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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有個案未獲999報案中心轉駁消防 副消防總長: 機制需優化  

社會事

大埔火災|有個案未獲999報案中心轉駁消防 副消防總長: 機制需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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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有個案未獲999報案中心轉駁消防 副消防總長: 機制需優化  

2026年04月15日 14:40 最後更新:23:15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5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2場聽證會,將有3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及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是首次有警方代表出席作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承認,現時求助者致電999報案中心時,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接線人員通報資料,但強調寧願多花時間問清楚報案人資料,「好過草草了事」去錯地方;對當日警方轉介求助時有「塞車」情況,強調消防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開設18條熱線,形容當時「用盡所有人員」;對有居民火災時被困廁所,致電999接線生未將電話轉介消防,最終不幸罹難,也有個案需50分鐘消防前線才能處理,他承認現行與警方的聯繫機制需要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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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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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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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意見指改為法定委員會傳召不自願作供人士 陸啟康:稍後交代做法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留意到有聲音因應部分人不願意到聽證會作供,要求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改為具傳召權力的「法定調查委員會」。陸啟康表示,相關意見清晰,委員會充份聆聽,稍後將向公眾交代處理方法。

他指,進行調查牽涉策略,各項處理方式有利有弊,形容在調查初段公開交代不是聰明做法,故將視乎所得資料及進度才決定做法,強調委員會不會因為怕調查個別人士而停止調查。他又表示,目前調查進展理想,現階段所得資料全面,希望公眾有耐心,委員會必定詳細解釋所作決定。他指,將於證人作供後上載供詞到委員會秘書處網站,而早前作供證人的書面證供亦已經上載。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作供。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黃思律2002年8月加入消防處,2025年晉升為副消防總長,負責職業安全健康、消防通訊中心,並為各消防行動總區及救護總區提供行動支援,其轄下部門包括行動支援科、招聘訓練及考試科、調派及通訊科、工程及安全科,以及消防訓練學院。在火災當晚,需協調999求助電話及資源調動。

黃思律指,當晚7時半到翌日早上的9時35分曾到宏福苑現場,一般其工作不會到火警現場,但因接到很多個求助個案,需要加強溝通,故消防處處長特意指派她到現場,協助成立支援中心。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共接373個求助 平均1分鐘內接聽

杜淦堃指出,據其供詞提到,消防處當日共收到373個求助個案,大部分是999報案中心轉介消防處,平均在1分鐘內接聽來電,黃思律同意,指當日人手大致能應付當日電話量。

黃思律解釋,現行機制是所有999來電先由警方指揮及控制中心接聽,若確認涉及火警,便會轉駁至消防處,並建立三方通話,讓求助者、警方及消防同時在線建立三方通話,警方角色為協助轉交資料,求助者仍需直接向消防處提供資訊。

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播放一段求助電話錄音。當日下午2時50分,有市民踩單車經過,指廣福邨附近有個大維修大廈棚架著火,說起火點在宏昌閣對出,「快啲啊,好大火啊喂」,求助者用了12秒解釋,而消防處在13秒之後接聽,消防處用了約28秒與求助者通話,在大部分情況下,首位聽電話的警員應該不會問火警位置。

報案人需重複向警方及消防回答資料 黃思律:寧花更多時間取正確資料 好過「去錯地方」

杜淦堃指出,根據程序,接線警員應首先詢問火警位置及報案人身體狀況,但在宏福苑個案中發現,報案人往往需向消防重複已向警方提供的資料,部分人因驚慌而承受額外壓力,問及「若警方與消防之間未能共享資料,會否考慮優化機制?」

黃思律回應指,現行程序是「很多年經歷,才發展到今天」,強調求援工作關乎生死,最重要是準確取得地址和電話,「以前試過有case係錯一個門牌號碼,就搵唔到」,他同意重複問資料或會令報案人更緊張,但同事每日面對此類情況,會盡量以平和手法引導,「你今日問我會唔會因為咁樣可以慳到時間,我嘅答覆係:我寧願花多啲時間攞正確嘅資料,好過草草了事,收線之後去錯地方。」杜淦堃問及,警方是否無必要拿資料?黃思律回應指,關於警方不敢評論,但同意警方知道火警就馬上轉給消防處,是「最完美」情況。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轉介求助個案予消防現「塞車」 消防動員80人成立支援中心 開設18條熱線

