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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時任法團委員:知悉維修水缸 但不知消防系統停用 難核實授權票

社會事

大埔火災|時任法團委員:知悉維修水缸 但不知消防系統停用 難核實授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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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時任法團委員:知悉維修水缸 但不知消防系統停用 難核實授權票

2026年04月20日 15:37 最後更新:15:37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20日)舉行第15場聽證會,是第三輪首場, 由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指,曾就大維修委聘承辦商舉行特別業主大會,現場街坊只約200人,但點票卻有500多票,認為授權票存在很大問題,但承認新舊管委會都無措施去核實授權票,又指舊管委會要求居民半年內交10多萬元維修費,更出律師信追收錢,令居民反感,最後罷免舊法團,但新法團之後要求「宏業」分期搭棚施工,遭到拒絕。此外,江又指,知悉維修水缸,但不知維修水缸時要停用整個消防系統。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右)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右)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其任期由 2024年5月25日至9月6日及 2024年9月至今年1月「合安」接管為法團管理人為止,即曾在新舊管委會也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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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右)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右)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指,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搭棚施工,但宏業拒絕。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指,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搭棚施工,但宏業拒絕。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指,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資料圖片

江祥發指,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資料圖片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建議,政府可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建議,政府可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曾任「日出康城」管委會 本身從事設計公司行業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江祥發是宏仁閣居民,亦曾任將軍澳「日出康城」的管委會,本身從事設計公司行業,對維修工程有認識。江祥發指,每一屆管委會都會盡量參加,惟舊法團有「鐵票」不易入,直至2024年5月,他終能成功加入管委會,因有舊委員主動問他有否興趣參與,願意引薦,最終高票當選。

針對授權票問題,江祥發指,在舊管委「做得唔多」,因被孤立,很多文件接觸不到,想查票亦不容許,只能鼓勵街坊參與開會投票,不要假手於人。他說,「簽授權未必寫明邊個,把關喺管理處度,要核實身份」。但他承認,即使新管委會亦無特別方案去處理授權票,管理公司做法一樣,「上次管理處駱小姐話畫個交叉都當佢簽咗名」。

200業主出席維修承建商投票 點票多逾倍 授權票影響結果

江舉例,業主大會特別大會表決大維修承辦商,現場街坊得約200人,有區議員黃碧嬌及「義工團隊」,但不友善,排隊已有磨擦。期間,一名女業主前來取票時,發現其單位的選票已被另一名女義工取走。該名業主隨即投訴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登記女義工資料後,黃碧嬌即時拉開該女義工,並稱「一場誤會」。事後,江聽聞是黃碧嬌早前上門探訪時,該女業主的母親簽了授權票給對方,故女業主最後沒追究,自己並不認識涉事業主,僅是現場觀察所見。

但江指出,那次投票現場得200多人場,但最終點票結果有500多張,因為有授權票加入票箱,最後「有一堆票影響結果」,承認授權票是很大問題。杜再問及,有居民指控有「假票」,但管委會未有證據證明指控成立,江同意,因「查唔到票」,認為或非單一事件。

杜再問及Facebook的「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居民有不少指控。江承認,在開會前,不知「宏業」有不良紀錄,之後向屋宇處查詢,同意相關資料,但向「宏業」查詢是否有牌照時,對方說有續牌,但承認曾有一段時間屬「臨時牌」,至於有不良紀錄如何續牌,對方說不方便說。

舊管委會曾拒絕開業主大會 居民對大維修透明度不足感不滿

江又指,自己曾要求前管委會主席鄧國權召開業主大會,但遭拒絕,由於自己當時身分尷尬,未直接參與聯署,亦難以接觸鄧國權本人,未當面向他對質。江指, 他曾當面詢問擔任「法團顧問」的陳球強的背景,陳當時回應指自己曾任主席、熟悉屋苑事務,現職為保險索償員,並非會計師、工程師或建築師等專業人士。江曾追問他為何不直接參選業委會,陳表示「太太唔係好鍾意我參選」,但卻每次會議都出席。江認為,如此積極參與業委事務的人,理應正式參選而非擔任一個「半掩名」的顧問角色。

