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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紙張拋出屋外 地盤工認2項煽動罪 判囚10個月

法庭事

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紙張拋出屋外 地盤工認2項煽動罪 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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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紙張拋出屋外 地盤工認2項煽動罪 判囚10個月

2026年06月09日 17:58 最後更新:17:58

一名地盤工人在2024至2025年間,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的紙張,並將紙張自住所拋到公眾地方。國安處於涉案紙張上找到地盤工指紋,將其拘捕。地盤工被控2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星期二(6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是有預謀犯案,選擇在特別日子將針對性句子剪成碎塊拋出單位,終判監禁10個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星期二(6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是有預謀犯案,選擇在特別日子將針對性句子剪成碎塊拋出單位,終判監禁10個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星期二(6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是有預謀犯案,選擇在特別日子將針對性句子剪成碎塊拋出單位,終判監禁10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低,一直做建築工人,原有穩定收入養活父女二人。但受2019社會事件及疫情影響,由全職轉散工,收入大減,積累怨氣無法控制而犯案,被告更因此案面臨失去公屋單位的後果,還押期間深感後悔,另其女兒求情信稱父親是「好爸爸」。

辯方指,被告「心地不壞」,僅因不懂宣洩憤怒,受網上言論誤導而誤解政府政策,現已清楚不會再犯;而被告把紙張裁成小塊從高樓拋下,實際影響力有限,遠低於網上貼文,指被告兩度犯案僅是一時發洩愚蠢行為,並非真正有意煽動。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具一定程度的預謀及計劃,被告選擇在具特別象徵意義的日子前後犯案,文字內容明顯對應相關意義,包括針對中央政府、內地居民及立法會選舉等;其次,他事先將紙張裁剪成小塊,以增加散播範圍及擴大接觸層面。縱觀涉案文字內容,被告不僅明確教唆他人殺害警務人員及其家人、內地居民及政府官員,亦試圖將暴力行為合理化,包裝成為政治理念相同人士報仇,煽動報復性暴力,鼓勵對執法人員進行非法報復,危害社會治安。

蘇官續指,被告刻意將警隊污名化,描繪為腐敗及濫用職權,從而煽動他人對作為法治及公共秩序象徵的警隊產生仇恨與敵意,又以具強烈侮辱性的歧視稱呼內地居民,目的是挑撥本地與內地居民之間的對立,破壞社會和諧及穩定。

被告更使用2019年暴亂期間示威者常用的口號,鼓吹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從而挑戰國家主權及領土完整;又鼓吹選民杯葛選舉,嚴重影響憲制秩序及特區政府有效施政,掀起對政府的敵視與不滿情緒,削弱公眾對政府及選舉制度的信心,終判處被告10個月監禁。

被告有23項刑事定罪紀錄,涉及不誠實、暴力、毒品及公共秩序罪,包括示威活動相關罪行被判監4年。

55歲被告黃振輝,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55歲被告黃振輝,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案情顯示,2024年10月2日、國慶日翌日,民建聯觀塘區議員許有為離開他位於安達邨的辦事處,走近安達邨禮達樓平台時,發現平台地面散布寫上煽動性字句的紙張,其後向警方報案。國安處警長到場後,許有為將41張紙張交給他,該警長另自行撿取一張寫上煽動性字句的紙張。

另外,去年12月5日、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兩天,安達邨何姓男物業經理巡查時,發現安達邨俊達樓平台地面散落數張紙,部分寫上煽動性字句,遂安排一名保安員看守該紙張並向警方報案。當區警員到場後,在俊達樓平台展開地氈式搜索,撿取16張寫上煽動性字句的紙張。警方國安處接手調查案件後,在兩張涉案紙張採集到被告的指紋。警方2026年4月2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現場警誡下稱:「明白,啲紙係我掉嘅。」

被告在錄影會面確認,希望透過扔出涉案紙張表達對特區政府的不滿,包括呼籲公眾不投票,又指內地居民剝奪本地工人就業機會,對他們懷有怨恨,遂在涉案紙張寫上「殺死大陸人」和「殺死皇蟲大陸豬」。

案件編號:WKCC2368/2026

謝瑞麟珠寶公司採購經理盜取公司逾千萬港元鑽石,轉售後定期把金額存入馬會戶口賭博,被公司裁員後向主管招認盜取供應商鑽石。他被捕後警誡下承認貪心挪用公司鑽石用來賭錢。該採購經理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家庭壓力而犯案。法官陳慶偉星期五(8月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濫用職權,犯案時小心行事及掩飾,若非遭解僱,未必會東窗事發,終判監禁6年8個月。

被告梅家輝(現年63歲)承認於2023年4月26日至2024年2月22日盜竊共2,557.35卡鑽石,財產為ISKKON Gems、R.A. Gem Centre Limited及KGK Diamonds (HK) Limited擁有。

法官陳慶偉星期五(8月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濫用職權,犯案時小心行事及掩飾,若非遭解僱,未必會東窗事發,終判監禁6年8個月。

法官陳慶偉星期五(8月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濫用職權,犯案時小心行事及掩飾,若非遭解僱,未必會東窗事發,終判監禁6年8個月。

陳官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背棄了供應商的信任,作為採購經理濫用職權,犯案時小心行事及掩飾,若非被解僱,未必會東窗事發。

陳官又指,本案涉及3間供應商、31次交易,導致公司損失大量金錢,終判被告監禁6年8個月。

案情指,被告自1988年起在謝瑞麟珠寶公司(下稱:TSL)任職採購經理,全權負責向不同供應商採購0.08克拉以下的碎鑽。據TSL規定,但凡採購鑽石均需在電腦系統申報,並準備寄售紀錄以記錄鑽石數量。依照雙方共識,所提供的鑽石僅供檢驗及核查之用,TSL須按供應商要求予以歸還。此外,被告須安排送鑽石到內地質檢。

被告在2024年得知被裁員時,表現得異常忙碌和不安,採購主管留意到異樣,故安排一個會議討論被告的前程。被告在會上坦白,曾以公司名義向供應商取貨,總共偷了價值約1000萬元鑽石,他將鑽石轉售,並把所得的美元存放家中,他亦會定期將美元兌換成港元,存入馬會投注帳戶用來賭錢。每當供應商催促歸還借出的鑽石時,被告便會用現金向其他供應商購買鑽石代替歸還。其後,TSL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他因貪心而挪用涉案鑽石用作賭博。調查顯示,案發時被告的馬會戶口有頻繁投注活動,每月平均投注額高達30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於家庭壓力賭博成癮,他已離婚,非常後悔犯案,望法庭判刑時考慮他自願向公司招認。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於家庭壓力賭博成癮,他已離婚,非常後悔犯案,望法庭判刑時考慮他自願向公司招認。

警方搜屋時檢獲5袋碎鑽,價值約176.8萬元,另檢取數份由被告代表TSL簽署及加蓋印章的寄售記錄。TSL其後發現由被告處理、涉及三家供應商的31宗可疑交易,供應商未曾收到共約1115萬港元貨款,亦未獲退還鑽石,但因長期合作而沒催促被告退還。

案件編號:HCCC10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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