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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每人不宜帶多過兩隻狗入食肆

社會事

食環署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每人不宜帶多過兩隻狗入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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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每人不宜帶多過兩隻狗入食肆

2026年05月22日 19:22 最後更新:19:56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2日)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為食肆容許狗隻進入提供具體營運及行為規範,並已將指引上載至官方網頁,以便食肆經營者作準備及供公眾參考。

狗在食肆。

狗在食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今日公布的《指引》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供食肆經營者在制定營運安排和餐廳守則時參考;第二部分闡述攜狗顧客在獲批准食肆內管控狗隻的良好做法;第三部分則就其他食客與狗隻互動提出建議。署方期望通過《指引》,促進各方互相尊重和體諒。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指出,《指引》列出有意容許狗隻進入的食肆須注意及考慮的事項,讓經營者按其食肆的實際情況作好準備。相關考慮事項包括:每位成人顧客可攜帶的狗隻數目、狗隻可否放在顧客座位上、是否設置狗隻友善區域或特定時段等。指引亦提醒經營者須採取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並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

食環署FB

食環署FB

除食肆需要充分準備外,市民的配合亦被視為推動人寵共融的關鍵。《指引》同時涵蓋攜狗顧客和非攜狗顧客應注意的事項。例如提醒攜狗顧客必須妥善管控狗隻,並應配合食肆的安排;而非攜狗顧客則應留意獲准食肆張貼的相關標示,以及與狗隻互動時的注意事項。署方強調,《指引》旨在協助各方履行責任,互相尊重,從而推動人寵共融。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7月24日)公布,旺角一間新鮮糧食店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署方暫時吊銷牌照14天。涉事店舖為「發記海鮮」,位於長旺道15-19號長旺商場地下G31號舖,由今日起至8月6日須暫停營業。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指出,該店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8月及今年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合共罰款5,600元。署方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舖因此須停牌14天。此外,該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去年7月及8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合共罰款5,700元,並被記下30分,店舖去年10月已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食環署提醒所有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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