充分,有助執法機構更有效防範、制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陳曼琪指出,是次《修訂細則》是汲取過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實踐經驗而制定,進一步完善了執法機構可採取的措施,並釐清了相關法律程序及技術性安排。她認為,這能確保國家安全案件能夠依法公正審理。
她表示,修訂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她以處理法律專業保密權聲請為例,指《修訂細則》訂明瞭清晰的處理程序及時間表,在保障相關權利實質行使的同時,亦提升了法律程序的效率。
陳曼琪。FB圖片
陳曼琪強調,有關修訂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規範清晰且適用範圍明確,絕不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及機構組織的正常運作。她呼籲社會各界認清事實,慎防別有用心人士對《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修訂的抹黑。
她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持續完善相關法律和機制,方能確保香港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下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