杜淦堃指出,警方有3個999報案中心,合共207條電話線,同一時間處理逾200個求助電話;而消防通訊中心則只有30條線,日間最多37人當值,晚間31人,只可同一時間處理30個求助個案,很多時候警方轉介給消防時,經常出現「塞車」情況,部分求助電話在轉駁至消防時需要排隊等候,但黃思律表示並不掌握警方內部的具體運作情況。

聽證會上播放另一段求助電話錄音,求助者指自己身處502室,與98歲婆婆同住,屋內湧入大量濃煙,「啲煙上晒入大廳」,指「好驚」,要求消防員盡快帶她們離開。接線生回覆:「我哋會派消防員嚟搵你」,並確認已調派救護車及消防車趕赴現場。

黃思律指,當時消防處動員80人迅速成立支援中心,並開設18條熱線,並臨時調配休班同事幫手,「同事知道求助急切,都想早一秒得一秒」,但支援中心要負責後續「call back」程序,重新聯絡已掛線的求助者,但承認「一定要去改善,無論人手、硬件、技術上要進一步提高,希望之後運作得更好。」

每個求助電話需約5分鐘處理 黃思律:目標是「越快越好」

杜淦堃指,據統計,消防處接獲的求助電話,扣除等候時間,每個電話的平均通話時長約為3分54秒,實際對話約2分鐘,但接線生在通話期間需同步輸入資料至電腦,並透過無線電或其他方式將求助信息轉達予前線,故每宗求助個案整體處理時間約需5分鐘。以今次大火為例,求助來電平均等候時間為58秒,即約1分鐘內接聽。

黃思律指,58秒的表現並非理想,但處方目標是「越快越好」,但目標是「即時接聽」每個電話。,「當日下午2時52分之後的求助電話,市民平均要等58秒就有消防人員接聽,拎資料不用2分鐘,但其他動作加起來要,轉達給前線要1分鐘,total整個call就要5、6分鐘。」

指引要求向求助人問資料不應逾1分鐘 黃思律:非硬指標 求助人表達能力不同

杜淦堃引述消防處指引指「人員應於最短時間內從求助人口中取得所需資料,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需時不應超過1分鐘。」但實際操作中,收集完整資料通常需要2至3分鐘甚至更長。

黃思律指,框架指引大概要求,但非硬性指標,1分鐘是目標,每個求助者表達能力不同,還有外語求助者。實際所需時間可能遠超一分鐘。他又說,以宏福苑事件為例,因情況「史無前例,通話時間超過一分鐘屬可理解,但會檢討指引說明,考慮如何更清晰地向同事傳達「盡快處理」的原則,而不是「硬指標」。

求助人驚慌需時間安撫 前線需運用個人智慧及應變能力

黃思律又補充,今次情況是有求助者甚至未能說清楚哪一座大廈火警,亦收到大量來電並非由當事人本人,而是由他人代致電求助,他們未必清楚求助者確實位置,導致前線人員需花大量時間釐清,加上表達能力和驚慌程度不同,要花時間安撫。

但他承認,現有指引大多是根據以往經驗制定,在今次事件中很多情況未必適用,強調,引並非鐵板一塊,不會強制前線人員機械執行,「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訓練旨在培養指揮官因應現場情況隨機應變的能力,並非硬性指標,前線同事在許多細節上都運用個人智慧與應變能力,盡力完成工作。

回應「每個動作要寫低」 黃思律:加強與警方聯繫 

杜淦堃另指出,曾有個案是求助者致電警方後,線路中斷,但消防線路仍未接通,警員一直留守線上,最終接通後以口頭方式將火警資料轉述予消防同事。黃思律指,現行沒有這方面指引,但通訊同事入職時會接受訓練,了解警方的報案中心運作,雙方亦有緊密聯繫。

