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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社會事

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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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生口」非必要

2026年04月16日 14:48 最後更新:18:24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1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將有6名證人作供,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宏泰閣居民李俊豪供稱,一家六口連外傭,有4人在大火中罹難,親眼在視像電話中望著哥哥倒下,冀委員會為逝者發聲;另在大火中失去母親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指控,大火前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並爭取授權票支持某大維修承建商,曾向廉署舉報,惟因不涉「資金流」未能立案。外牆維修工程公司港鵬負責人承認,用發泡膠板封窗「唔多」,一般用「中空板」,又稱按「宏業」指示開「生口」,同意非工程「必要」。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家中4人在大火中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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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李俊豪。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住在宏泰閣19樓的李俊豪,從小開始住了40年,一家六口連外傭,惟媽媽、哥哥、姪女、工人均在大火中不幸離世。他憶述,火災當日下午3時多,有同事跟他說宏福苑火燭,他即趕回家,在車站望向宏泰閣已經被濃煙包圍,道路已被封鎖,他跑到廣福公園,本想衝上樓救母親,但公園已被警方圍封無法進人,他只能不斷打給媽媽問情況,第一次和媽媽通話約在下午4時許,當時她說:「阿仔,出面咩事我都唔知」,說已經打了999報警,但奇怪火警鐘沒響,也沒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鳴笛聲,他反而安慰他說:「得㗎啦,咁早消防員會搞掂㗎,放心。」當時家裡還有哥哥、姪女、工人,而他爸爸和大嫂在外工作亦趕回家。

到下午4時開始,他每15分鐘和媽媽通話一次,她說家裡沒水沒電,但姪女肚餓,叫他在外邊準備奶粉,但他聽到母親開始有點氣憤,指等了很久還沒人前來救援。他曾多次到社區中心向警察求助,警方記錄了母親的資料,只叫他耐心等候。

他憶述,當晚8時許曾有消防員來電,叫他留意電話,說隨時可上樓。他一度暫停聯絡母親,等候消防消息,但最終沒收到進一步通知。

四出奔走促盡快救援 視像通話望着哥哥倒下

到晚上約9時,他與媽媽和哥哥視像通話,當時大嫂也在旁邊,他在facetime見到單位內「黑媽媽」,家人都躲入大房,哥哥手抱姪女,不斷拍打媽媽和工人,不讓她們睡著,最後聽到他們在電話中「悲鳴、憤怒」。

李俊豪指,當時他們很焦急四處奔走,在廣福邨見到警察,展示手機畫面,對方帶他去見消防指揮官,當時指揮中心問他家裡有什麼人,由於媽媽有長期病患,希望救媽媽先。

其後他們見廣福社區會堂旁邊的消防救援大車,雖然有封鎖線,他忍不住衝了進去,找到消防車,車上有兩名女職員,他向她們展示電話,對方表示:「你屋企已經報咗好似8次求助。」但當她們向總部通報「18樓有4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時,前線人員回覆「18樓真係幫唔到,好大火。」最後,他和大嫂只能看着電話中哥哥倒下,大嫂不斷呼喊著對方,直至通話因對方電話無電中斷。李俊豪哽咽說:「我哋一家6口,而家只剩下爸爸、大嫂同我。」他表示,事後會努力維繫家庭,但喪親之痛難以平復。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冀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 代表去世家人表達憤怒和不甘心

李俊豪指,大維修工程開始前,前法團立席簽署一份合約,當時不少居民有意見,媽媽說有很多不認識的人進入業主大會,她曾找政府及廉政公署投訴,但政府說有5%業主出席便可開會,可透過業主大會表達意見。 

李俊豪指,曾跟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投訴工人吸煙,有時見到他們在籃球場和電梯吸煙,又曾投訴懷疑工程偷工減料、虛報成本、隱瞞違規情況及擅自關閉消防系統等。

李俊豪提到,2025年經歷2次颱風後,有居民曾向「宏業」反映屋苑設施受損,惟未獲理會,因為打風後棚網已「溶溶爛爛」,要求重新鋪棚網,但「宏業」聲稱棚網都有規格證書。