江又指,舊管委會的會議經常不讓街坊參與,曾引起業主不滿,甚至拍打窗戶,曾建議主席一同與街坊溝通,最終由他向街坊解釋會議進行中,承諾稍後公布結果。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淦堃問及,業委會設有一個「法令維修專責工作組」,江指不知何時成立,自己從未獲邀參與,亦不知道開會時間,亦只於群組收到極短時間的通知,且會議安排於工作日而非晚上舉行,令業主無法出席。

舊法團要求居民半年內交十多萬維修費 出律師信追收錢 

他又同意,當時居民有很多不滿大維修的聲音,因牽涉資金,透明度不足,「冇一個雙向溝通,大維修要半年內畀十幾萬,鄧國權話你哋唔係應該一早儲定錢咩?」,沒顧及居民感受,「好少會要求居民半年內畀十幾萬,未必有咁多資金,有啲老人家都退休,未必有咁多資金」。

他說,居民不不滿舊管委會出律師信去追收,「第一就係嘥錢,第二就係點解用到律師信呢個手續,我哋有啲反感。」江又稱,舊管委會開會時經常出動大量保安,「壓制現場街坊起哄」,氣氛緊張;而新管委會開會時只需少數人維持秩序,過程較暢順。他又透露,舊主席鄧國權與他同住一座大廈,「我同佢講話,我哋新嘅接手,點解你哋冇任何交接?」,但鄧當時答:『你哋推翻我哋,搞埋佢囉』。」

他說,新管委會上任後,江說,每周召開工程例會,並在中央公園舉行分享會,邀請「宏業」及顧問公司「鴻毅」一齊直接跟居民對話,「我哋係將大家溝通嘅渠道打開咗,冇話唔畀居民去反映,如果居民有問題,我哋盡量睇下點樣可以解答到。」他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亦開了一個新群組,包括管委會、管理公司、宏業及鴻毅。

搭棚初期曾有工人「蜘蛛俠」沒用安全帶 

杜淦堃問及,大維修期間是否每日都有安全主任駐場,江指,地盤有安全主任,但不知是否每日當值。搭棚初期,有工人「好似蜘蛛俠」沒使用安全帶,曾向安全主任反映,要求加強注意。

杜淦堃提到,大維修時8座樓同一時間搭棚,新管委會上任後要求「宏業」分階段進行,但「宏業」拒絕,江同意,舊管委會時曾聽指宏業希望「一齊做快啲」,「宏業」希望整個工程在2年內完成,故8座一齊搭棚施工,管委會的想法亦一致,以減少對居民打擾。

江祥發指,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搭棚施工,但宏業拒絕。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指,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搭棚施工,但宏業拒絕。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反對分階段施工 指拉長工期涉及更額外成本

但新管委會上場後,曾在會議上提出分階段進行,要求搭棚分3期,安全第一,惟「宏業」反對,解釋已與舊管委會協商好施工方案、若拉長工期,涉及保險期限延長及額外成本、導致師傅流失或物料價格變動等,最終新管委會決定維持原定計劃,8座同步施工。

杜淦堃問及天台消防水缸維修問題,當時承建商想將消防水缸轉做臨時食水缸,是一個比較花錢的計劃。江表示,當時曾探討過在天台額外加裝一個相若容量的臨時食水缸,但不知能否負荷,新管委會向顧問公司鴻毅查詢,但忘記對方之後如何跟進,但判斷當時鴻毅同意宏業說法,否則不會改裝消防水缸。

維修水缸靠顧問公司提供意見 不知要停用整個消防系統 

根據2024年11月13日的會議紀錄,當時法團、管理公司、鴻毅、宏業參與,討論是否取消消防水缸工程以減省開支,但江指,宏業曾提過工程是「lump sum」(一筆過)金額,不管是否改裝消防水缸,「都係同一個數」,而任何「非必要工程」的刪減必須雙方同意,不能單方面決定。江強調,新管委會成員都是街坊,缺乏專業知識,故依賴顧問公司意見。