杜淦堃問及,是否應就每一個動作訂立書面指引時,黃思律反問:「如果今日你話可唔可以寫返低,但係咪要就住每一個動作都要寫返低?」但強調會再同警方聯繫,看雙方如何可做得更好。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未能聯繫消防已斷線 現有機制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

杜淦堃指出,當日有市民電致999後,等不到跟消防處聯繫就斷了線。聽證會上播出一名黃女士於當日下午2時52分的求助電話:「黃女士:棚架燒著;接線員:你現在去安全地方。煙在幾樓? 黃女士:10樓一定有煙;接線員:我現在轉給消防,很多人報案。」

黃思律稱,若等不到接駁至消防處,警方有機制將資料交予消防處,包括以紙本形式傳真至消防通訊中心,有消防人員負責閱讀,但承認「系統上最好是直接transfer data,但當時沒這個科技。」杜淦堃指,傳真機已幾乎被淘汰了,黃思律指,早期傳輸資料方法選擇不多,除了傳真,就只能透過電話聯絡。

陸啟康指,等候接駁的過程中,警員向求助者取資料是好做法,「橫掂都係等」。杜淦堃指,原意是盡快接駁消防,故警方不應取訊息,問題是求助人給訊息予警方,但消防不會依賴有關訊息,令求助者要重複講多次,出現「有利有弊」情況,黃思律同意。

黃思律指,若求助者斷線,警方可回撥(Call back)求助者,或由警員口述或傳真,但消防沒指引規定警方如何工作。

陸啟康: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 檢討現行書面指引

杜淦堃問及,消防與警方之間沒溝通機制,黃思律不同意,指沒有書面機制,但實際運作上有機制,警方可透過電話、其他電話線或傳真方法。杜指,若沒有「白紙黑字」機制,前線人員難以跟進。黃思律強調,入職訓練時,已有與警察有緊密聯繫。陸啟康問及,今次出現接通警方但未能去到消防的「樽頸」,是否應有機制處理。黃思律同意要探討處理方法,需要完善機制。

聽證會上播放一段錄音,一名市民於當日下午3時06分致電999,「接線生:需不需要消防幫手?求助者:我在廁所,有煙,17樓;接線生:你答需唔需要消防?求助者:我在廁所出不來;接線生:點解出唔到?需唔需要搵消防救你,你有需要再打過來,好唔好?」最終求助者不幸身亡。黃認同,此情況不理想,程序上應即轉交消防跟進。

陸啟康表示,消防應建立更完善跨部門通報機制,同時檢討現行書面指引,避免「寫得太死」,導致前線在壓力下作不當判斷。黃思律同意,目前處理存在改善空間,指會與警方進一步商討。

聽證會上播放一名求助報個案,當時為晚上9時22分,指宏盛閣28樓有人被困,要求「報消防」,而求助者是一名老師,指有學生說他爺爺被困,而爺爺有哮喘。杜淦堃指,該個案報案後50分鐘後才有紀錄,當晚10時11分,消防處證實1人死亡,標示為「at scene」,即現場收到,但該個案事主最後罹難。

黃思律稱,有機會以另一途徑接收到報案人資料,但認同報案中心與消防之間的溝通有改善空間,如果個案有直接轉駁消防,就不會延遲收到求助。對機制是否需優化,若關乎火警求助,能否直接通報消防?黃思律指,求助電話可能涉及傷亡,警方也要知道,故應考慮同時通報消防及警方,強調這是政府大政策,讓求助人容易記得求助電話。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傳媒採訪。巴士的報記者攝

研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 但承認有限制

杜淦堃引述黃思律書面證供提到,建議研究容許接線生直接向求助者發送短訊,與消防分享實時位置。黃思律表示,可透過傳送連結讓求助者分享手機定位,惟未能確定其身處樓層,做法有限制。但他補充,不希望報案人同時報案及拍片,但若有人已拍片,亦希望有平台可收集片段,或可協助裝備及部署。 杜淦堃問及消防處現有的「call back」機制,系統上可否偵測到求助者地址,黃思律回應稱,只有固網電話才可。 