李俊豪指,宏福苑陪伴他成長,籃球場、單車棚、涼風處處都是回憶,「如果沒有大維修,就無天價工程;如果政府部門認真聆聽居民訴求,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他哽咽指「如果真係無呢場火,佢哋唔會走」,他指自己並非奢望未來如何,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還他們一個公道,「呢份憤怒、痛同不甘心,唔係代表我自己,係代表我媽、我哥、欣欣和工人姐姐,佢哋永遠講唔到嘅說話。」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一度哽咽表示,委員會會盡力找出真相,希望他們繼續努力克服傷痛,相信很多香港市民支持他們。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閣居民馮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痛失母親 大火前已發現後樓梯阻塞 防煙門常開

另一名住在宏泰閣31樓的居民馮堯作供,指和媽媽和妹妹一起住了45年,媽媽不幸在大火中罹難。他憶述,當日下午2時15至20分得知火警,2時50分左右他趕到現場,當時火勢已蔓延至宏泰閣和另2座大廈已起火,有燃燒的棚架掉落,消防員無法走近,只能在外圍射水,認為消防員已盡力。

他說,他每周3至4次到宏福苑陪媽媽午膳,會查看大維修的防火措施,從28樓走到31樓,發現後樓梯防火門旁總有雜物,「有啲桶、一包包需要溝水的粉狀物料,阻塞後樓梯」,防煙門隨便開着,尤其通往天台防煙門常開,有物件攝門罅,曾跟物業管理公司「置邦」的黎經理反映,但對方「根本咩都沒做過」。

管理公司早上無人上班 工人開工無監管

他曾4次到管理公司辦事處均未見到安全主任,僅一名姓張的職員在場,寫字樓基本上10時才有人上班,但工人9時開工,證件派發程序不嚴格,恐有安全漏洞,他曾建議在開工前集合工人點算人數,但未獲採納,工人習慣馬虎了事,無人監管。

馮堯曾於2010年擔任過1屆的法團管委會成員,但對法團感不滿。法團曾設立「宏福苑大維修監察組」WhatsApp群組,居民可經主席及委員批准後加入。馮堯曾於2024年10月於群組投訴吸煙問題,又曾指合約有問題,建議新法團重新審視,但對方表示因合約已簽訂而無法改變。

他又指,自從徐滿柑任法團主席後,對授權票的處理方式有問題,容許每張授權票填滿18名委員,導致個別人士可一次過提名全部自己屬意的人選,令其他人無法入選。他曾向多位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反映,但都未獲跟進。

指控黃碧嬌帶「黨羽」出席重要會議 爭取授權票支持某承建商

馮堯又指,區議員黃碧嬌曾做法團顧問,出席重要會議,多次帶一批「黨羽」進場,「有男有女,女對待我這些男人、男就兇小妹妹」。他續指,在最後一次重要會議,選定「宏業」作為大維修承建商,他當日未能入內,見會場內黃碧嬌團隊的人員排隊領取授權票及投票表格,現場設有攝錄機,並有律師、民政處職員等。當晚外面亦有居民質疑指,「人都未入齊,點解要開會開始投票?」

他說,黃碧嬌相關的人曾接觸他,希望他幫忙支持某承建商,但他指「我有潔癖,唔應該入場投票」,他強調會議過程有身份證紀錄,理論上可透過錄影及AI辨識相關人士。

杜淦堃問及,「黃碧嬌相關的人」是指哪些人?馮堯指,黃碧嬌認識的人脈很廣,尤其在建築業,「我係大埔長大,啲人係鬼係神,望一望都知」,杜淦堃問及聯絡人的具體姓名,馮堯指「唔記得,因為無關重要」,但手上留有對方的電話號碼。

因未涉「資金流」 向廉署舉報未受理 

馮堯指,他曾向廉政公署舉辦,但獲告知因不涉「資金流」故難以起訴。但他指,黃碧嬌結黨營私,「企圖攪亂香港嘅社會秩序、陰謀詭計」,更引述毛澤東的說話指「敵人往往就喺內部產生」,認為當下的問題正是「內部產生」,「我對國安法的理解是意圖搞亂香港社會,」建議國安處介入。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委員會沒有相關權力要求調查,馮堯指委員會能協助找出真相,讓國安處參考後加入進行調查。

