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電影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涉嫌於2017年8月至10月間,慫使他人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今年2月被香港證監會票控內幕交易罪,黃栢鳴不認罪,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二(6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被告5個月監禁、罰款逾9.9萬及須支付調查費用約37.4萬。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被告黃栢鳴。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毫無疑問,被告人對香港電影業作出非凡的貢獻,而他年事已高,相信他重犯機會不高。法庭同意被告犯案手法並不複雜,而其妹妹因受被告人的慫使或促使,在處理天馬影視股票的交易上所獲得的實際利益,對比同類案件不算十分龐大。
裁判官續指,但被告作為上市公司的主席兼控股股東,在出售他持有的天馬影視控股權益一事上有絕對話語權,被告的行為對於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及完整性所帶來的傷害,對比其他因其專業知識而獲得內幕消息所賺取利潤或避免損失的人士,有過之而無不及。
裁判官指,干犯涉及內幕交易控罪的人士,一般而言均有良好背景、職業,甚至擁有專業知識,而某程度上亦因為這些背景才可讓他們接觸到涉及上市公司交易的內幕消息。即使個人有良好甚至正面背景,推動香港電影業奉獻一生,其聲譽亦因本案受嚴重損害,甚至影響他和家人的健康,但法庭認為這些並不能夠構成輕判的特殊理由。
裁判官綜合考慮後,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經考慮案件延誤、被告及其家人多年因審訊造成的焦慮、以及被告長期服務社會、熱心公益等因素,法庭酌情扣減4個月刑期,終判被告5個月監禁,同時判令被告就傳票繳付罰款99,800元,該金額反映其妹妹在相關股票交易中獲得的實際利益。此外,被告須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用約37.4萬元。而黃百鳴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官批准。
裁判官高偉雄星期二(6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被告5個月監禁、罰款逾9.9萬及調查費用約37.4萬。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被告黃栢鳴,被控於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間在香港,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他知道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黃潔珍會進行「天馬影視」的上市證券交易情況下,慫使或促致黃潔珍進行該等交易。
案情指,黃栢鳴在第三方協商買賣「天馬影視」股份期間,分數次轉帳共200萬元予胞妹黃潔珍,並透過WhatsApp指示她買股,訊息提及「明天低過 0.2,盡買」等,而胞妹在相應時間買入總值約160萬元的「天馬」股份。
案件編號:ESS 1735/2025
案發時21歲無業男因懷疑19歲女友另結新歡或與朋友外出沒報備,同居期間爭吵不休,涉多次毆打及強姦女友。被告否認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5項強姦罪,只承認曾掌摑女友5至6次,願承認較輕的普通襲擊罪,惟控方不接受。經審訊後,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3項襲擊及1項強姦罪成,其餘4項強姦罪脫。法官張慧玲星期五(7月17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重犯性罪行風險屬中等偏高,而女事主X在親密關係中遭受暴力及強姦,即使事隔兩年半後仍有創傷後壓力症狀,法官終判處被告6年半監禁。
法官張慧玲星期五(7月17日)於高等法院終判處被告6年半監禁。
案發時21歲的男被告麥嘉豪,被控5項強姦罪及3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被告在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5日,在屯門湖景邨某單位5度強姦X;另在同地於2023年10月29日及2023年11月2日,3度襲擊X致其身體受傷。
張官判決時指,被告現年24歲,中三程度畢業,未婚但育有一子,案發時獨居。雖然無刑事定罪記錄,但曾因普通襲擊被判簽保守行爲。臨床心理學家評估被告再犯性罪行機會「中等偏高」,再犯暴力罪行「中等」,指其屬「衝動型」、追求感官刺激,建議接受心理輔導;而女事主X的創傷報告顯示,X因親密關係中遭受暴力及強姦,安全感、身體自主權及信任他人能力被摧毀,即使事隔兩年半仍有創傷後壓力症狀。
張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需照顧年幼兒子,有家庭責任,又指陪審團以高比例裁定多項強姦罪脫,顯示對事主證供有一定懷疑。
但張官指,被告沒有悔意,考慮到女事主X的心理受嚴重影響、被告無使用安全套,增加懷孕及性病風險,以及被告再犯風險屬中高,終判處被告6年半監禁。
經審訊後,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3項襲擊及1項強姦罪成,其餘4項強姦罪脫。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X於2023年7月開始交往並同居。被告在同年8月發現女事主曾隱瞞與朋友外出後,便不時重提舊事,並發生爭執。2023年10月29日,被告再次質問事主,並因不滿她致電朋友傾訴而掌摑她十多巴。在X承認想分手後,被告更掐其頸部及掌摑她,隨後強迫性交,過程長達約45分鐘。
2023年10月31日,事主透過訊息提出分手後,被告強行將她拉回住所,並兩度強迫她進行口交及性交。被告當晚更召朋友到家中打麻將,事主需戴口罩遮掩傷勢。同年11月2日,被告再度因舊事而情緒激動,以拳頭及膠椅毆打事主頭部及面部,直至膠椅損壞,其後再強迫性交。事主最終於11月5日最後一次被迫性交後,因恐懼再受暴力對待而決定離開,並在家人陪同下,到醫院檢驗和報案。被告於同年11月7日被捕,他警誡下稱:「我無強姦佢,我打咗佢5巴」。被告在錄影會面則指,涉案是在X自願下性交。
案件編號:HCCC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