聽證會播放另一段求助通話,求助者提及太太在宏道閣被困,且沒聽電話,惟接線生質疑為何不是宏泰閣?杜淦堃指,幸此個案的太太最後獲救。黃思律同意,前線溝通需要改善。杜淦堃再指,下午3時39分火勢已蔓延到宏道閣,黃思律承認,通訊中心人員在「一個四面牆壁空間做嘢」,不會準確得知現場情况,主要依賴前線指揮官通報,處方正研究讓前線同事即時見到現場影像的方法。

杜淦堃問及,若有人致電求助,消防知道有人在火場裡是否可宜接給予建議,而不是等call back才提供建議?黃思律回應指,不會將所有對話寫下,但不代表同事不會做,同意即時給求助者建議是好的,但這樣沒法口述予前線同事更詳細信息。他補充,雖然部門內部有通訊軟件,也會有紙本打印給部門主管,但通訊員有機會直接與前線同事通話,重申call back指引「不應該寫死」,如何安撫求助者「不是播音機」,但同意操作指引是要給予求助者意見,同事也靠經驗處理。

內部通報求助個案近半重覆 黃思律承認「比較嚴重」未來會優化

杜淦堃又提到,消防處當日透過內部即時通訊軟件「 FSD Message」發出了約600個求助個案記錄,但最終證實只有309個獨立個案(約347個地址),重複情況相當嚴重。黃思律確認重複個案「比較嚴重」,承認這會造成資源浪費,對調派有影響。

黃思律指,目前消防的主電腦調派系統(CMS)與緊急訊息系統並未直接連接。通訊中心人員需以拍照方式,將CMS系統內的資料轉為圖片,再經FSD Messenger發送,即前線指揮人員既要閱讀文字訊息,亦要逐一檢視圖片內容,才能掌握每個求助個案的詳情。

黃思律提到,並非所有前線人員均獲派部門提供的手機,能使用FSD Messenger的主要是指揮級人員。至於現場的一般消防員,由於忙於救火救人,並不會即時查閱該系統。現場亦無法直接存取CMS系統,需要流動指揮車或無線電回報處理進度。他表示,未來消防處會優化FSD Messenger系統,以減少資訊重複、提升溝通效率。

陸啟康:消防「call back」機制成功有用

黃思律指,火警當日消防處長下午約3時20分動員80名非前線人員成立支援中心,指這已是系統上的極限,消防處的工作台連結調派系統只有30條線,18條是「權宜之計」,是額外開設的具錄音功能的線路。當日他們打出了超過1,500個電話,但只有約一半能成功與求助者通話。高峰時期(11月27日凌晨5時46分)已超過系統的樽頸極限。

關於回撥的記錄,這些電話線只錄下了與求助者的對話,消防處如何與前線溝通則沒有錄音。回撥中獲得的信息(如某人已獲救)需要人手輸入CMS系統,或者由流動指揮車的同事步行回通信中心轉達。

黃思律表示,這個回撥機制「call back」是第一次在大火中正式使用,之前只在颱風等全港性事件中開通過。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許多市民覺得回撥機制有用,認為是一個成功部署。

黃思律:滅火無人機技術未成熟

關係救援設備方面,黃思律指消防處自2017年起研究應用無人機,目前在山火救援中有應用,但現時全球沒有滅火無人機可投入到實際滅火工作中,因實際上有困難,如飛高時無人機水壓會變低,「愈飛得高,射出來的水量愈少愈弱」,而且電子零件不耐熱,可抵受溫度只有50度,不能太接近火場。他又指,網上滅火無人機應用片段都是生產商製作,但實際上滅火無人機技術未成熟。