馮堯又稱,他曾在社區會堂見有「一班女人」填表,當中包括部分委員的太太,懷疑授權票與委員有密切關連。他剛做管委會委員時,所有授權票須有回條經過管理公司「置邦」核實,他曾向「置邦」黎經理查詢,對方指已全數交由法團秘書負責確認。馮堯批評,部分區議員態度迴避,「每次唔聽電話又唔見」。

指30億大維修早10年前已醞釀

馮堯又稱,疫情結束後,他曾要求民政處約見黃碧嬌,惟處方未有跟進。杜淦堃問到,為何馮堯不自己約黃碧嬌商談,馮堯指「我點約佢,佢夠膽見我咩」。

馮堯指控,早於10年前已經聽聞法團成員獲邀參加民建聯的大埔旅遊團,回來後已提出要進行天價約30億的大維修,指控這次大維修早在10年前已經醞釀,他曾向ICAC舉報,但因政府規例不涉資金流向不能立案。最後,他說,感謝所有警方、消防員,將他的媽媽遺體從31樓搬下來,但認為政府最大問題是「官多兵少」。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從事工程業居民指大維修費用不合理 質疑藉申請資助收授權票

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戴自文作供指,大維修每戶要攤分16至18萬維修費用很昂貴,令居民難以負擔,部分業主質疑法團與個別公司存在利益關係。他憶述,有區議員曾為其母填寫政府資助申請表,惟後來發現母親在不知情下被索取更多個人資料,疑收取授權票,「我就馬上衝下去拎返。」

戴自文說,他本身從事工程行業,認為工程本身及報價有不合理,如承建商知道拆冷氣機要封窗長一年,對居民很困擾,曾跟「宏業」董事反映能否「一座一座拆」,惟對方以資金不足問題拒絕。他又指,根據其經驗,承建商的利潤空間極高,例如拆三部冷氣機收費4,500元,遠高於市價。

指法團主席當選後不理居民意見 棚網及吸煙問題未正視

他說,法團主席徐滿柑當選後,成立「工程監察組」群組,呼籲熟悉工程的居民協助監察,他亦曾參與,但徐當選後便不再理會居民意見,態度轉變,令不少業主感失望。

他續說,曾有一名叫「老王」的居民指使用的發泡膠易燃,曾即場拿去燃燒實測,認為不應使用,惟無人理。他又指,曾有街坊投訴工人吸煙及棚網問題,都未獲正視。他指,在打風期間,部分單位的窗網出現損毀,懷疑與施工質量及風向等因素有關,而宏志閣的網沒爛,可能就是這樣「避過一劫」。

戴自文強調,不少居民早已對承建商「宏業」失去信心,他曾向徐滿柑建議終止合約,並賠償對方後另覓承建商重新報價,惟建議未獲採納。他坦言,居民最初積極參與監察,希望工程能公開透明,但最終被忽視,不少人心灰意冷。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戴口罩者)。巴士的報記者攝

港鵬負責3座外牆維修 總工程費936萬

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作供,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

吳培坤指,他約10年前入行,「恆豐營造工程」老闆嚴楚基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接觸他,最初只提及換門窗,其後對方要求就3座大廈的外牆維修報價,他遂於2024年中報價,8月獲回覆先在一座動工,但其後最終完成全部3座工程,總工程費為936萬,惟最終只收到約800萬至900萬元,欠部分尾數,而所有支票均來自一間名為「海德」的工程公司。他承認,並不清楚「海德」的角色,亦不知道海德是否涉及提供發泡膠封窗的供應商,又指過往從未接觸過「宏業」和「鴻毅」人士。

僅上了幾分鐘安全課 不記得內容 

聽證會上展示「宏業建築工程」的外牆窗戶保護及割鑿單位窗邊工程文件,由2024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吳培坤指,在正式入場前,曾「上了幾分鐘」安全課,惟已忘記內容,「無筆記無圖」,亦未強調要佩戴頭盔、安全帶、禁止吸煙等基本安全守則,且每日開工前並無統一的登記或簽到,亦無固定的工地聯絡人。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唔多」。資料圖片

宏業指示每5層開一個「生口」 有否安全風險「唔識」

吳培坤曾向警方供稱,封窗工程期間,收到宏業「Gordon哥」、「Sam哥」、「忠哥」致電,要求每隔5層樓後樓梯開一個「生口」(工人出入口)。

他又指出,入場時見其中3座樓已搭建棚架及棚網,其餘5座未有,工人可由天台從棚架爬下來。他指,開工前知道15樓有一個「生口」,但因工人在31樓開始工作,故無理由從15樓爬出去,故未有使用該「生口」。