杜查問,2025年6月11日,鴻毅於群組內上傳消防水缸的勘測報告及相片。宏業隨即問新管委是否按顧問建議進行追加工程。江憶述,該報告問題主要出於配件老化、生鏽或輕微滲水,但未有正式討論過是否屬嚴重漏水。

杜淦堃指,會議記錄顯示,管委會曾討論將消防水缸維修後轉為臨時食水缸,當時未有成員提出停用消防系統的風險。江承認,當時「諗住交畀顧問處理」。江又指,當時管理公司建議每層放滅火筒,管委會當時認為顧問公司會有合適安排,但不知要停整個消防系統,也不知道要停用喉轆,僅知管理公司稱會加設滅火筒,也只知宏泰負責消防年檢,但不知「中華發展」的角色。

憂長期用發泡膠封窗 曾作測試指燃燒極快  

杜淦堃提及,2024年7至9月期間,宏昌閣、宏盛閣已使用發泡膠封窗,很多居民擔心,江指,他曾嘗試表達擔憂,但因舊管委會已跟承建商簽署相關項目,「要用完呢批再買」;後來「鴻毅」董事黃俠然曾稱,因為發泡膠只屬臨時措施,用以遮擋玻璃窗,而棚架上很少用明火,且業界都一般採用發泡膠或其他物料,但承認當時未有向政府部門查詢。惟若長期使用有憂慮,故曾爭取過下一批用耐燃的物料。

杜提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ICU)曾於2024年底做現場測試,由「宏業」用打火機燒坑板證明耐燃性;但管委會同日亦曾自行拍片測試用於封窗的發泡膠板,結果發現燃燒速度極快。江稱,當時希望向「宏業」及「鴻毅」發出警示,指出發泡膠板在明火下確實着火,並非如對方所稱「煙頭無法點燃便安全」。江指,即使工程已展開,仍然希望尋找更高性能的阻燃物料。

但杜淦堃問及,但法團一方面說服居民接受現行安排,另一方面又繼續測試?江解釋,是想說服承建商用合適物料。惟杜指,第二批都是「中空板」,似乎仍不是可行方案,解決不了阻燃問題。江指,中空板阻燃性較好,發泡膠比則較容易處理,但施工時無用中空板,江指當時曾去信相關部門,但都沒提供標準予管委會參考。杜指,有情況是中空板外再加發泡膠板,江同意,玻璃窗貼中空板後,再加發泡膠,以雙重保護免玻璃損壞,當時曾追問顧問公司是否正確。

就工人吸煙曾提出「層遞式」罰款 惟效果不理想

杜提及工人吸煙問題,新舊管委會都曾接獲居民投訴,江同意,曾著顧問公司正視問題,「我哋講咗好多次,但唔理想」,「宏業」初期曾指會採用罰款方式,第二次違規便要求工人離場,亦確實有個案被即時離場,江曾建議採取「層遞式」罰款,如首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2,000元,以此類推,但「宏業」當時指會加強培訓、張貼告示等,並要求給予時間檢討,但認為問題已討論多次,效果並不理想。江認為,鴻毅作為資深的顧問公司,都有責任,但即使管委會提出,但最終改善不了。

江祥發指,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資料圖片

江祥發指,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資料圖片

承建商未能提供棚網阻燃證書

關於棚網問題,江祥發表示,新舊法團都曾要求出示耐燃性證書,但承建商都未能提供,後來承建商向他們展示棚網的耐燃性,「燒出來畀你睇」故無再追問證書。聽證會上展示一條片段,當中有人以打火機燒棚網,棚網縮起但無起火,惟江承認,冇證據顯示測試是指定或隨機抽樣測試。

直至颱風後,有居民見到部分棚網被更換至較淺色的。江稱,他擔心舊網脆化問題,提出要檢驗,但不知道「鴻毅」是否有安排檢查,他亦兩次追問證書,但無任何回覆。江曾向1823投訴,去年10月24日獲ICU回覆指已巡查,逾一周後再收到回覆,稱發現了外牆保護設施不妥,但無提及證書及是否合規,對此「不收貨」。他又提及,曾就石頭及竹枝掉落向勞工處投訴,處方回覆指已派員突擊巡查,並向相關負責人發書面警告。必須遵守職安健的預防措施正著手處理及跟進。

