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互聯網服務供應商Cox通訊公司,在與唱片公司就客戶非法下載音樂的版權糾紛中勝訴。
法官一致裁定,Cox通訊公司對其客戶的版權侵權行為不負責任,推翻了陪審團的裁決及下級法院的判決。
資料圖片:2020年11月4日,華盛頓的最高法院。(美聯社圖片/J. Scott Applewhite) AP圖片
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在法庭意見書中指出:「Cox通訊公司既沒有誘使用戶侵權,也沒有提供專為侵權而設的服務。」他同時承認,唱片公司「在網上音樂分享時代,一直努力保護其版權」。
該公司發表聲明,讚揚法院確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並非版權警察」。
相反,音樂公司對裁決表示失望。美國唱片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主席兼行政總裁米奇·格拉澤(Mitch Glazier)表示,該裁決「基於大量證據,證明該公司明知而協助盜竊行為」。
是次訴訟由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牽頭,指控Cox通訊公司未能採取足夠措施,阻止或切斷下載未付費音樂的客戶。
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曾部分維持對Cox通訊公司不利的陪審團裁決,但駁回了逾10億美元的賠償金。
Cox通訊公司為逾十個州的逾600萬戶家庭及企業提供互聯網服務。該公司曾警告,若法官作出不利裁決,將導致廣泛的網絡服務中斷。
Cox通訊公司表示,若僅憑「數宗侵權指控」,便可能被要求終止家庭、醫院、大學及咖啡店的網絡服務。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