至於應否出動直升機,黃指在外圍投擲水彈入到單位內,而宏福苑大廈內水源很充足,「好似瀑布流落來」,對滅火沒有用。對於有人士認為當日消防救火水壓不足、雲梯不夠高,黃指,香港消防車的雲梯最高55米,射水可達20層樓高,與世界最先進的城市相若,如採用配備100米鋼梯的消防車,該車重量達60至80噸,很多道路無法負荷重量。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外界關注使用竹棚與金屬棚架哪一個較好,黃思律指,竹棚與金屬棚架在火災中各有風險,不能一概而論,他提到,竹棚屬可燃物料,雖非易燃,但在足夠溫度下仍會燃燒。至於金屬棚架雖不會着火,惟高溫會令結構受影響,出現彎曲凹陷,且重量遠超竹棚,一旦倒塌,造成的危險可能更大。

人手未耗盡及技術語言不同 大火當日未有請求內地支援

陳健波又問到,社會有討論為何消防處當日不要求廣東省協助救援。黃思律表示,當晚邊境聚集約100名來自廣東省的消防員及20輛消防車,但當時香港消防處的人手尚未耗盡,於人力上並無需要,其次雙方在技術及工具上並不相容。他舉例說,廣東省消防員使用的呼吸輔助器與香港不同,當他們的氧氣瓶用盡,本港能否補給是一大疑問,對方亦不熟悉香港的消防系統。

黃思律亦提到雙方的技術語言不同,舉例指本港消防員遇到緊急情況時,會發出「MAYDAY」作為求救訊號,但內地消防員習慣用普通話叫「呼救」,基於種種情況,當日尚未準備好請求內地支援。他又說,未來會盡快推動改善雙方不相容的地方,假如不幸遇到同類型事故,希望能用到粵港澳三地的協作機制。

黃思律表示,事發至今一直不斷思考,認同很多細節可做得更好,但面對如此大型災難,救援人員作為血肉之軀,可做的事情很有限,認為最重要是從預防著手。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4月13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1場聽證會,將有4名消防處代表,包括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及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出席作供。大火當日首批抵達現場的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透露,當日指示殉職消防員何偉豪到宏昌閣搜救,其後無線電收到有被困30樓同僚「Mayday」求救,惟當時未知對方身份、身在何處,但確認當日時何偉豪是唯一進入火場的消防員,而初期尚未在大廈設立「入口指揮主任」,仍在大廈外圍滅火,故現場沒有記錄何偉豪進入火場。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批到場消防員 知道宏福苑消防裝置失效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指,許健安2013加入消防處,2018晉升為高級消防隊長,宏福苑大火災當日駐守大埔消防局,是B隊分隊主管,是第一批到現場的消防員。

去年11月26日下午2時52分,當時接獲求助報告指,宏福苑宏昌閣起火,牽涉外牆棚架,並有爆炸。大埔消防局出車,當時車上的流動終端機顯示有關於宏福苑現場的資訊,包括樓高、現場消防裝置失效記錄、地圖等。許指,當時記得有消防裝置失效的紀錄,但具體是什麼裝置已忘記。但許同意,若知道消防加壓泵等損壞,能預早協助他部署救火措施,但他忘記終端機有否顯示加壓泵的信息。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後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大維修有制定應變預案

李問及,因應宏福苑大維修,大埔分有否預先制定應變方案。許指出,當時消防車上沒有預先行動預案的副本,但他有份參與制定預算,故知悉內容,惟他承認制訂預算時沒去過現場視察,因為對他們來說這是「老牌屋苑」,已有充分認識,加上日常到屋苑巡視或處理其他個案都有了解過,故預案已包含屋苑的基本資料,並因應大維修而特別註明需要增加人手。

許又回應李的提問指,預案本身已提供處理屋苑火警的一般程序及額外人手資源安排,而現場初期行動指揮有較大彈性部署,現場總指揮可隨時向消防通訊中心要求增援。

消防通訊中心當日下午2時51分接獲首個求助電話,5分5秒後即2時56分第一架消防車抵達現場;2時57分作出首個匯報,當時消防車停泊在迴旋處,有途人帶領消防人員前往宏昌閣背面位置。