關於「生口」及逃生樓梯問題,江確認當時討論較關注防盜問題,而「鴻毅」及「宏業」都無特別提及火警風險,認為作為顧問應提供更多資料讓居民或管委會考慮。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希望政府檢討強制驗樓大維修計劃 提供專業團隊協助法團

最後,江祥發表示,今次事件要多謝消防員、救護員及警員,對168人及消防員何偉豪不幸罹難表示深切難過及痛心,向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他指,這場大火後,不少街坊都非常難過,不少要求看精神科及心理醫生,包括他太太,每次經過宏福苑都喊。

他指,大維修工程早已發出很多警號,但不少執法部門未認真跟進,他在大火前曾發多次電郵,「中環大火時,我都有加強跟進」,也曾就ICU問題向勞工處反映,也曾提出棚網有物件跌落通道的問題,「好彩(大火)唔係發生喺朝早」,認為若執法部門能及早可跟進,這場火災可以避免。

江祥發又說,政府需要檢討大維修問題,是否一個業主立案法團可有能力處理,樓齡達40年的大廈業主,不少都是長者或退休人士,根本無力應付大維修,建議政府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

他又提出「係咪一定要推行強制驗樓後的大維修?可唔可以推出『保養計劃』呢?」就像汽車定期保養一樣,能延長樓宇壽命,若分階段進行樓宇保養,並要求承辦商在一定期限內通過強制驗樓令,將會是雙贏方案,政府無需資助太多,市民負擔亦減輕,風險降至最低。 

江最後指,希望火災重要持分者都出來作供助聽證會的拼圖更完整,包括政府部門、區議員黃碧嬌、前法團主席鄧國權、「鴻毅」董事黃俠然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回應指,居民是否只能聽從政府指示,值得進一步研究。他強調應把握最後陳詞機會,探討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及其對各方的影響,並期望能在最後階段整理好各方意見及建議。委員會稍後會向各律師團隊提供更多指引,以便準備相關事宜。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不滿黃碧嬌爭取授權票 對黃回應僅20幾張有保留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及,根據其室內設計工作的經驗,若使用發泡膠作為長期臨時保護措施是否合適。江指,如必須使用發泡膠,較理想的做法是將打樁工程分層進行,完成一棟工序後便拆除,避免長時間使用。關於「鴻毅」有否就消防缸如何處理提供任何意見,江回應指,當時法團不知道消防喉轆關閉的時長。

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譚俊傑問及有關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江表示,黃碧嬌通常會在巴士站主要通道擺設街站,以協助申請政府資助為名,收集業主資料及授權票,另一區議員梅少峰有時亦會在場,聲稱可協助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稱「你俾幾萬蚊就得啦」,變相減輕居民的維修負擔,但冇提到要審查。

譚俊傑又展示江祥發提交的供詞提及,鴻毅的註冊檢驗人員沈鉅忠早於2022年7月15日離世,但是在2022年9月28日有關鴻毅修葺工程估算的相關文件上,竟然出現已離世的沈鉅忠簽名。

杜淦堃覆問,關於黃碧嬌擺街站問題,黃指收了20幾張授權票,江回應指「有保留」,指「佢係洗樓嘅,帶義工拍門,講唔到有幾多張」。至於申請資助問題,江表示,大維修費用是16至18萬元,黃跟街坊說資助有13萬,「你俾幾萬就做到大維修,你簽俾我我叫舊法團去做。」杜指,江不同意此做法,故對黃不滿,江同意。

江祥發建議,政府可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祥發建議,政府可有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去去協助法團,因為「顧問同承建商都係同一團夥」。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最後一場,由一名地盤工人及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2名證人作供。徐滿柑供稱,居民曾反對舊法團提出大維修集資攤分期太短,曾發起街站簽名反對,惟不少居民被拒列席會議,又承認曾聽聞居民指控區議員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涉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但黃碧嬌向委員會發書面澄清,指曾在兩次業主大會中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但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此外,徐滿柑又確認,與「宏業」的大維修合約條款列明維修工程分三階段進行,惟最終全部同時間搭棚,指宏業解釋分期會令工程延誤及衍生額外開支。另徐指,「宏業」和「鴻毅」堅持用發泡膠封窗,指法例沒規定不能用,法團爭取不果。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地盤工人鍾潤新(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最接近火源的地盤工人作供 指管工曾提醒不要在棚架吸煙