他續指,當時用每半層的方式進行封窗,將大樓分A區和B區,先封A區窗戶,B區繼續封窗,並同步進行打鑿,主要是清除外牆原有的紙皮石,至於後續的批盪、修補鋼筋或石屎等工作,則由其他工人負責。他又指,到約10月時,「基哥」著他做其他2座工程,當時有50多名工人開工。雖然通告列明工程在10月要結束,但實際封窗及打鑿工作直至11月底才全部完成。

李澍桓問及,後樓梯是走火通道,質疑當時在該處開「生口」會否存在問題,吳培坤回應指「我唔識」,未有向管理公司查詢,又同意有沒有「生口」都不影響工程,純粹是「公司叫要開生口」方便,是常見做法。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承認用發泡膠封窗「唔多」 一般用「中空板」

李澍桓又問及,工程將舊有的紙皮石拆走時,是否任由泥頭掉落棚架,吳回應指,工人每日都會清理,指棚架「無垃圾」。

至於用發泡膠封窗做法是否常見,吳培坤回應「有,但係唔多」,指一般會用「中空板」,但不清楚中空板是否阻燃,同意是首次用發泡膠,是「基哥」給他用的,入場時已送到地盤,但無留意海德是否訂了2批發泡膠。

李澍桓展示一份由「宏業」發出的《外牆施工保護措施及打樁流程》文件,當中列明打鑿期間應使用臨時「薄木板或中空板」遮窗。吳培坤解釋,第一階段用發泡膠,第二階段於臨近打鑿前,於發泡膠之上再釘上一層中空板,完成打鑿後移除中空板,但沒移除底層的發泡膠,因「基哥」指示不用拆;他補充,不拆也算是慣例。他又表示,曾見過顧問公司「鴻毅」巡查一、兩次,但不知對方名字。

「基哥」叫不用拆走發泡膠板

李澍桓問及,有業內說法指發泡膠板的保護性較中空板強,因打鑿時產生的碎石容易跌出,為免損壞窗戶,發泡膠能提供更佳保護。吳培坤回應稱「真係唔清楚」,指若先貼中空板、再貼發泡膠,完成打鑿後撕走發泡膠,對他而言「冇分別」。至於有無人告訴他,發泡膠板可分幾層鋪設,完成部分工序後便拆走其中幾層,吳回應指沒有。

強調有叫工人不吸煙 地下設吸煙區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吳培坤承認自己吸煙,部分工人也有吸煙習慣,他曾叮囑工人不要吸煙,指樓下設有吸煙區,但未曾親眼見工棚架上吸煙。作為港鵬的老闆,有超過50名工人開工,李澍桓問到他如何確保工人「聽話」,火災有機會因吸煙引致,吳回應說,曾叫工人戒煙及不要帶煙,他自己也在戒煙。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周三(22日)的聽證會上,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時承認,現時樓宇的消防裝置分「主動」及「被動」,由消防處、屋宇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勞工處等不同部門分工處理及監管,但涉及今次宏福苑大火,如防火梯「生口」、發泡膠封窗、棚網不阻燃、工人吸煙等問題都非消防處職責範圍,惟明白市民不知部門內部分工,故會改善現行機制,確保所有投訴或查詢都獲跟進或轉介。

有專家認為,政府應成立一個「中央屋宇投訴組」,由中央統籌及協調不同部門去處理大維修樓宇的消防隱患;但亦有專家指,多一個機制是「架床疊屋」,認為關鍵在於改善現時部門間「事不關己」的態度,重新審視對市民的服務承諾和使命。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右)表示,將改善現有處理投訴及查詢機制,主動轉介相關部門。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右)表示,將改善現有處理投訴及查詢機制,主動轉介相關部門。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翁錦雄解釋,現時「主動消防裝置」如警報系統、自動灑水系統、滅火筒、喉轆系統等,屬消防處規管範疇;但「被動消防裝置」如逃生樓梯、防火隔牆、防煙門等,屬建築物結構一部分,故屬屋宇署(BD)或「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的職責範圍,承認委員會的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所指,居民關注的問題「唔關消防處事」,質疑是否有「監管真空」問題。