許指,當時收到信息是宏昌閣外牆著火,而消防車進入屋苑時是響警號和燈號,車輛停穩就關掉警號,因幾架消防車響號會掩蓋通訊和溝通,還有要避免引起居民更多恐慌,而隊員在現場用無線電通訊。李問及,在火場這類惡劣環境,有否試過無線電無法使用、接收不良等,許回應:「唔清楚有冇呢啲情況。」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後)及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前) 。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勢迅速蔓延 無法進入宏昌閣啟動火警鐘

據消防內部紀錄,許同意指消防處於當日下午2時51分17秒首次接獲求助,指宏昌閣外牆起火,且有爆炸發生。在1分25秒後,許於2時52分42秒接獲任務並與5名同事駕油壓升降台的消防車出動;在接獲求助後的5分05秒,即2時56分22秒,許抵達現場,消防車泊在迴旋處位置,隨即由居民帶領到宏昌閣背面的外牆起火位置,見火勢迅速蔓延,不斷有燃燒的雜物掉落。

作為現場指揮官,許馬上安排隊員於迴旋處拉喉到宏昌閣背面射水,希望遏制火勢。他指,當時陸續有12架消防車到場,納入其指揮。他指揮升降台開喉射水,並留意到宏昌閣火警鐘沒響起,曾嘗試派員進入大廈啟動警鐘,但因雜物不斷掉落封鎖了後門,轉至宏昌閣前門,發現很多濃煙,短時間內見有煙火沿著宏昌閣後面蔓延至前面,燃燒的雜物、竹支四處飄散,情況惡劣,故亦未能入內,而當時沒有管理處員接觸他。

許指,現場與警察有默契在地面疏散居民,消防員也有協助四方八面居民疏散。當時他已知悉火警仍為一級火,並獲悉有先遣救援隊及額外消防車輛到場支援,事後確認共約12輛消防車,並陸續收到各主管到場報告,他親自部署隊員開2條喉灌救。隨後大埔分局局長於下午3時19分到場正式接管現場指揮工作。

許形容,當時火勢蔓延很快,「自己都未遇過」。他指,當時宏昌閣之外,火已蔓延至在不同樓宇,整座大廈被濃煙包圍,門口位置被掉落雜物阻擋進出,判斷有大量居民待救,但現場人手及資源不足以應付救援工作,故在求助後10分43秒,即3時02分將火警升至三級。

下午3時02分升為三級 要兼顧滅火與搜救

李問及,若火警鐘系統失效、無法啟動,是否有既定方案指示前線人員如何通知居民疏散。許回應:「冇好明確咁去寫出嚟。」他表示,行動主要依賴現場實際環境,由指揮官臨場決定輔助或執行相應行動。李認為,若政策或策略上能提供更多指引,對前線有很大幫助,許同意。

李問到,每輛消防車上備有「大聲公」廣播系統,是否可用作疏散居民。許解釋,當日火勢猛烈,現場環境嘈雜,燃燒中的竹枝棚架發出巨響,加上有雜物墮下,大聲公效果有限。他強調,當時已即時部署滅火,大部份人手及資源用於鋪喉、開街井取水及撲救,阻止火勢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

李引述消防處文件指出,二級火的其中一個分類別為「供水受限制」,問及具體含義。許解釋,一般適用於偏遠地區或鄉郊地方,因附近街井或供水點距離較遠,供水受限時便會歸類為二級火。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宏福苑在大火發生時外牆被棚網圍封。

下午約3時,許留意到除宏昌閣外,宏泰閣底部也有零星火光。李問及在火勢開始蔓延時,現場人手是否容許有人擔任觀察員,監察火勢發展並向指揮官匯報。許指,在一級火規模下,一般是有空間做觀察,但但當日宏福苑的情況,火勢很大,「我之前未曾處理過這類火警,現場受火警影響的範圍很大,而我手上面的資源或人手,他們都有各自任務要做。」故當刻無法安排同事觀察四周情況並向他匯報,又同意若大型屋苑發生火災,如果有觀察員或新科技將有幫助。