地盤工人鍾潤新先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鍾潤新可能最接近大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之一。李表示,鍾潤新經朋友介紹到宏昌閣開工,進行外牆更換紙皮石工作,大火當日在宏昌閣外牆棚架上開工。

鍾潤新指,在開工前沒有上安全課,也沒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但有管工巡視,曾提醒「不准在棚架上食煙」。

李澍桓指出,相關工序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不會有「整爛窗」的風險。鍾潤新同意很少機會整爛窗,但仍用發泡膠封窗是因為怕弄髒玻璃窗,承認碎石打爛玻璃機會很少。

大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工作。聽證會再播放下午約2時46分的CCTV片段,畫面見到有閃光,對話是「邊個食煙?又來又來,快啲快啲;著火啊喂;唔好咁大聲;「你個位啊;我都無食緊煙;著緊啊、好大煙啊;「快啲啊,報警啊喂。」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右)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4樓棚架開工 見下方著火欲找天台水喉救火但30秒後無水

鍾潤新指,初時聽到有人喊火燭時,見到棚架下方出現火光,當時他在4樓,即打算找水喉救火,當時有一條喉在天台供工人使用,他嘗試開水,但大概有20至30秒後就無水,最後他與其他同事一起爬棚架落地面逃生。他說,初時不知道工人是否全部安全,後來才知道全部都撤離了。

關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承認自己是煙民,但從沒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人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留火種,但在宏福苑2至3個月工作期間因有棚網圍着,故看不見有無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又指,地盤沒劃定吸煙區,自己開工時不會帶煙。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及,當時也是否看到火光,鍾潤新回應指,當時他看不到火,但聽到有人喊火燭後,見到下面有火光。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不滿大維修集資分攤期倉卒 居民成立監察組擺街站爭取更長攤分期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作供。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徐滿柑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是接任上屆管委會主席鄧國權,是大火發生時的法團主席,就大維修處理多項工作。徐滿柑本身從事港鐵的電子維修。

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的有關大維修的集資信件,金額為169,654元。徐滿柑指,當時有認為集資分攤期有點倉卒,居民難以短時間籌集資金。

徐滿柑於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但都被拒諸門外,其後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也有報道。

杜淦堃再提到,徐滿柑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間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滿柑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杜淦堃續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的訴求。不過,居民成立了「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多時間準備維修費。

杜淦堃問及,當時居民對舊管委會不滿,徐滿柑在2024年6月是否已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召開會議討論疫情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12屆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巴士的報記者攝

鴻毅標價較高 仍取最高票數成為大維修顧問

杜淦堃展示第21次全體業主大會紀錄,顯示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在2020年1月進行,共收到35份標書,當時「鴻毅」提出的標價是30.8萬元,標價比第二名的「遠東」高,但「鴻毅」最終取得2999票,佔67.5%票數。 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收集授權票後 管理公司發回條確認 惟難核對簽名

關於授權票問題,徐滿柑指,在他上任前後,授權票的收集情況相若,每一座會放授權票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授權票是匿名的,通常宣布召開業主大會後至少14天前發通告開始收集授權票。但同意無人核實授權票的簽名,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有否填錯,並核對單位業主身份。據其理解,管理公司收到授權票後,會發回條給居民,但不會核對簽名真偽。

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3月21日的「授權一覽表」,但表上沒有被授權人的資料。杜淦堃指,曾有街坊投訴「被授權」,有人向「公公婆婆」換取授權票,如2024年3月17日,有業主表示大會開始時宣布有約290戶,然而半小時後,當第一個議程投票時,突然多出大量選票。

徐滿柑承認之前曾聽聞,但無實質證據,只聽到街坊投講。杜提到,管理公司「置邦」的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誤會票數突然暴增。但徐滿柑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杜引述鄭芷盈指,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居民查閱。徐滿柑確認有一覽表,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授權,沒1被授權人士的資料。

