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子4年前疑於洪水橋住所內遭人用棍擊斃,警方事後拘捕其當時25歲男友,控告他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兩罪。被告否認謀殺罪受審,自辯稱女友契家姐指女友患「胖死症」及嚴重自殘傾向,他為協助女友減肥才被迫毆打女友以防她入眠,又指女友曾以通渠水淋身自殘。4男3女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脫,但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案件原定星期一(7月6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0日,待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被告吳家聲稱死者葉芷清曾拿通渠水(圖)淋潑身體自殘。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本案案情特殊,屬量刑困難案件,申請押後求情,因現階段尚未完成完整心理評估,被告的心理狀況未經確認,故要申請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張官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0日進行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被告心理報告。
29歲被告吳家聲,否認於2022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在香港謀殺葉芷清及阻止合法埋葬葉的屍體。被告擬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被告吳家聲用以毆打死者的木棍。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吳家聲在錄影會面中稱,因女友患「胖死症」及有嚴重自殘傾向,被告和女友的契家姐推行「地獄式減肥計劃」,迫使死者10多日不准睡覺,他負責「嚇醒」及毆打死者背脊,又稱曾詢問契家姐「佢面青口唇白仲打唔打」,對方鼓勵「打多陣啦」。
被告在錄影會面又稱,死者曾拿通渠水「玩」,「開蓋就咁淋落自己身上」,他多次制止死者以通渠水淋身,惟稱「佢要玩通渠水,唔通我阻止佢」。他指死者在2022年4月28日早上被實木棍打至毫無反應,他發現死者雙眼睜眼、但不眨眼,聽到死者發出鼻鼾聲,死者當時一動不動,皮膚已嚴重腐化。他自責說「都係我錯手」,但認為死者的死因是她曾自行撞到浴缸至頭部流血。被告稱:「出啲咩事,我真係唔知點算,得我打過佢,無人打過佢」,最終決定以板車把死者屍體運到警署。
被告又稱,事後他因怕血腥放棄肢解或焚屍建議,以棉被、保鮮紙、膠紙及垃圾袋包裹屍體,用板車運出街,途中被途人發現報警。
被告吳家聲庭上自辯稱,他因為害怕契家姐,故在契家姐在場時一定要打死者,他曾取木棍毆打死者手臂。他又承認被捕後警誡下曾稱:「我一時錯手用棍仆死咗佢」,但在庭上強調「我從頭到尾都無打佢個頭」,又指「我唔想傷害佢」。
案件原定星期一(7月6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0日,待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案件編號:HCCC 3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