許指,當時透過無線電得悉市民的求助個案,現場並無專責人員接收及整合資訊,所有調配及搜救均由他一人負責。他又指,雖然搜救隊專責處理火警中的結構物風險,但當日搜救隊約在下午3時03分才到達,故他同時要兼顧滅火與搜救。

他又指,搜救隊本身有主任級隊長,有權分派如呼吸器等器材執行作戰任務,但隊長仍需與現場總指揮溝通。關於指派小組前往某地點執行任務,許表示,當時他面對面直接向所屬隊長下達指示,而非透過無線電傳送訊息。

大廈外牆被棚網圍封 同僚辨認樓宇或存在困難

李問及,當時宏福苑正進行大維修,大廈外牆被棚網圍封,前線人員難以辨認各座樓宇,許同意,雖然他本人對宏福苑算熟悉,但對於其他環頭調派來支援的同僚,要在現場即時辨認樓宇可能存在困難。

李再問及,若現場能設立臨時指示牌或路標,協助前線人員辨識,將有助調派及實地操作,許指,後期雖有流動指揮車及更高層指揮官到場,並能在地圖上標示位置,但同意現場設標識更理想。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AP資料圖片

殉職何偉豪誤入宏泰閣 初期未設入口指揮主任 因而未有紀錄

李澍桓另問及,消防員何偉豪不幸殉職,早前聽證會上曾透露何偉豪殉職經過,指何原定前往宏昌閣救援,但因中途協助輪椅居民疏散而停下來與隊伍分開,最終誤入宏泰閣,其後何偉豪曾發出求救信號,推斷他在31樓試圖打破窗戶逃生,但最終不幸從高處墮下。

李提到,當時控制中心收到幾個求助個案,包括宏昌閣2701室、2703室及802室等,許同意當時是他下達指令,要求指派一隊煙帽隊進入宏昌閣搜救,而何偉豪是原定進入宏昌閣的隊員之一。

許指,由於宏昌閣火勢猛烈且有雜物堵塞入口,煙帽隊最終無法進入大廈,只能在外圍灌救嘗試打開缺口。

李問及,按程序消防員進入火場搜救時,應該有「入口指揮主任」(Entry Control Officer),記錄每名消防員進入火場,並監察他們所佩戴的呼吸器(BA)的使用時間限制,當氧氣即將耗盡時,指揮主任須指示消防員撤離火場。許同意。但李問及,事後發現何偉豪進入火場時,似乎沒有相關入口紀錄。許指,在火警初期,因煙帽隊無法進入大廈,宏昌閣未有設立入口指揮主任,除非現場總指揮有其他指示,搶救車就要設立入口指揮,但當時消防員在外圍滅火圖打開缺口,故未進入大廈;陸啟康補充問及,當時宏泰閣也沒有入口指揮,因還未開始拯救工作,許同意。李指「相信當時唯一有進入火場救人的隊員,只係得何偉豪?」,許同意:「我理解係。」

收到何偉豪30樓「Mayday」求救感意外 不知對方身在何處

李指,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於15時19分58秒到達現場,接手現場作總指揮。許當時已收到何偉豪對講機的「Mayday」求救,向張樂恒報告現場情況後許隨即着手安排拯救何偉豪,包括馬上成立4隊緊急應變隊,之後增加至5隊,人數約20人。

許表示,當刻收到求救時,並不掌握是哪位同事、亦不清楚對方身處位置,是哪一座大廈,只知對方被困在30樓,估計是宏昌閣。許又同意,當時收到求救時感意外,「點解會咁快上到30樓咁高樓層」。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昌閣出入口被堵塞 緊急應變隊無法進入大廈救人

他指,收到何偉豪求助後,曾嘗試回應對方,而當時在場的消防員都知道有同事被困火場的消息,宏昌閣出入口當時仍被堵塞,緊急應變隊仍只能繼續在外圍向宏昌閣射水,無法進入大廈救人,也同意當刻沒頭緒去哪裡營救。

