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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 依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社會事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 依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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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 依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2026年07月31日 00:56 最後更新:07:28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並依照香港特區法律實施管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同步生效,為特區政府在皇崗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

據央視新聞報道,為配合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特區政府制定了6項附屬法例。該6項附屬法例已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同步生效。

皇崗口岸

皇崗口岸

皇崗口岸

皇崗口岸

香港特區政府星期四(7月30日)與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為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確立合作框架。簽署儀式於政府總部舉行,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晃浩代表簽署。鄧炳強同時宣布,港方口岸區將於星期五(7月31日)零時正式成立。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同日,保安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亦簽署了《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場地使用權協議》),由保安局副秘書長徐詩妍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劉衛翔代表簽署。根據協議,特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港方口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若租賃期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此外,按港深雙方早前達成的共識,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擔整個皇崗口岸重建項目(包括港方口岸區)的設計及建造費用,特區政府每年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支付1,000元人民幣作為象徵式租金。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鄧炳強在會上表示,港方口岸區將於明日零時成立,由特區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他強調,《合作安排》和《場地使用權協議》的簽署,是口岸開通籌備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深方緊密合作,有序推進系統測試、運作及應急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

回顧整個法律程序,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已於6月26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國務院其後於7月8日就啟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統稱「港方口岸區」)有關事項作出批覆,確定了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由2026年7月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則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至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獲立法會通過後已於7月20日刊憲,並將於7月31日生效。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港深簽署皇崗口岸「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並將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嶄新通關模式。日後使用該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減至約5分鐘;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將提升至每日20萬人次,待港鐵北環綫支綫開通後,更可進一步增至每日30萬人次。

特區政府表示,會繼續與廣東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緊密合作,全速推進口岸向公眾開通前的各項籌備工作。待雙方確認口岸具備安全、暢順運作的條件後,粵港兩地政府會敲定正式開通日期,並適時向公眾公布。據了解,新皇崗口岸將於8月21日進行演練,預計最快可於9月正式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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