杜淦堃問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表時,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滿柑承認,曾聽聞過,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合約列明分3階段施工 最終8座同時搭棚展開工程

杜淦堃指,2024年6月5日有關集資的投訴,指集資日期沒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並要在7個月內交完所有維修工程費用,問及8座大廈一起進行維修工程,會否增加危險性?據工程合約列明是分3期進行,第一期是宏昌閣、宏盛閣、宏志閣,第二期是宏泰閣、宏建閣及宏新閣,第三期是宏道閣及宏仁閣。徐同意相關合約列明分階段進行,但居民都沒有留意施工安排。

杜淦堃另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滿柑同意。

徐滿柑指,他上任後,新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但「宏業」回覆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有關人手和物料已規劃好,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他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問及,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問「宏業」,徐同意,當時未仔細分析。杜淦堃指出,居民對防火有憂慮,「宏業」一直未處理居民的憂慮,徐同意,當時「宏業」指分期進行「未必請得返熟手的人」,最終「爭取唔到」,但外牆使用的物料有爭取。

杜淦堃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業主會仍會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及他們列席的實際作用。徐滿柑回應指,慣常會邀請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指他們亦會協助監票。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指控黃碧嬌助居民填寫資助表格時索取授權票 黃書面回覆委員會澄清

對居民對舊法團不滿,卻仍能連任,徐滿柑指,是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機制本身沒問題,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續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慫恿」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聽證會上展示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電郵投訴,指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杜淦堃於聽證會上展示,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才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徐滿柑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否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但認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居民間的投票。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徐滿柑指,法團曾爭取用其他物料封窗。資料圖片

宏業指施工過程不會有明火 只用煙頭測試封窗發泡膠

徐滿柑另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即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新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無諗過居民係咪方便。」

徐滿柑解釋,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但工程方指因打鑿工程期間,高層石屎跌落可能彈落低層,故難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淦堃問及,可否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滿柑承認,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杜淦堃問及,「宏業」何先生曾說要封6至8個月,為何要這麼久?徐滿柑解釋,他們指因之後要鋪紙皮石。他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如較硬的鋁塑板或中空板,且較有阻燃能力,但「宏業」說工人不能現場切割中空板,而鋁塑板是封冷氣機位,而不是封窗。

徐滿柑又旨,「宏業」解釋由於整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但當時他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法團曾著宏業向消防查詢 引述回覆指法例「無話發泡膠唔可以用」

徐滿柑指,當時感「無可奈何」,故曾建議向消防查詢,「宏業」指曾致電消防,並聲稱消防回覆指「發泡膠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但徐質疑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他又指,曾上網找尋阻燃性高的發泡膠資料給宏業的Gordon Ho(何建業),也曾提及打鑿外牆時,加中空板跟發泡膠一齊使用。惟杜質疑,加白色的中空板對阻燃無作用,徐滿柑回應稱,「宏業」說可防止石頭打爛玻璃窗。新管委會曾進行中空板測試,其阻燃性能較佳,故建議承建商改用白色中空板代替發泡膠板。

徐滿柑續指,「鴻毅」顧問Steven Choi曾跟進致電消防處,指消防處回覆說,沒說發泡膠不能封窗,但要小心留意有無被干擾。最後法團無奈接受用發泡膠封窗。

徐滿柑與宏業對話曾提「拍片唔好咁流」及「唔要證書」 解釋注重實際阻燃表現

關於徐滿柑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停用發泡膠,故新法團當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阻燃性更高的發泡膠。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參考,故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我哋就唔再糾結」,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更安全的物料。

對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影嗰時唔好咁流,真係燒耐啲,想佢著咗個火,但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表現較佳的物料。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是否防火,而是「透唔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故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但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徐滿柑指,在法團範圍內已盡力爭取,基於香港法例沒監管用什麼物料,強調自己也住宏福苑,本身也擔心火警,「無奈制度、法律都無法阻止佢哋」,業界使用也普遍,法團無法爭取更換發泡膠。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徐滿柑解釋測試發泡膠影片「唔好咁流」的意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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