另李問及,當日到達火場後下午2時56分去到現場見到宏昌閣火勢大,當時有無想過升級,許回應指,他到達約6分鐘後、即下午3時02分升級,「現在回想會覺得越快越好。」許表示,指引有說明:「如果唔能夠有效處理到啲事情,可以選擇升級」,認為指引為現場指揮官提供了判斷的彈性,又指日常訓練會配合指引,但指揮官需判斷現場車輛、人手及資源是否足以控制情況。李問及,「是否有疑問、有懷疑時,寧願做升級決定好過唔升級?」許同意。陸啟康指:「都要觀察下先可以判斷到,唔可以一落車就升級。」許亦同意。

李再問及,若很早就察覺蔓延至其他座的跡象,現在看是否應及早疏散,許同意,「今時今日看,早做會更理想」。李又問及,當時宏泰閣也有火光,為何當時沒疏散宏泰閣?許解釋,當時大部分資源集中處理火勢最猛烈位置,而其他樓宇已有消防員及警察協助疏散居民。

曾派員嘗試啟動警鐘未果 移除障礙物有困難 「清理完又掉」

他指,當日下午約3時至3時35至40分,曾派員進入宏建閣及宏道閣嘗試啟動火警鐘,但未能成功,「嗰陣時知道,宏福苑個火警鐘好似有問題。」被問到有否將火警鐘失效匯報現場指揮官,許回應不記得,但相信對方應留意到。

至於水壓問題,李指天台的消防缸無水,或影響滅火工作。許指出,若消防員需進入大廈使用內部消防栓系統進行滅火,天台水缸是否有水「絕對有影響」,雖然消防車可透過本身的泵車加壓供水,但效果「一定冇本身大廈入面個消防泵操作正常咁理想」。

李又問到,現場緊急車輛通道(EPA)是否有限制,令消防車不能靠近著火大廈,許指當時要後退,「避免掉落物件燒到」,又同意由於有欄杆、樹木、公園,要移除障礙有困難,有影響救火行動,「清理完又再掉」。

許表示,到當日下午約4時,有消防員進入宏昌閣火場,當時同僚有「黃金戰衣」、抗火手套、靴等,又同意當時火場可能約有攝氏四、五百度,「黃金戰衣」可抵抗。

許又指,當時要用人手搬開竹支,打開缺口進入火場,但後期不斷掉落又再堵塞,故要重複動作。許坦言,這麼大型火警前所未見,每名同事都想儘快進入火場救援。

關於日後改善,李指出,政府設有手機緊急警示系統,可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向公眾發放信息,若當時能夠啟用此系統,或能有助提醒居民及時逃生,減省前線逐戶拍門通知,提升整體疏散效率。許指,要等待正式調查報告,並會落實改善建議,減少同類事故中的傷亡風險。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 前) 及歐陽伯權 (後) 。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關注消防員裝備 許健安:前線有向管理層反映意見 

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問及「黃金戰衣」,「係唔係世界上最好嘅呢?」許回應指,現有裝備的抗火及抗爆能力已相當先進,表現優良,但承認若有更理想的技術或產品,相關部門會不時進行檢討,並不排除進一步優化。

另一委員陳健波關注,呼吸器對消防員至關重要,尤其在前線救援時不僅供自身使用,亦可能需支援多名被困人士。據其理解,多年來呼吸器的使用變化不大,僅能維持約半小時,有否研究改善。許同意,呼吸器使用時間越長越好,但不掌握國際最新標準,前線人員有透過適當渠道向管理層反映意見,包括呼吸器時效問題。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孫靖乾問及,如果天台水缸無水,若大廈的加壓泵失靈或關閉,會如何處理?許指,會用消防喉駁入消防車,依賴消防車加壓。

陸啟康提到,聽證會上曾有居民反映目睹消防喉開啟時水壓不足,詢問這是否與當時使用街井水源有關。許解釋,一般遇到大廈內消防栓失靈,會將消防喉放入街井,經消防車取水,再由消防車的泵將水加壓,從大廈的消防入水口輸送入內,換言之,即使天台消防水缸無水,仍可透過街井、消防車及泵,將水供應至大廈的消防栓或喉轆系統,確保系統有足夠水壓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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