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至少有四個州份通過法例,將阻礙宗教禮拜定為刑事罪行。此舉是回應明尼蘇達州一間教會內發生的一宗備受關注的示威活動,該事件引起宗教領袖的憤怒。
大部分法案由共和黨議員提出,他們指出,在神聖場所聚集的人士應獲得超越現有擅闖法例的保護。他們又稱,鑑於近期針對宗教團體的槍擊案及暴力事件,許多教會、清真寺及猶太教堂仍處於緊張狀態,這些新法例將有助防止信眾與示威者之間的衝突升級。
檔案圖片:明尼蘇達州聖保羅的城市教會,攝於2026年1月19日。(美聯社圖片/安吉麗娜·卡薩尼斯) AP圖片
愛達荷州共和黨參議員馬克·哈里斯是將在宗教場所內示威定為刑事罪行的法案共同提案人,他指出:「人們到教會應能平靜地坐下,隨心所欲地崇拜,而毋須擔心有人闖入騷擾他們。」他續稱:「我認為明尼蘇達州發生的事件令我們部分人感到震驚,教會竟被用作辱罵他人的地方。」
兩黨批評者均警告,這些法例侵犯言論自由權利。
這次事件的概況如下。
在共和黨主導的愛達荷州、路易斯安那州及奧克拉荷馬州,相關法案已簽署成為法律。在堪薩斯州,一項法案在民主黨州長勞拉·凱利未簽署下亦已生效。
至少七個其他州份及國會,今年立法會期亦已提出類似法案。紐約州拿騷縣今年通過一項類似措施。美國總統克林頓於1994年簽署一項法例,將蓄意傷害、干擾或恐嚇進入宗教場所或生殖健康設施的人士,定為聯邦罪行。
雖然各法案細節有所不同,但均將干擾宗教集會定為刑事罪行。
現有反擅闖法例已適用於教會或其他私人財產範圍內的滋擾行為。然而,議員指出,新法例將加重罰則,並禁止其他示威活動,例如在宗教場所附近舉牌。
罰則可能較擅闖為重。部分州份規定,初犯者可面臨最高一年監禁及高達一萬美元罰款。這些法例亦賦予州政府權力,若地方當局拒絕起訴,州政府仍可提出檢控。
今年二月,明尼蘇達州聖保羅一間教會舉行禮拜期間發生示威,39人(包括兩名記者)因參與其中而被起訴。示威者得悉,其中一名教會牧師亦是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的官員,曾負責監督明尼蘇達州一項大型行動。
美國司法部控告示威者串謀侵犯宗教自由及干擾宗教自由權利。示威者及記者均已否認控罪,案件仍在聯邦法院審理中。
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眾議員加布·菲爾門特表示,他看到明尼蘇達州教會內兒童恐懼的表情後,受啟發提出法案,允許強制驅離在教會及其他宗教場所示威的人士。
菲爾門特指出:「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可憐的孩子。」他續稱:「你當然有權示威,但正如你無權闖入別人家中作出此類行為一樣,你亦無權闖入私人教會物業作出此類行為。」
奧克拉荷馬州共和黨參議員托德·戈利哈爾去年因反墮胎示威者擾亂其教會禮拜而撰寫法案。他的法例禁止在禮拜場所1.6公里範圍內堵塞公路,或在宗教場所30米範圍內走近他人派發傳單。
他的共和黨同事肯德爾·薩基耶里參議員形容該法例極端,並表示她擔心會開創先例。
紐約州拿騷縣的條例已面臨紐約公民自由聯盟的法庭挑戰,該聯盟指出,當地居民從未有在宗教場所外遭受恐嚇、騷擾或暴力的歷史,並稱該法規剝奪了民眾在公共場所受憲法保護的表達權利。
自由論壇副總裁凱文·戈德堡指出,若這些法例在法庭上受到挑戰,政府必須證明其必要性。自由論壇倡導第一修正案權利。他強調:「你不能猜測,不能推測。必須有證據證明存在實際威脅,即當地曾出現問題,並且可以合理預測將會出現問題。」
在路易斯安那州,民主黨人對阻礙禮拜活動的強制監禁條款表示擔憂,並警告這些法例過於武斷,暗示它們可能適用於牧師講道時,信眾不合時宜地唱歌。
眾議員埃德蒙·喬丹在路易斯安那州議會三月的一次聽證會上表示:「如果我一時興起,在牧師講道途中開始唱歌,並以一種令他不得不說『嘿,請坐下』的方式打斷他的講道,這將實質性地擾亂他的禮拜,而我現在就要坐30天牢。」
法例支持者表示,警員及法官將擁有如何應用該法例的酌情權。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