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法言
電視劇《正義女神》以多宗少年犯罪為劇情題材,由少年法庭負責審理,根據《少年犯條例》第11 條明確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被判處監禁。香港法律制度處理兒童及少年罪犯時,核心精神並非著重懲罰,而是以協助他們改過自新、重返正途為首要目標。法庭在作出處置或判刑時,會特別嚴格考慮犯案者的實際年齡,並依法院可用的法律框架,作出選擇。
按香港法例,10歲以下的兒童毋須負上任何刑事責任。而對於10至13歲的兒童,《少年犯條例》第11條規定,他們不得被判處監禁。至於14至15歲的少年人,只有在沒有其他適當的處理或懲罰方法時,才會考慮判處監禁。即使是16至20歲的青少年,《刑事訴訟條例》第109A條也訂明,除非法庭認為沒有其他更適合的判刑方式,否則亦不應判處監禁。不過,這項原則並不適用於一些極嚴重的「例外罪行」,例如誤殺、行劫、猥褻侵犯等。
香港法庭為青少年罪犯設有多種專門的判刑選項,各有不同重點:教導所(Training centre)勞教中心、(Dentition centre)及更生中心(Rehabilitation Centre)合稱「3C」,是香港懲教署管理的禁閉式刑罰,主要適用於14至24歲的年輕犯人,旨在透過紀律、培訓與康復,代替即時監禁以協助罪犯改過自新。
對於14至24歲的男性犯人,勞教中心是一個選擇。它透過嚴格的紀律和勞動工作,在短時間內給予犯人深刻教訓,提醒他們不可再犯。刑期由懲教署署長視乎犯人在中心的表現而決定,14至20歲的犯人一般會被羈留1至6個月;21至24歲的犯人則可被羈留3至12個月。獲釋後,他們還可能需接受為期1年的監管。
教導所則適用於14至20歲的男性及女性犯人。它更著重協助犯人改過自新,並提供職業培訓。刑期同樣由懲教署署長根據犯人的紀律和進展來確定,最短6個月,最長可達3年。獲釋後,他們或需接受為期3年的監管,期間必須遵守宵禁等條件,否則可能被召回教導所。
更生中心是另一個選擇,適用於14至20歲、需要短期羈留但不適合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的男女犯人。刑期分為兩個階段:先羈留於更生中心2至5個月,再到另一所中心居住1至4個月,期間可獲准外出工作或上學。獲釋後同樣可能需要接受為期1年的監管。
對年紀更小的10至15歲男性犯人,法庭可判入感化院,透過社會工作和訓練,協助他們改過自新,刑期由1年至3年不等,視乎表現而定。同樣適用於10至15歲男女犯人的羈留院,則由社會福利署管理,旨在透過短期羈留和訓練,幫助他們重建規律生活,最高刑期為6個月。
除了上述羈留式的更生刑罰,法庭還有其他選項。感化令適用於不同年齡的罪犯,有效期為1至3年,目的是讓犯人在感化官督導下,在社區內改過自新。法庭通常會在罪犯同意下才判處感化令,期間他們須保持行為良好、與感化官保持聯絡,並可能需住在指定地點。
對於有毒癮的犯人,法庭可考慮判處羈留式的戒毒所令,讓他們在院所內接受治療。法庭在頒布此命令前,必先參考相關的評估報告。
此外,罰款可代替或與其他刑罰一併判處。法庭亦可在考慮過犯人的個別情況,如本性、背景、年齡、健康,或罪行輕微、情有可原後,將犯人定罪但不予判罰,直接將其釋放,但此舉較為少見。
值得一提的是,《少年犯條例》亦賦予法庭權力,當有10至15歲的少年被控告時,可強制其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出庭,甚至命令他們為子女繳付保證金或罰款。若家長或監護人不遵從命令,法庭有權以扣押令方式追討款項,甚至判處他們入獄。
總的而言,法庭是盡量希望幫助少年人改過自新。
法律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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