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地盤工涉於2024年借口替未滿16歲的女兒按摩,期間以下體在女兒的臀部下方打圈磨擦至勃起;以及疫情時趁與女兒在竹篙灣隔離設施獨處,著她同床並趁她睡著時以手指撩其下體。地盤工早前否認猥褻侵犯等2罪受審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吳卓樺星期五(5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為受害人的生父,本案至今仍對其造成困擾,且2次行為嚴重性明顯地進一步提升,判處被告監禁15個月。
被告Z.P. ,報稱地盤工人,被控猥褻侵犯等2罪。他被控於2022年9月5日至14日之間某日,在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中心的一個房間內,猥褻侵犯12歲的女童X;以及於2024年某一日,在深水埗某室猥褻侵犯14歲的女童X。
地盤工藉詞按摩下體磨擦女兒臂部,判囚15個月
辯方大律師杜浩成今求情指出,被告沒有任何刑事紀錄,犯案與其個人性格、日常行為完全不符,屬一時迷失所致。辯方引述受害人的心理評估報告,指受害人並未出現嚴重的創傷後遺症,但仍存在情緒壓抑、強烈矛盾心理等問題,亦持續有自責情緒與渴望和解的想法,存在未解決的情感困擾與脆弱點,心理專家建議受害人需要心理支援。辯方提及受害人雖仍受事件影響,但報告並未要求受害人定期輔導或治療,屬「不幸中之大幸」。辯方表示,父女關係並非完全無修復可能,未來仍存在和好的機會。
辯方引述被告親友的求情信,被告母親指他是家庭重要的經濟支柱;被告父親在信中提到,家人未能體諒被告的處境,多次施加精神壓力,導致被告長期處於心理崩潰邊緣,最終因一時迷失鑄成大錯。辯方強調被告父親思想開明,會督促被告不再犯事,降低重犯風險。被告同事亦指,犯案與其為人完全背道而馳。
辯方續指,被告與受害人之間並非直接肌膚接觸,而是隔著衣物;過程中沒有使用武力;不存在威逼利誘、拍攝影片等行為。雖然受害人提及被告當時表情較為兇惡,但心理專家評估受害人並沒有出現顯著的創傷後遺症,案件固然對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影響,但整體創傷程度相對較輕。
吳官判刑時指,被告為受害人的生父,本案至今仍對其造成困擾,且2次行為嚴重性明顯地進一步提升。
被告沒有相關的心理專家報告,但希望法庭接納被告並非心理失衡或患有戀童癖的人。辯方請求法庭考慮被告無刑事定罪紀錄、初犯,明白本案罪行嚴重,但仍懇請法庭行使酌情權,盡量輕判,讓其出獄後可繼續支撐家庭生計。
吳官判刑時指,本案存在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是受害人的親生父親,雙方有顯著的年齡差距;從心理創傷報告可見,受害人達中等程度的創傷,相關困擾已持續數年,且至今仍然存在;被告的2次猥褻行為嚴重性更是明顯地進一步提升。法庭認為辯方提及的求情理由,並不足以作為扣減刑期的因素,終判處被告監禁15個月。
案件編號:KCCC1543/2025
警方發現有人經網上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經調查後,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行動中,七地警方合共拘捕326名人士,年齡介乎12至72歲,並檢獲281部電腦、平板電腦或外置儲存裝置,以及340部手提電話。 被捕人士均涉及製造或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及其他性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在香港方面,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於4月14日聯同五大警區人員進行突擊搜查。行動中,警方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猥褻侵犯」罪,拘捕9名年齡介乎18至61歲的本地男子。警方在他們的身上或處所,共檢取12部電腦或外置儲存裝置,以及8部手提電話。
經初步檢驗,警方從這些電子器材中發現超過200段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初步調查相信,被捕人士是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網站或點對點分享軟件等不同渠道下載有關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其電腦或智能電話內。其中一名被捕人士除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外,更涉嫌透過共同興趣結識兒童,繼而對其進行性侵犯。
刑事支援科署理警司譚亦媛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警方指出,製作、販賣及發放網上兒童色情物品已形成跨國黑灰產業鏈。香港警方會繼續積極與國際刑警及不同國家的執法機關合作,透過情報交流及聯合行動持續打擊相關活動。香港警方已加入「國際刑警受害者辨識工作小組」,透過「國際刑警性侵犯兒童電腦影像資料庫」識別及拯救兒童受害人。該數據庫已有超過75個國家參與,至今已成功識別及拯救超過62400名受害兒童,並識別及拘捕超過25600名施虐者。警方重申,管有甚至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等同間接鼓勵製作,必定嚴肅處理。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行動中,香港警方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猥褻侵犯」罪,拘捕9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8至61歲。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汶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行。
警方強調, 無論是製作、發布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均屬嚴重罪行。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最高可被判監五年及罰款100萬元;而任何人製作及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則可被判監八年及罰款20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為網絡世界無法可依,切勿下載、複製或上傳 任何兒童色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