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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李桂華:經年累月播下仇恨種子 裁決揭露蓄意煽動危害國安真面目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李桂華:經年累月播下仇恨種子 裁決揭露蓄意煽動危害國安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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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李桂華:經年累月播下仇恨種子 裁決揭露蓄意煽動危害國安真面目

2026年08月21日 12:45 最後更新:13:33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裁決,揭露被告「蓄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他稱,支聯會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一意孤行」舉辦集會、遊行、展覽及悼念活動,並試圖於2021年疫情期間舉辦燭光晚會,活動明顯具煽動特徵,裁決令有關真相得以揭露。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在裁決後回應稱,案情顯示,包括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在內,涉案人士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被告在「主導意志」下,一直將中國共產黨視為敵對,並在不同活動中「周而復始、重複升溫」。即使《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社會已有討論支聯會活動是否違法,三人仍繼續籌辦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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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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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列舉,相關活動包括集會、遊行、展覽、網上展覽、出版刊物、哀悼獻花、設立紀念牆及簽署悼念冊等;2021年6月疫情期間,支聯會亦曾試圖舉辦燭光晚會,警方反對後仍有人煽動市民以其他方式悼念。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又提及庭審期間披露的證據,稱鄒幸彤在自辯時談及何俊仁一篇有關「持久的非暴力抗爭」的文章,並同意有關行動代表社會壓力,旨在帶出政治改變;他又稱鄒幸彤同意支聯會存在「改朝換代、政治改變」的共識,形容有關意識形態「不折不扣、徹頭徹尾」屬顛覆國家政權。

他續稱,鄒幸彤亦曾表示希望將支聯會活動與反修例風波連結,利用當時的社會動盪氣氛推動其構想。李桂華認為,支聯會「經年累月、年復年」向市民播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種子,裁決令有關真相得以揭露。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發表聲明,法庭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公署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裁決,認為此舉充分彰顯了法治精神,並有效捍衛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

駐港國安公署。資料圖片

駐港國安公署。資料圖片

公署發言人指出,憲法已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然而支聯會以及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等人,長期公開宣揚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在內的五大綱領,其目的是妄圖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進而推翻並破壞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發言人強調,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相關被告仍未停止行動,嚴重損害了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更危及國家憲法秩序,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現實危害,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均屬違法,必須依法追究嚴懲。

聲明中進一步提到,這宗案件的審訊程序保持公開透明,定罪裁決亦屬合理合法,不僅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也反映了社會的共同心聲。公署認為,這是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的必然要求,更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行為。

與此同時,發言人嚴厲批評少數西方國家政客、亂港勢力及反華媒體。公署指相關勢力狼狽為奸,利用「人權」與「自由」作為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辯解,並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公署斥責這些勢力罔顧事實,惡意炒作所謂的「超期羈押」並叫囂「無條件釋放」,此舉屬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公署直言這類行為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暴露了其偽善和「雙重標準」,其險惡圖謀必將失敗。

公署最後重申,將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與特區密切合作,全面準確實施相關法律。公署強調,會堅決依法懲治任何假借「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名義,實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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