翁錦雄承認,若發現火警風險,消防處是市民的「第一選擇」,認同市民找消防處查詢或投訴是正常和合理,因市民不會知道政府部門之間的內部分工。他亦同意,現時部門間對權責的理解不一,對前線同事接收投訴或查詢的指示亦不足,也沒「白紙黑字」的分工守則,只靠平日經驗的認知,故處方已作出檢討,並實施新機制,不論市民向消防處查詢或投訴,若非消防處職權範圍,都會在該市民同意下,前線人員會問清楚資料後,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並在轉介後,確保相關部門已接收並跟進,並同時通知投訴人。

消防顧問梁錦德認為,應設中央統籌機制,協調各部門處理嚴重消防隱患。

消防顧問梁錦德認為,應設中央統籌機制,協調各部門處理嚴重消防隱患。

消防處無執法權力 難處理結構問題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現行是根據法例賦予的執法權力來分工,「有部分問題,確實法例無授權消防處去執法,大家都要公道,消防處只能只負責『主動消防裝置』,『被動消防裝置』是由屋宇署負責,如果是居屋,就是ICU都要負責,而如果是工地,就關勞工處事。今次宏福苑大火,涉及的問題是橫跨幾個政部門,但市民無辦法識咁多法例,這是事實。」

他指,根據《消防條例》,消防處亦會按情況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一些「被動消防裝置」出現問題,也是可處理,如防煙門長期打開或損壞不修理等,都是構成火警危險,消防處亦應關注,「但如果外牆開生口,是涉及建築結構,消防處未必知道屋宇署是否已批准相關工程。」 

政府應成立中央統籌組 協調跨部門處理大維修舊樓隱患

梁錦得認為,政府應成立一個「中央屋宇投訴組」,就進行大維修的舊樓,由中央統籌及協調不同部門去處理火警隱患,「香港舊樓數量太大,而且樓齡隨時間遞增,即要做大維修問題會愈滾愈大,值得放更多資源去處理。」

他說,以往消防處都有轉介投訴,但不會再通知投訴人,剔咗表格就算。」他認為,單消防處一個部門去更新機制,主動轉介或跟進,工作量將大增,以消防處目前的人手,將令其他問題反而被拖延,「消防處每年要處理年檢證書都以萬計,又要抽查,成立中央統籌組,可減少壓力側重在一個部門。」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認為,部門要重新檢視現有服務承諾,及改變「事不關己」態度。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認為,部門要重新檢視現有服務承諾,及改變「事不關己」態度。

「兜底」機制或架床疊屋 現時分工清晰

不過,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認為,多一個「兜底」機制將是「架床疊屋」,認為現時各部門分工清晰,不需要在現有部門上再有其他部門,認為關鍵是各部門有否按其當初成立的使命、目的、服務承諾及責任去執行,「翻查消防處網頁,其理想是『為香港市民服務,務使香港使為安居樂業地方』,而四項使命就包括『保障生命財產免受火災或其他災難侵害,提供有關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的意見』;屋宇署的使命則是『建立一個安全及衞生的建築環境』,所以若涉及樓宇的安全問題,就應由這兩個部門去統籌處理。」

他強調,不認為目前存在部門之間分工不清晰或缺乏協調的漏洞,關鍵要改變「事不關己」態度,執行服務承諾。

教育市民不同部門職責範圍 

另一方面,梁錦得認為,應透過各種渠道進一步教育市民,推廣不同部門的職責,「其實現時部分的分工,很多是視乎發牌當局屬哪一個部門,如食肆,由食環署發牌,就由食環署負責監管;若公共娛樂場所,是康文署發牌,就由康文署負責處投訴,即使涉及消防防置,消防處介入也只是協助形式。」

在今日聽證會上,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亦提到,設立一個「兜底」機制,針對高風險或新出現的消防隱患,提升至更高層次跨部門處理。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亦同意,消防處會將部分未能處理的個案「升格」至副處長層級,由副處長與相關部門的管理層商議。

消防處承認,宏福苑居民關注的多個被動消防裝置問題,均非其職責範圍。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承認,宏福苑居民關注的多個被動消防裝置問題,均非其職責範圍。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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